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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38(中青旅)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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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138 中青旅 更新日期:2024-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14 00:00│中青旅(600138):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为关联担保:否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 9000 万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 19.85 亿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担保对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 对象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未发生显著变化,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3月 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 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其中,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为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旅创格”)预计提供不超过 20亿元额度的银行授信担保。 近日,为满足正常业务发展需要,中青旅创格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 6000 万元额度的银行授信,公司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同时,中青旅创格向江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 3000 万元额度的银行授信,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北京中盛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中青旅创格的少数股东, 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 对中青旅创格的担保余额为 19.85亿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0.15亿元。 前述担保在公司 2023 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青旅创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1020946343)是公司持股 90%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1 月 18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28号泛亚大厦 8层,法定代表人高小良,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零售国内版图书、电子出版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械电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劳务派遣;计算机技术培训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2年 12 月 31日,中青旅创格资产总额 24.10亿元,负债总额 21.39亿元,资产负债率 88.75%,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1 .36 亿元,净资产 2.71 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7.91亿元,净利润 5,351.15万元。 截至 2023年 9 月 30日,中青旅创格资产总额 26.18亿元,负债总额 23.52亿元,资产负债率 89.85%,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3. 50 亿元,净资产 2.66 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26.54亿元,净利润 3,941.60万元。 中青旅创格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未发生显著变化。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债务人: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6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 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二)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债务人: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3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 、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 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 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北京中盛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中青旅 创格的少数股东, 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在担保计划额度和事项内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 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3 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和事项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9.60亿元,占本公司 2022 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5.96% ,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原参股子公司桐乡市濮院旅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9.31 亿元;乌镇旅游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根据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销售的商业惯例,为其房地产项目符合贷款条件的购房者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人 民币 2,945.23万元。 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1.35 亿元,占公司 2022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5.47%,系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青旅 山水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新化中青旅山水酒店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的担保。 上市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4/600138_20240314_WZ2V.pdf ─────────┬──────────────────────────────────────────────── 2024-02-24 00:00│中青旅(600138):关于公司总裁助理离任的公告 ─────────┴────────────────────────────────────────────────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裁助理骆海菁女士、柴昊先生、赵勇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和调整,骆海菁女士、柴昊先 生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总裁助理职务及在下属子公司的任职,赵勇先生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总裁助理职务。辞职报告生效后,骆 海菁女士、柴昊先生将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赵勇先生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骆海菁女士、柴昊先生、赵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 骆海菁女士、柴昊先生、赵勇先生在担任公司总裁助理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骆海菁女士、柴昊先生、赵勇先生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4/600138_20240224_WJQO.pdf ─────────┬──────────────────────────────────────────────── 2024-01-31 00:00│中青旅(600138):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2023年年度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360.34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为 14,279.72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 1月 1 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360.3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 亏为盈。预计 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4,279.72 万元。 (三)本次预告的业绩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2022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355.1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7 71.86万元。 (二)2022年年度每股收益:-0.4608 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文旅市场持续稳健恢复期,积极推动各板块业务复苏,实现经营业绩全面改善。其中,景区板块深耕独特资 源禀赋,保持并巩固休闲度假、文化会展综合型目的地优势;整合营销业务聚焦战略客户及项目,继续保持在会展行业领先优势;旅 行社板块顺应市场变化,多措并举推动业绩回暖。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 4,080.62万元,主要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报告期公开挂牌出 售资产所致。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 8,416.69 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目前公司未发现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 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1/600138_20240131_UYKT.pdf ─────────┬──────────────────────────────────────────────── 2024-01-27 00:00│中青旅(600138):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资产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2023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乌镇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桐乡市濮院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院公司”)37.24%股权 事项及相关进展,详情请阅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临 2023-030 号)、《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 资产的进展公告》(临 2023-040 号)。 近日,濮院公司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乌镇公司不再持有濮院公司股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27/600138_20240127_7JMG.pdf ─────────┬──────────────────────────────────────────────── 2023-12-27 00:00│中青旅(600138):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2023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公 司持有的上海深光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深光”)41%股权事项及相关进展,详情请阅公司《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 公告》(临 2022-052 号)、《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临 2023-014 号)。 近日,公司已收到受让方浙江深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本次股权转让全部价款 10,250 万元及因逾期支付合同价款产生 的相关逾期费用等共3,602.98 万元,本次交易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数据为准。截至今日,上海深光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 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上海深光股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7/600138_20231227_H8TR.pdf ─────────┬──────────────────────────────────────────────── 2023-12-16 00:00│中青旅(600138):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为关联担保:否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 2.25 亿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 19.25 亿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担保对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 对象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未发生显著变化,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3月 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 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其中,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为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旅创格”)预计提供不超过 20亿元额度的银行授信担保。 近日,为满足正常业务发展需要,中青旅创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申请人民币 1.75 亿元额度的银行授信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在上述额度内为中青旅创格自 2023年 12月 28日至 2024年 12月 27日期间产生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同时,中青旅创格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申请人民币 500 0万元额度的银行授信,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北京中盛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中青旅创格的少数股东, 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 对中青旅创格的担保余额为 19.25亿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0.75亿元。 前述担保在公司 2023 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青旅创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1020946343)是公司持股 90%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1 月 18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28号泛亚大厦 8层,法定代表人高小良,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零售国内版图书、电子出版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械电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劳务派遣;计算机技术培训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2年 12 月 31日,中青旅创格资产总额 24.10亿元,负债总额 21.39亿元,资产负债率 88.75%,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1 .36 亿元,净资产 2.71 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7.91亿元,净利润 5,351.15万元。 截至 2023年 9 月 30日,中青旅创格资产总额 26.18亿元,负债总额 23.52亿元,资产负债率 89.85%,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3. 50 亿元,净资产 2.66 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26.54亿元,净利润 3,941.60万元。 中青旅创格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未发生显著变化。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债务人: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1.75 亿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照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 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 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二)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 债务人: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5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具体条款以各方 签署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 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北京中盛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中青旅 创格的少数股东, 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在担保计划额度和事项内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 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3 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和事项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9.94亿元,占本公司 2022 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3.13% ,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桐乡市濮院旅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19.60亿元;乌镇旅游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根据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销售的商业惯例,为其房地产项目符合贷款条件的购房者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人民 币 3,417.98万元。 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0.95 亿元,占公司 2022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4.80%,系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青旅 山水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新化中青旅山水酒店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的担保。 上市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6/600138_20231216_4HL8.pdf ─────────┬──────────────────────────────────────────────── 2023-11-28 00:00│中青旅(600138):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镇公司”)与桐乡市 濮院金翔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翔云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将其持有的桐乡市濮院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院公司”)37.24% 股权转让给金翔云公司,转让价格为 25,427.472 万元。 乌镇公司与金翔云公司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同时签署《保证合同》, 金翔云公司作为濮院公司 37.24%股权的受让方同意承接乌镇公司为濮 院公司提供的全部担保义务及责任并完成相关程序。 根据相关程序,乌镇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 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金翔云公司已通过场内结算方式一次付清转让 价款。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基本情况及进展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临 2023-030 号), 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镇公司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濮院公司 37.24%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 25,427.47 万元。 2023 年 9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期间,共征集到一位意向受让方即金翔云公司。经上海 联合产权交易所审核,金翔云公司符合受让条件要求,近日乌镇公司与金翔云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乌镇公司将其持有的濮 院公司 37.24%股权转让给金翔云公司,转让价格为25,427.472 万元。同时,双方签署《保证合同》,金翔云公司作为濮院公司 37. 24%股权的受让方同意承接乌镇公司为濮院公司提供的全部担保义务及责任并完成相关程序。根据相关程序,乌镇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金翔云公司已通过场内结算方式一次付清转让价款。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情况 企业名称:桐乡市濮院金翔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0740416062 注册资本:70,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3 年 7月 25日 注册地址:桐乡市濮院镇工贸大道 369 号 A幢 5楼 主营业务:旅游景区项目的投资、开发;基础设施投资、规划区范围内土地拆迁、房屋拆迁;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会议展 览、展示服务;工艺品的销售。 法定代表人:沈璐 主要股东:桐乡市金凤凰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桐乡市财政局 三、《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桐乡市濮院金翔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 产权转让标的:濮院公司 37.24%股权 2. 转让价格:25,427.472万元 3. 付款时间及方式: (1)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小写)7628.2416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柒仟陆佰贰拾捌万贰仟 肆佰壹拾陆元整】,在本合同签订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2)甲、乙双方约定一次性付款。除 4.1 款中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小写)17799.2304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亿柒仟柒佰玖拾玖万贰仟叁佰零肆元】一次 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甲方申请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 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4. 违约责任: (1)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0.5‰向甲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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