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149 廊坊发展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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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廊坊发展(600149):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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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600149):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0149_20240427_6RV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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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廊坊发展(600149):关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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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持有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
为 76032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此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后,恒大地产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数量为 76032050 股,占
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
2024年 4 月 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4 司冻 0424-1
号)、《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苏 03 执78 号],因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贾
汪支行与被执行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一案的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恒大地产持有的公司 76032050 股股份被轮候冻结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 冻结股份 占其所 占公 冻结 冻结 冻结终止日 冻结 冻结原因
名称 否 数量 持股份 司总 股份 起始 申请人
为 比例 股本 是否 日
控 比例 为限
股 售股
股
东
恒大 否 76032050 100% 20% 否 2024 冻结期限为 江 苏 省 司法冻结
地产 股 年 4 36个月,自 徐 州 市
集团 月 24 转为正式冻 中 级 人
有限 日 结之日起计 民法院
公司 算
合计 76032050 100% 20%
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总
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恒大地产集 76032050 股 20% 76032050 股 100% 20%
团有限公司
合计 76032050 股 20% 76032050 股 100% 20%
注:2024 年 4 月 24 日,恒大地产持有的公司 76032050 股股份被轮候冻结。
三、其他情况说明
1、2021 年 7月 29日,恒大地产持有公司的 7603205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司法冻结,详见公司《关于恒大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2)。
2、2023 年 3月 29日,恒大地产持有公司的 7603205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轮候冻结,详见公司《关于恒大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8)。
3、2023 年 7月 18日,恒大地产持有公司的 7603205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轮候冻结,详见公司《关于恒大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2)。
4、2023 年 7月 20日,恒大地产持有公司的 7603205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轮候冻结,详见公司《关于恒大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3)。
5、2023 年 8 月 8 日,恒大地产持有公司的 7603205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轮候冻结,详见公司《关于恒大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4)。
6、2023 年 10 月 23 日,恒大地产持有公司的 7603205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轮候冻结,详见公司《关于恒大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6)。
7、2023 年 10 月 25 日,恒大地产持有公司的 7603205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轮候冻结,详见公司《关于恒大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7)。
8、2023 年 11 月 23 日,恒大地产持有公司的 7603205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轮候冻结,详见公司《关于恒大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0)。
9、2023 年 11 月 30 日,恒大地产持有公司的 7603205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轮候冻结,详见公司《关于恒大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1)。
10、2024 年 1 月 16 日,恒大地产持有公司的 7603205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轮候冻结,详见公司《关于恒大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3)。
11、2024 年 1 月 29 日,恒大地产持有公司的 7603205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轮候冻结,详见公司《关于恒大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5)。
12、2024 年 3 月 14 日,恒大地产持有公司的 7603205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轮候冻结,详见公司《关于恒大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6)。
1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149_20240425_FEJ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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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廊坊发展(600149):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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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600149):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149_20240420_Z5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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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廊坊发展(600149):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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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
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3 年度经
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对其中存在减
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信用减值损失: 403.30
其中:应收账款 389.34
其他应收款 13.96
合计 403.30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信用减值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政策,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相关项目进行减
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2023 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金额389.34 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金额 13.96
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 403.30万元,计入 2023年度损益,相应减少公司 2023年度合并归母净利润 187.32
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149_20240420_U9I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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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廊坊发展(60014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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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相关修订详见下表:关于修订《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详细说明。
除下表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序号顺延,条款内容不变。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变化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亦做相应变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
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 4月修订)。
本议案须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149_20240420_7JJ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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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廊坊发展(600149):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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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
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63 人。
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4,514.9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11.50 万元;2022年
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15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
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4,809.9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
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从
业人员 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公
司 2022 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
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149_20240420_WBM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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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廊坊发展(600149):章程(2024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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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600149):章程(2024年4月修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149_20240420_65CK.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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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廊坊发展(600149):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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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er B,Liz
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专字(2024)第 020116 号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发展股份”)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廊坊发
展股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
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廊坊发展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
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廊坊发展股份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廊坊发展股份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149_20240420_57N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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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廊坊发展(600149):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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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支寅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工监事职务,公司对支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职工大会,经与会职工投票选举张迪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通过任命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149_20240420_749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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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廊坊发展(600149):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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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 5月 10日 14 点 4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 3 号廊坊发展大厦 B 座 22 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5月 10 日
至 2024年 5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议案 √
9 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
1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的议案 √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
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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