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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52(维科技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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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152 维科技术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0 00:00│维科技术(600152):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 5月 6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52 维科技术 2024/4/26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 原公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载于《上海证 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四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6、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6、议案 7、议案 16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 6、议案 7和议案 11维科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更正后: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载于《上海证 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四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6、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7、议案 10、议案 1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 7、议案 10维科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议案 13 股东陈良琴先生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柳汀街 225 号月湖金汇大厦 20 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5月 6日 至 2024年 5月 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 √ 2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 √ 3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 关于与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 7 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 8 关于以资产抵押和质押申请银行信贷的授权的议案 √ 9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 √ 10 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年度日 √ 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1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12 关于计提 2023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 √ 案 13 关于审定 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14 关于审定 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1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6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7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8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9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152_20240420_L0V3.pdf ─────────┬──────────────────────────────────────────────── 2024-04-20 00:00│维科技术(60015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维科技术(60015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152_20240420_2GLO.pdf ─────────┬──────────────────────────────────────────────── 2024-04-16 00:00│维科技术(60015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授权范围: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安全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投资,旨在拓宽公司财务投资渠道,提高自有资金使 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及授权额度 公司或下属全资机构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管理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授权范围 资金的投资授权范围为低风险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基金以及衍生品、固定收益类产品、借款类等产品市场投资。 (四)投资期限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表决 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2、公司已制定《理财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原则、范围、决策、实施以及风险控制、账户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3、公司会安排相关负责人员对投资产品进行持续的跟踪分析,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均有权对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 全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满足日常经营活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收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结构良好,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0152_20240416_AQSG.pdf ─────────┬──────────────────────────────────────────────── 2024-04-16 00:00│维科技术(60015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 第一条 为规范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规范提名委员会内部运作程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下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均需经提名委员会审 查同意。 第九条 公司有关部门有配合提名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的义务。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 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或聘任程序: (一) 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 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或通过人才市场等多种途径广泛搜寻符合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的人选资料,搜集包括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能力特长等情况,建立人才档案; (三) 提名人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之前,需征得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四) 提名委员会在收到被提名人的相关资料后,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 行资格审查; (五) 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六) 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天前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或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会议由主任委员 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该提名委员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无 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提名会无关联委员 总数的三分之二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冲突时,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0152_20240416_V7AI.pdf ─────────┬──────────────────────────────────────────────── 2024-04-16 00:00│维科技术(60015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 维科技术(60015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0152_20240416_SGIH.pdf ─────────┬──────────────────────────────────────────────── 2024-04-16 00:00│维科技术(60015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巧新) ─────────┴──────────────────────────────────────────────── 维科技术(60015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巧新)。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0152_20240416_KB9H.pdf ─────────┬──────────────────────────────────────────────── 2024-04-16 00:00│维科技术(60015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维科技术(60015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0152_20240416_KGIO.pdf ─────────┬──────────────────────────────────────────────── 2024-04-16 00:00│维科技术(600152):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维科技术(600152):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0152_20240416_MNAP.pdf ─────────┬──────────────────────────────────────────────── 2024-04-16 00:00│维科技术(600152):上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作为公司 202 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选聘办法),公司对立信中联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 12 月 6日,立信中联审计人员入场进行内部控制审计。2024 年 1月 2日,入场进行年报正式审计。审计前,项目合伙 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于 2024年 1月 24日,对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和事项、项目组织和人员分工、审计时间安排等内 容向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汇报。2024 年 3月 29 日,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进展、审计重点事项 向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汇报。根据《选聘办法》中相关评价要求和公司招标文件履约评价内容,对立信中联 2023 年度年报审 计履职工作评价如下: (一)服务人员 本次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具有较长的执业资格,在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 业技术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在日常咨询沟通中,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水准,且服务周到,响应及时。本 次审计中,立信中联安排了 2个小组、14人外勤审计,审计人力保障充分。 (二)服务时效 立信中联在审计前期对公司公开信息查询、对行业了解、主要业务结构与模式沟通等方面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审计过程中,跟公 司管理层、治理层沟通反馈及时,且重要事项与所内复核、质控部门积极反馈沟通,保证了审计时效。 (三)服务质量 立信中联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 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审计内容全覆 盖,审计服务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四)其他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遵守应标承诺,不存在违反保密要求行为,违反廉洁要求行为等一票否决事项。 综上,公司认为立信中联的从业资质、执业记录、工作方案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质量管理水平、信息安全管理和风险承担能 力等方面符合公司选聘事务所相关要求,并在 2023 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履职,保持了良好的独立性,公允地表达意见,较好地 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公司对立信中联2023 年度审计服务评价为良好。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0152_20240416_E4IO.pdf ─────────┬──────────────────────────────────────────────── 2024-04-16 00:00│维科技术(60015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万元(含本数)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政策风 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 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 (二)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即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该额度根据公司募资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三)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含全资子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 (五)投资期限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 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公司监事会已对该事项发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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