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155 华创云信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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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华创云信(600155):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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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邱健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邱健女士因到龄退休申请辞
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对邱健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杨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杨帆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155_20240420_0BF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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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华创云信(600155):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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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云信(600155):监事会议事规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0155_20240419_4M7O.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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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华创云信(600155):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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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云信(600155):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0155_20240419_L3R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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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华创云信(600155):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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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云信(600155):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0155_20240419_W1UU.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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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华创云信(600155):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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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云信(600155):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0155_20240419_R0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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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华创云信(600155):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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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云信(600155):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0155_20240419_TB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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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华创云信(600155):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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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云信(600155):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0155_20240419_K9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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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华创云信(600155):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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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17 日,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 6
6 号贵州饭店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4 月 7 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
实际出席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闫茂林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
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
出公司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份回购情况、盈利情况
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
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为本公司经营管理的
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真实、准确
、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0155_20240419_04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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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华创云信(60015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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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大华国
际”)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国际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基本情况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08年12月8日,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
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2月,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次
。期间有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行政处罚 1次 均非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大华国际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
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大华国际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
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国际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
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大华国际制定
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大华国际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质量管理文化、治理和领导层、业务风险评估、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业务的承接与保持、业
务执行、资源分配管理、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 质量管理文化
大华国际遵循 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宗旨,恪守 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形成全面业务质
量管理文化,树立以提高专业技术支持与风险管理并重的质量管理理念。
2. 治理和领导层
大华国际质量管理领导层包括:首席合伙人、审计业务主管合伙人、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职业道德主管合伙人、监控和整改主
管合伙人等。
3. 业务风险评估
大华国际基于面临的环境变化和自身实际情况,设定质量目标,识别和评估质量风险,并设计和采取应对措施以应对质量风险。
为达到总体质量控制目标,对执业过程中的重大项目的执业风险、以及为控制风险而实施的控制流程进行全程管理。在对业务管理流
程进行细化后,分别于风险分类管理、业务承接与保持、业务资质及授权管理、人员资格管理、业务委派与轮换、业务执行与督导、
质量控制复核、意见分歧的处理及危机处理子流程中设计具体风险评估要求以应对重大项目的执业风险。
4. 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大华国际制定了相关政策和程序,以指导人员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来识别、评价和应对职业道德要求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制
定了专门政策及时识别、沟通、评价和报告任何违反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情况,同时制定政策为包括内部人员、外部单位或个人就包
括但不限于承接、立项、执业、出具报告等各环节中出现的职业道德问题进行投诉与指控提供渠道。此外,还制定相关政策和程序以
保障至少每年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已遵守独立性要求的书面确认。并对执行公众利益实体
审计的项目团队主要成员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及关键审计合伙人)实施定期轮换。
5. 具体业务的承接与保持
大华国际制定了专门的政策,针对合伙人或项目合伙人在承接业务后可能知悉了某些信息,而这些信息若在承接业务前获知,可
能导致本所拒绝承接该项业务情况,给出指导。制定了相关政策对高风险上市实体项目进行重点管理,这些政策包含于承接、立项、
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及报告出具等各环节中。
6. 业务的执行
大华国际就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项目质量复核制定了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对所有重大项目及重要项目中的高风险项目实
施以复核合伙人为主的项目质量复核。对于重大项目中的高风险项目及重要项目中的高风险项目在正常委派复核合伙人的同时增加风
险管控内核会的审议环节。同时,制定了政策和程序,以确保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委派具有足够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并且无不良执业
诚信记录的项目合伙人执行业务。
大华国际制定了与解决意见分歧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当项目组内部就所咨询问题或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涉及重大事项、重大
判断、重大疑难问题时,项目合伙人将按相关要求与相关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或技术支持与专业标准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如未达成
一致意见时,项目合伙人可以选择向技术支持与专业标准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咨询,如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时,则由风险管控内核会提
出复议申请,风险管控内核会复议结果为最终结果,项目组应按最终结果执行,且上述事项未达成一致前不得出具正式报告。
7. 资源分配管理
大华国际建立了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对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包括组成人员的资格标准,执业能力,执行项目质量复核
的工作时长等,同时也对项目复核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规范并制定相应的问责办法。同时,建立了与专业技术支持相关的政策和程序
,配备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权威性的技术支持人员,确保相关业务能够获得必要的专业技术支持。
8. 信息与沟通
大华国际制定了相关制度,确保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与客户治理层沟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
沟通》及其他审计准则中提及的需与治理层沟通的内容。
9. 监控和整改
大华国际设计和实施的监控活动,包括定期的监控活动和持续的监控活动。定期的监控活动包括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项目进行
检查,持续的监控活动通常是日常性的活动。
大华国际制定了《执业质量事故问责办法》,将问责的结果与相关责任人员的业务承接、委派、执行以及考核、晋升和薪酬相挂
钩。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华国际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华国际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
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
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综合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大华国际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
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0155_20240419_1PY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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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华创云信(60015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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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
发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核心领导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设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委员会本着精干高效、科学决策的基本原则,明确议事规则,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决策程序,加强信息交流,密切协调配
合,以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与决策质量。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委员会履行职责。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赋予委员以下权利,委员应承担因行使该等权利而带来的相应责任:
(一)提请召开委员会会议的权利;
(二)委员会会议期间就所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对所议事项方案的表决并根据表决结果形成委员会决议的权利;
(四)对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执行情况向董事或有关部门汇报的权利;
(五)董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委员会文件;
(四)董事会及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权时,应当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
第九条 委员会设委员会秘书,对委员会负责。委员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或其指定的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接收、整理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向委员会提交的报告和文件,并如实提交委员会会议;
(二)准备、递交董事会要求委员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三)及时向有关各方送交委员会决议;
(四)筹备委员会会议,并在会议召开三日前将会议资料送交各位委员;
(五)负责委员会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
(六)协助委员会行使职权,督促委员会决议的执行,并就有关情况向委员会汇报;
(七)委员会授权的其他事务。
第十条 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
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一条 委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
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不得利用职权或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经委员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任何机密和未公开信息;
(五)未经委员会的合法授权,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委员会行事。
第十二条 委员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董事会所赋予的权利,以保证:
(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二)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业务素质过硬、思想品德良好。
(三)客观、公正地对待委员会的所有议案及议案中涉及的所有各方;
(四)亲自行使董事会赋予的各项权利,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者得到委员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
将其权利转授他人行使;
(五)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指令和指导,接受监事会及来自公司各方的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第十三条 委员连续两次无故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委员出席委员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
撤换。
第十四条 委员辞职、被撤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谨慎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
定。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十五条 委员会各项政策的制订及决策的出台,均需以委员会决议形式通过。
第十六条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委员会会议。
第十七条 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履行职
责。
第十八条 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可采用电子邮件、电话、邮寄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相关会议资料。会议通知的内容
至少应当包括会议召开的方式、时间、地点、会期、议题、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 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现场、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二十条 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委
员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受委托的委员在会议期间行使委托人的全部权利。委员未出席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
权。
第二十一条 委员会会议设有列席人员,列席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室负责人和委员会主任指定的其
他人员。会议期间列席人员可以充分发表意见与建议供委员会参考,但对委员会决议无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委员会会议须有至少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
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 委员对议案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应当说明具体理由及依据、议案所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
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等。
第二十四条 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记录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
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委员会秘书保存,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第二十五条 委员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委员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委员(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及结果( 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弃权的票数)。
第二十六条 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董事会。委员应在委员会决议上签字,并对委员会决议
承担责任。委员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凡参与决议的委员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
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委员可免除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最新颁布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国家有
关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其解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0155_20240419_4F0Q.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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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华创云信(600155):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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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云信(600155):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0155_20240419_KNDJ.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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