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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57(永泰能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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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157 永泰能源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永泰能源(600157):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和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年 4 月 23 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 7 楼。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1 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1,8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7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683 万 元;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4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7,656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5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工作要求,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 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 行了沟通,有效提升了工作准确性。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 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 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 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和2023 年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3 年 4 月 2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公司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以通讯 方式召开年审第一次沟通会,进行了审前沟通,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确定了年报审计工作计划,确保工作安排合理,积极保障公司年 审工作正常开展。 (三)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听取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同时以书面方式发出两次督促函,确保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 计划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2024 年 4 月 1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年审会计师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年审第二次专题沟通会,就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审计报告初审意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对审计报告初审意见表示认可 。 (四)2024 年 4 月 2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取得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年报审计报告后,对年度财务报 告进行审阅,认为年报审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其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 遵循独立审计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与监督专业作用,对和信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相关 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各项职责。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157_20240426_CFUT.pdf ─────────┬──────────────────────────────────────────────── 2024-04-26 00:00│永泰能源(60015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文利) ─────────┴──────────────────────────────────────────────── 永泰能源(60015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文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157_20240426_IW0S.pdf ─────────┬──────────────────────────────────────────────── 2024-04-26 00:00│永泰能源(600157):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有效开展各项工作。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共三人,为独立董事赵引贵女士、独立董事王文利女士和常务副董事长窦红平先生,召集人由具有注 册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赵引贵女士担任,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对相关审议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 四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会议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对于会计师年度审计工作给予肯定,对其形成的公司 2022 年度初步审计意见表示认可。 (二)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1.《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3.《关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4.《关于续聘和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6.《2022 年年度报告》;7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各项议案和报告发表同意和认可意见。 (三)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对该项报告发表同意和认可意见。 (四)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该项报告发表同意和认可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聘任的年度审计机构,自聘任以来,该事务所一 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认真开展年度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和关键事项等进行了充分 讨论和沟通,未发现在年度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多次了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两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发表认可意见 。同时,对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收入确认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 202 2 年度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两次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发出督促函,督促会计师按计划出具审计报告,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顺利完成。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控管理部门完成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 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未发现公司存在内 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确保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与外部审计人员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科学、合理、高效开展各项 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和建议后,积极协调与调度,有效保证审计时间和工作质量,保证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顺 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关注公司运行与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重点项目 建设和储能项目实施情况,参与公司年度审计和内控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提出专业化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内所审议 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与判断,结合公司实际,本着审慎原则,作出了科学而合理的决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维护了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职,充分利用专业职能,进一步发挥决策支持作用,并将严格按照各项法律 法规和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求,加大监督与检查力度,提升科学决策能力,提高议事效率,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全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157_20240426_9BKD.pdf ─────────┬──────────────────────────────────────────────── 2024-04-26 00:00│永泰能源(600157):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 9 号双喜广场 26 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 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 √ 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8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9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注:会议将听取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 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 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第 5 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5-7 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 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 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 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57 永泰能源 2024/6/2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2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3:00-5:30,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 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 9 号双喜广场 20 层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杨孟杨、杨雨馨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传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157_20240426_MG3V.pdf ─────────┬──────────────────────────────────────────────── 2024-04-26 00:00│永泰能源(60015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洪潮波) ─────────┴──────────────────────────────────────────────── 永泰能源(60015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洪潮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157_20240426_QO5V.pdf ─────────┬──────────────────────────────────────────────── 2024-04-26 00:00│永泰能源(600157):2023年度审计报告 ─────────┴──────────────────────────────────────────────── 永泰能源(600157):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157_20240426_9Z94.pdf ─────────┬──────────────────────────────────────────────── 2024-04-26 00:00│永泰能源(600157):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 ,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体伦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全体监事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密切关注公司 生产经营、资产质量、内控管理和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险、确保股东大会各 项决议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二)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重整后生产经营、还本付息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充 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兼顾了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保 护了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2023 年度,公司经营决策程序科学合规,重点控制活动规范有效,内部控制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能 够适应公司经营发展和抵御经营风险需要。公司董事会对内控制度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行情况。 (五)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拟定的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为:1.监事会主席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 136.50 万元、绩效年薪 58.50 万 元。2.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行政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绩效考核情况执行, 不另行发放监事薪酬。3.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与履行监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相关制度 与本议案不一致时,以本议案为准。 (六)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中,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 3 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中,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 定。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 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第(一)至(三)项、第(五)、(六)项报告及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157_20240426_2AUZ.pdf ─────────┬──────────────────────────────────────────────── 2024-04-26 00:00│永泰能源(600157):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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