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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60(巨化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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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160 巨化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8 00:00│巨化股份(600160):2023年度审计报告 ─────────┴──────────────────────────────────────────────── 巨化股份(600160):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160_20240418_UKYY.pdf ─────────┬──────────────────────────────────────────────── 2024-04-18 00:00│巨化股份(600160):独立董事(刘力)2023年度述职报告 ─────────┴──────────────────────────────────────────────── 巨化股份(600160):独立董事(刘力)2023年度述职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160_20240418_ABIT.pdf ─────────┬──────────────────────────────────────────────── 2024-04-18 00:00│巨化股份(60016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1960 号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股份 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巨化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巨化股份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160_20240418_3OBG.pdf ─────────┬──────────────────────────────────────────────── 2024-04-18 00:00│巨化股份(600160):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浙江巨化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04 号)核准,公司和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向 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00,750,282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64元,共计募集资金 319,998.30万元,坐 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769.99万元(其中承销和保荐费用总额 1,919.99万元,已预付 1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18,228.31万元, 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年 9月 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 他发行费用 363.0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17,865.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7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6年度,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17,865.22 截至期初累计 项目投入及补充流动资金 B1 285,961.49 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及理财收益 B2 24,626.34 购买理财 B3 798,000.00 赎回理财 B4 758,000.00 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 B5 741.00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及补充流动资金 C1 58,082.82 利息收入净额及理财收益 C2 811.75 购买理财 C3 - 赎回理财 C4 40,000.00 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 C5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投入及补充流动资金 D1=B1+C1 344,044.31 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及理财收益 D2=B2+C2 25,438.09 购买理财 D3=B3+C3 798,000.00 赎回理财 D4=B4+C4 798,000.00 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 D5=B5+C5 741.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 D3+D4+D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8月修订)》(上证发〔2023〕127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 》(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9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中 国农业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浙商银行衢州分行、北京银行衢州分行以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衢州绿色专营支行以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浙江巨化股份有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 1209280029200146163 - 已销户[注 1] 限公司电化厂 浙江衢州巨塑化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 33050168520000000035 - 已销户 工有限公司 浙江衢州巨新氟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 19730101040014378 - 已销户 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衢化氟化学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 19730101040018999 - 已销户[注 2] 有限公司 浙江巨化股份有 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 367571352833 - 已销户[注 1] 限公司氟聚厂 浙江巨化股份有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 1209280029200145935 - 已销户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 1209280029200146039 0 已销户[注 1] 合 计 0 [注 1]鉴于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之 10kt/a PVDF项目、23.5kt/a 含氟新材料项目(二期)均已实施完毕并竣工 验收(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分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氟聚厂)。经公司董事会九届二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陆续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435,706.59 元、8,277,917.76元、27,613,294.82 元,共计 38,326,919.17 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包含尚未到期的理财金 40,000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已 于 2023 年 6 月办理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氟聚厂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注销手续。于 2023 年 7月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到期理财资金及利息共计 407,454,574.04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 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注销手续。 [注 2] 经公司董事会九届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之 11kt/a 氟化学品 联产项目之二期项目(5.5kt/a 氟化学品联产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6 月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94,256,300.01 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账户注销 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巨化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 〕19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巨化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转让博 瑞公司股权及变更部分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系公司为自身发展而进行的合理结构调整,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160_20240418_LM9T.pdf ─────────┬──────────────────────────────────────────────── 2024-04-18 00:00│巨化股份(600160):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2022年度 和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公司对天健在2023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天健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 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天健于 2011 年 7 月成立,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截至 2023年末,天健合伙人数量为 238 人,注册会计师 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人。天健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38.63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35.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21.15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 675家,收费总额 人民币 6.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513家。 天健项目合伙人: 陈中江先生,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01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勇言先生,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19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苏晓锋先生,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3家。 天健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二、执业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1 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 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人次、纪 律处分 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50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天健继续承接 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天健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天健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天健所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 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健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 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健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 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设立技术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天健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 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 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近一 年审计过程中,天健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健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 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天健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综上,在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健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 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 易、租赁业务等。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健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就预审、终审等阶 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另外,天健制定了详细的与公司参审及境外审计师 的沟通合作方案和计划,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化工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天健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 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天健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天健明确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 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近一年天健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保质按时完成公司年审任务。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160_20240418_V2OP.pdf ─────────┬──────────────────────────────────────────────── 2024-04-18 00:00│巨化股份(600160):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巨化股份(600160):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160_20240418_OS2M.pdf ─────────┬──────────────────────────────────────────────── 2024-04-18 00:00│巨化股份(600160):浙商证券关于巨化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巨化股份(600160):浙商证券关于巨化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160_20240418_YMEM.pdf ─────────┬──────────────────────────────────────────────── 2024-04-18 00:00│巨化股份(600160):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8日(星期三) 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年 4月 26日(星期五) 至 05月 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 过公司邮箱zhuli@juhu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 日、2024年4 月 26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和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 划于 2024 年 5 月 8 日 下午 15:00-16:30 举行 2023 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 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8 日 下午 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韩金铭 董事、董事会秘书:刘云华 董事、财务负责人:王笑明 独立董事:刘力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年 5月 8日 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年 4月 26日(星期五) 至 5月 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 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zhuli@juhua.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 :(0570)3090108;(0570)3091704 联系邮箱 :zhuli@juhu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 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160_20240418_GBEG.pdf ─────────┬──────────────────────────────────────────────── 2024-04-18 00:00│巨化股份(60016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公司及子公 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业务,交易额度为:在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美元 15,000 万元,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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