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162 香江控股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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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香江控股(600162):2023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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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600162):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162_20240420_O4N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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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香江控股(60016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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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4年 3月 2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4 月 19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8 名董事全部参与了本次会议,全
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议案需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母公司数,下同)实现净利润 810,921,030.71 元 ,加母公
司年初未分配利润767,137,295.53 元,计提盈余公积 81,092,103.07 元,减 2022 年度现金分红392,212,574.64 元,加其他 2,04
6,845.20 元,公司 2023 年底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 1,106,800,493.73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514,882,622.59 元,盈余公积
余额为 383,116,961.27 元。
为使股东分享公司多年来持续发展的累积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
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522,950,099.52元 。 本次 利
润 分配 方案 实施 后公 司仍 有未 分配 利润583,850,394.21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
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此议案需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表决结果:8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表决结果:8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项目综合投资计划的议案》,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当前经营现状,为适应市场的变化的需要,2024 年,公司董事会基于审慎决策、谨慎投资的原
则,拟定公司项目综合投资总额不超过 38 亿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股权并购、资产收购、合作经营、债权重组、股权或债权交易方
式等。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以下相关机构执行 2024 年度项目综合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在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且不超出上述项目综合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新的投资项目,并自主签署相关协
议。如超过上述投资计划总额的,按照现行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翟美卿女士、修山城先生、翟栋梁先生、刘根森先生、范菲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公司《香江控股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三、同意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通知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
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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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香江控股(60016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庞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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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的工作中,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审慎认真行使股东会和公
司董事会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和在相关专业领域的优势,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专业建议,同时维护全体股东尤其
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向公司汇报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庞磊,1965年7月生,毕业于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至2021年,任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院长,2
021年至今,任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的相关要求,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4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依法依规、独立审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阅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的
经营管理情况、项目投资拓展、开发建设、销售情况以及偿债能力等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的董事
会议案提出异议,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
2、参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报
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在会议
召开前,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
,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2023年度,本人通过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5次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
事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3、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一如既往支持本人的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等条件,能较好的传递本人与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香江控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规规章关于独立董事职责的要求,本人
对公司多方面的经营事项予以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于加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科学决策发挥
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累计和报告期内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认为公司一直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2023 年公司各项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不存
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生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的情形,在报告期内,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也
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2、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随着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为保障香江控股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的稳定、持续高效发展,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合理配置,
并参照公司近几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对 2023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进行了合理预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计划审查后认为: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制
定,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属于正常交易行为;该类交易可
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能保证香江控股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资源
优势互补及合理配置,同时能够降低交易对方信用风险,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利益。以上交易行为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3、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审查后认为: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必要性,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该所近三年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该所为公
司2023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后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5、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严格遵守了现行的相关制度。同时公司内控部负责内控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组织和落实;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及时制定或更新各项内部控制规章制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程序有效,同时,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并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沟通,了解情况,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2、将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对于需要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询问了解相关事宜并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进行研究判
断,对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公司管理、协助公司做出正确决策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另外,本人也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询问涉及公司发展的重
大事项,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为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努力。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运行情况,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公司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加强沟通联系,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
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公司在各方面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和便利条件。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们也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独立公正地
履行职责,诚信、勤勉、谨慎、认真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使公司能够更好更快的发
展,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的投资者。
独立董事:庞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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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香江控股(600162):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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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600162):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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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香江控股(600162):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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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23年度,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
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为陈锦棋、庞磊和修山城,其中陈锦棋和庞磊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
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锦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公司德勤华永审计师就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中的关键审计事项
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初步沟通与交流。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 德勤华永审计师就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的初步审计结果及关键
审计事项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沟通与交流。
2023年4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3年12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德勤华永审计师就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中的关键审计事项与
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初步沟通与交流。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
等重点事项开展工作,在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真
实、准确和完整,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
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
期限一年。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经审核,德勤华永2023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4万元,合计329万元,聘用德勤华永的审
计费用适当,聘用条款合规。另外,德勤华永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了非审计的咨询服务,收费60万元,上述服务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
的情形。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1)在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同独立董事参加了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会上德勤华永年报审计
师汇报了年报关键审计事项及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计划。
(2)审计工作小组进场审计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在审计期间,认真履行监督和
核查职能,要求年审会计师及时将审计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告知审计委员会,并按照审计计划继续推进,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3)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同独立董事就初审意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年审
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
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计时间充分
,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认真、严谨、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监督指导内部审计计划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
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运作有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进行了审议,在充分了解和把握公司发展的宏观经济、产业环境以及各项业务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作用
,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为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发展情况提供保障,认为不存在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德勤
华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在整体上
是有效的。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重大事
项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讨论,提高了审计效率,按计划完成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方面进行
监督,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确保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陈锦棋、庞磊、修山城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162_20240420_GLW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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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香江控股(600162):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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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 5月 15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5月 15 日至 2024年 5月 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7 关于 2024 年度项目综合投资计划的议案 √
8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
9 关于 2024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1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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