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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65(新日恒力)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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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165 ST宁科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ST宁科(600165):拟对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和重整提出异议的公告 ─────────┴────────────────────────────────────────────────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科生物”或“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对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和重整提出异议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即时通信软件、电话等方式送 达,会议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胡春海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及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分别收到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石嘴山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以下简称“石嘴山银行惠农 支行”或“申请人”)关于对公司及中科新材的《预重整申请书》,申请人以公司及中科新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石嘴山中院分别提出对公司及中科新材的重整申请,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根据宁科生物及中科新材目前状况,公司应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法院: 一、驳回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后续综合各方诉求,再择机适时按需启动相关拯救程序; 二、若法院不予驳回,则进行听证程序,并且给上市公司预留不少于 1 个月的时间,论证预重整及重整可行性,并征集股东意 见。 公司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的主要理由为: 一、根据宁科生物及中科新材的财务数据显示,两家公司均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 二、目前,宁科生物及中科新材正在积极推动复工复产事宜,此时无论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都将造成宁科生物及中科新材的 重整价值严重低估,不利于维护债权人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宁科生物作为上市公司,中科新材作为上市公司主要子公司,涉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等利益,如仓促进 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不利于化解上市公司的债务和经营危机,更不利于保护股东、债权人、职工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若 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影响证券市场及社会稳定,何时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仍需慎重规划,从长计议; 四、公司预重整和重整事宜切实关系到股东的合法权益,影响证券市场及社会稳定,宁科生物需为此召开临时股东会征集广大股 东意见,以保障各方的利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165_20240426_694I.pdf ─────────┬──────────────────────────────────────────────── 2024-04-26 00:00│ST宁科(600165):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暨审计工作进展的公告 ─────────┴────────────────────────────────────────────────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3 月2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已连续 16 个交易 日跌停,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涨停,当日振幅达到 9.76%,单日换手率达到 21.67%。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收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对宁夏中科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拟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说明》,信永中和表示:“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贵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就月桂二酸业务 相关资产、负债列报的准确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以及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交易的核算列报是否 准确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基于以上原因,以及如我们在与治理层沟通函中提到的其他事项,本所拟对贵公司 2023 年财务报 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拟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若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的规定,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终意见以信永中和正式出 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及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分别收到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通知书》,公司及中科新材已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公司及中科新材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预重整及重整的 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及中科新材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 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预重整或 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已 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解除。 ● 若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 ● 公司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48.43万元,预计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0,000 万元到-35,000 万元,亏损同比增加 147.38%到 253.40%;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040.6 7 万元,预计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50,000 万元到-35,000 万元,亏损同比增加 149.28% 到 256.11%。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 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因各类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约 260 万元 。 ●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0%。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数为 200,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 目前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3 月 2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已连续 16 个交易日跌停,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涨停,当日振幅 达到 9.76%,单日换手率达到 21.67%。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信息。鉴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近期波动幅度较大,现对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如下: 一、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收到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拟出具无法表 示意见的说明》,信永中和表示:“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贵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就月桂二酸业务相关资产、负债列报的准确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以及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交易的核算列报是否准确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基于以上原因,以及 如我们在与治理层沟通函中提到的其他事项,本所拟对贵公司2023 年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拟出具带强调事项段 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若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的规 定,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终意见以信永中和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二)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及中科新材分别收到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公司及中科新材已被债权人申 请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公司及中科新材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预重整及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 及中科新材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的申 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预重整或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 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 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一)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 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解除。 (二)若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 三、业绩预亏事项的风险 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48.43 万元,预计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0,000 万 元到-35,000 万元,亏损同比增加 147.38%到 253.40%;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040.67 万元,预计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50,000 万元到-35,000 万元,亏损同比增加 149.28%到 256.11%。 四、涉及诉讼事项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 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因各类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约 260 万元。 五、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风险 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数为 200,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六、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3 月 2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已连续 16 个交易日跌停,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涨停,目前公司 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 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165_20240426_RJ0I.pdf ─────────┬──────────────────────────────────────────────── 2024-04-24 00:00│ST宁科(60016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风险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19 日、4 月 22 日、4 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截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1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四次“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的同向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 重异常波动的情形。 ● 公司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48.43万元,预计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0,000 万元到-35,000 万元,亏损同比增加 147.38%到 253.40%;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040.6 7 万元,预计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50,000 万元到-35,000 万元,亏损同比增加 149.28% 到 256.11%。 ● 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鉴于公司仍存在流动性问题 ,并且尚未明确解决方案,中科新材预计无法在 1 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 ● 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皆为负值,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皆为负值,鉴于公司目前处于纾困阶段,公司流动性问题尚无明确 解决方案,受纾困资金规模和时间限制、职工薪酬不能按时支付、短期债务到期无法偿还及诉讼不断增加的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及中科新材分别收到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公司及中科新材已被债权人申请 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公司及中科新材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预重整及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及 中科新材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的申请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预重整或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 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 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因各类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约 260 万元 。 ●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0%。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数为 200,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能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4 月 22 日、4 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截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1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四次“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的同向异常 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向上海中能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没有正在筹划涉及 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 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除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公告》外,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 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上海中能及其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公司股票 2024 年 4 月 19 日、4 月 22 日、4 月 23 日的收盘价分别为 1.92 元/股、1.82 元/股、1.73 元/股,跌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12%,股票价格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 投资。 (二)业绩预亏事项的风险 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48.43 万元,预计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0,000 万 元到-35,000 万元,亏损同比增加 147.38%到 253.40%;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040.67 万元,预计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50,000 万元到-35,000 万元,亏损同比增加 149.28%到 256.11%。 (三)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1、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_退市与风险警示,第八节_其他风险警示 9. 8.1“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中“(四)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 3 个月 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鉴于公司仍存在流动性问题,并且尚 未明确解决方案,中科新材预计无法在 1 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 2、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960.08 万元,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4,148.43 万元,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预计皆为负值,鉴于公司目前处于纾困阶段,公司流动性问题尚无明确解决方案,受纾困资金规模和时间限制、职工薪酬不 能按时支付、短期债务到期无法偿还及诉讼不断增加的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九章_退市与风险警示,第八节_其他风险警示 9.8.1“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中“ (六)最近连续 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 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及中科新材分别收到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公司及中科新材已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公司及中科新材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预重整及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及中科 新材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的申请,公 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预重整或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 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1)。 (五)涉及诉讼事项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 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因各类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约 260 万元。 (六)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风险 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数为 200,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00165_20240424_CC5U.pdf ─────────┬──────────────────────────────────────────────── 2024-04-24 00:00│ST宁科(600165):关于《宁科生物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函 ─────────┴──────────────────────────────────────────────── ST宁科(600165):关于《宁科生物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00165_20240424_C9CR.pdf ─────────┬──────────────────────────────────────────────── 2024-04-23 00:00│ST宁科(600165):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公告 ─────────┴──────────────────────────────────────────────── ST宁科(600165):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0165_20240423_KXKO.pdf ─────────┬──────────────────────────────────────────────── 2024-04-20 00:00│ST宁科(600165):关于公司完成法人变更并换领营业执照的公告 ─────────┴────────────────────────────────────────────────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选举胡春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227694836P 企业名称: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胡春海 注册资本:陆亿捌仟肆佰捌拾捌万叁仟柒佰柒拾伍圆整 成立日期:1998年 05月 14日 住 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街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 ;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材料技 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165_20240420_76EI.pdf ─────────┬──────────────────────────────────────────────── 2024-04-20 00:00│ST宁科(600165):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贷款提前到期、部分公司担保贷款逾期暨致歉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收到相关金融机构发来的《承担保证责任通知书 》,鉴于公司处于纾困阶段,相关金融机构宣布提前解除《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展期协议书》,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科新材)应在约定时间内向相关金融机构归还贷款本息共计 9,176.94 万元。若中科新材未在相关金融机构规定期限内偿 还贷款本息,相关金融机构将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为满足 2023 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17,000 万元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公司为子公司中科新材、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力国贸)借款提供担保,经公司梳理,发现子公司近期存在部分公司担保贷款逾期的情形。 一、部分银行贷款提前到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中科新材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收到相关金融机构发来的《承担保证责任通知书》、《解除合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 下: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中科新材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8,500 万元,借款期 限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年 12 月 14 日,年利率为 7.92%,到期还本付息。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3年 12 月 13 日,中科新材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了《展期协议书》,借款期限展期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 鉴于公司处于纾困阶段,且涉及多起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根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第十二条第五项约定,相关金融机构有 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本息,同时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综上,相关金融机构宣布提前解除与中科新材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展期协议书》。中科新材应在约定时间内向相关 金融机构归还上述贷款本息,其中:贷款本金 8,500 万元、利息 676.94 万元,共计 9,176.94 万元。若中科新材未在相关金融机 构规定期限内偿还贷款本息的,相关金融机构有权根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展期协议书》约定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部分公司担保贷款逾期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 2023 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17,000 万元担保,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 117,000 万元担保 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在上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内,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内部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上述担保 事项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 2 02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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