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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69(太原重工)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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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169 太原重工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02 00:00│太原重工(60016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金额下限为人 民币 1,000万元(含本数),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56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二、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现将本次回购的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900,0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4%,最高成交价为 2.2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1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828,000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2/600169_20240402_C84L.pdf ─────────┬──────────────────────────────────────────────── 2024-03-16 00:00│太原重工(600169):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百色市能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 11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风电业务重组的议案》。公司拟将拥 有的部分风电项目资产和负债,按基准日 2023年 8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划转给全资子公司百色市能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百色能裕公司”)后,将百色能裕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集团” ),转让价格为 147,940.36 万元。同日,公司与太重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风电业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公司于 2023年 11 月 29 日 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公司风电业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按照《协议》约定,本次股东大会同意 后《协议》生效。 按照《协议》约定,《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太重集团向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60%,即人民币 887,642,182 元 ;股权交割日后 3 个月内,太重集团向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40%,即人民币 591,761,455元。 协议生效后,太重集团已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按照《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 60%,金额合计 887,642,182 元, 并由百色能裕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20 日(即本次股权交割日)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百色市能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本次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按照《协议》约定,在股权交割日后 3个月内,太重集团应向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40%,即人民币 591,761,455 元。 2024年 3月 15日,本公司收到太重集团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款 591,761,455元。至此,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全部完成。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6/600169_20240316_RD60.pdf ─────────┬──────────────────────────────────────────────── 2024-03-15 17:10│太原重工(600169):关于对太原重工、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 │定 ─────────┴──────────────────────────────────────────────── 太原重工(600169):关于对太原重工、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credibility/supervision/measures/criticism/c/642c600d-b41c-4375-b073-683fc6a6f75e.p df ─────────┬──────────────────────────────────────────────── 2024-03-02 00:00│太原重工(60016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金额下限为人 民币 1,000万元(含本数),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56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二、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现将本次回购的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2 月 29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9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最高成交价为 2.2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1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828,000 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2/600169_20240302_9IRD.pdf ─────────┬──────────────────────────────────────────────── 2024-02-23 00:00│太原重工(60016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太原重工(60016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3/600169_20240223_4X6D.pdf ─────────┬──────────────────────────────────────────────── 2024-02-23 00:00│太原重工(60016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2月 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正阳街 85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4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9,909,09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706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珍堂先生主持,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人; 3、 董事会秘书赵晓强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94,669,209 94.7553 5,239,182 5.2439 700 0.0008 2、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94,648,009 94.7341 5,260,382 5.2651 700 0.000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签订租 94,669,209 94.7553 5,239,182 5.2439 700 0.0008 赁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2 关 于 预 计 公 司 94,648,009 94.7341 5,260,382 5.2651 700 0.0008 2024 年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形成的决议均获得通过。 2、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议案 1、议案 2 为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结果的议案,投票情况见“(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 股东的表决情况”。 3、回避表决情况:议案 1、议案 2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东代表股份 数为 1,630,254,225 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 律师:管晋宏、徐德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3/600169_20240223_VJ25.pdf ─────────┬──────────────────────────────────────────────── 2024-02-21 00:00│太原重工(600169):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审被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达市老虎岗风电场有限公司、大庆龙江 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 涉案的金额: 1.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晋 01 民初 506 号民事判决书,改判 1.2亿元的履约保证金不具备返还条件,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不应当承担该笔款项 及其它涉案款项的利息;本案一审、二审的受理费和保全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2.安达市老虎岗风电场有限公司上诉请求依法撤销(2022)晋 01 民初 506号民事判决书第六项,依法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责任, 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上诉人承担的受理费、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及原审被告承担。 3.大庆龙江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晋 01 民初 506 号民事判决书第四 项,改判大庆龙江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款项不承担连带责任,不服该判决金额为 6500万元;本案一审、二审的 受理费和保全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案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重工”或“公司”)因合同纠纷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杜尔 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被告共同偿还公司欠款 144,406.97 万元及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 利息,截至 2022 年 5 月 1 日暂合计 145,803.10 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2)、2022 年 7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4)。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司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晋 01 民初 50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1 40,372.57 万元及利息; 2.被告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德风投资有限公司、大庆龙江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天怡投资有限公司、安 达市老虎岗风电场有限公司分别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款项在《民事判决书》裁定的范围内承担各自的连带责任; 3.驳回原告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诉讼案件事实、上诉请求内容 近日,原审被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达市老虎岗风电场有限公司、大庆龙江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因 不服一审判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诉讼当事人 上诉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安达市老虎岗风电场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大庆龙江 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被告) 被上诉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审原告) (二)上诉请求 1.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晋 01 民初 506号民事判决书,改判 1.2 亿元的履约保证金不具备返 还条件,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不应当承担该笔款项及其它涉案款项的利息; (2)本案一审、二审的受理费和保全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2.安达市老虎岗风电场有限公司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2022)晋 01 民初 506 号民事判决书第六项,依法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责任,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 请求; (2)一审判决上诉人承担的受理费、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及原审被告承担。 3.大庆龙江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晋 01 民初 506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项,改判大庆龙江风电有限责任公 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款项不承担连带责任,不服该判决金额为 6500 万元; (2)本案一审、二审的受理费和保全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二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公司将积极做好诉讼相关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披露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1/600169_20240221_06I3.pdf ─────────┬──────────────────────────────────────────────── 2024-02-07 00:00│太原重工(60016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 太原重工(60016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7/600169_20240207_70I3.pdf ─────────┬──────────────────────────────────────────────── 2024-02-02 00:00│太原重工(600169):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大部分转入山西(太重)智能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公司的办 公地址发生变更,公司办公地址由“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 53号”变更为“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北格西路229 号太重智能高 端装备产业园区”。 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其他投资者联系方式均未发生变化,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2/600169_20240202_DAD3.pdf ─────────┬──────────────────────────────────────────────── 2024-02-02 00:00│太原重工(600169):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 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 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会。 公司于 2024年 1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租用山西智能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拥有的山西(太重)智能高端装备产业园区整体(包括房屋及构筑物、设备等)、山西 太重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设备、太重煤机有限公司的厂房设备、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工程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的办公楼。另根据公司现状 需要,因搬迁过程中闲置报废遗留的设备需继续占用太重集团土地,故拟与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继续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 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0)。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预计公司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4-011)。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2/600169_20240202_O5OS.pdf ─────────┬──────────────────────────────────────────────── 2024-02-02 00:00│太原重工(600169):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决议 ─────────┴──────────────────────────────────────────────── 太原重工(600169):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2/600169_20240202_N2W2.pdf ─────────┬──────────────────────────────────────────────── 2024-02-02 00:00│太原重工(600169):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太原重工(600169):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2/600169_20240202_AAXU.pdf ─────────┬──────────────────────────────────────────────── 2024-02-02 00:00│太原重工(600169):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 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五日以前书面通知董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 公司于 2024年 1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租用山西智能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拥有的山西(太重)智能高端装备产业园区整体(包括房屋及构筑物、设备等)、山西 太重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设备、太重煤机有限公司的厂房设备、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工程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的办公楼。另根据公司现状 需要,因搬迁过程中闲置报废遗留的设备需继续占用太重集团土地,故拟与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继续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 议》。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董事韩珍堂先生、陶家晋先生、王省林先生均回避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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