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195 中牧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0 00:00│中牧股份(60019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发布
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22年 11月 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相关
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
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
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
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0195_20240410_96U2.pdf
─────────┬────────────────────────────────────────────────
2024-04-10 00:00│中牧股份(600195):关于认购职工住宅进展情况的公告
─────────┴────────────────────────────────────────────────
2017年 12月 28 日,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购职
工住宅的议案》,同意认购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发集团”)所属子公司开发建设的“北京
市朝阳区双桥中路 10 号土地建设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项目”(以下简称“双桥项目”或“该项目”)的部分职工住宅,关联交易
金额为7,128万元。交易对方为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中垦公司”或“建设单位”)和中农发置业有限公司(乙
方,以下简称“农发置业”),其中甲方是“双桥项目”建设单位,乙方是“双桥项目”代建管理监督单位。甲方、乙方均为中国农
发集团所属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该事项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后,公司与中垦公司、农发置业签订了《集资建房协议书》,依据
协议条款,公司向指定账户支付集资认购款项总价款的 50%,即 3,564万元。协议约定于 2020年 12月 31日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
,将经竣工验收合格且符合协议约定的住宅交付给公司,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施工延误工期的情况,由甲、乙、丙三方根据实际
情况重新确定交房日期,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职工住宅的关联交易公告》(临 2017-062)。
因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和城市规划政策的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该项目审批进度较慢,建设周期持续延长。公司持续督促建设单
位推进该项目,并作出承诺:该项目审批通过后,将与建设单位重新确认交房日期等具体事项。如年内该项目仍未能开工建设,公司
将收回该预付购房款,彻底解决该项往来资金。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职工住宅进展情况的公告》(临 2023-025)。
近期,我公司收到建设单位通知,目前该项目仍未能开工建设,公司及时启动收回预付购房款的程序,并于 2024 年 4 月 8 日
收到该项目的预付购房款,彻底解决了该项往来资金。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0195_20240410_76WZ.pdf
─────────┬────────────────────────────────────────────────
2024-04-10 00:00│中牧股份(60019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牧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岳虹女士、唐功远先生、吴冬荀先生,其中岳虹女士、唐功远先生为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岳虹女士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议案
2023年 1月 第八届董事会审 关于聘请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
11 日 计委员会 2023年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一次临时会议
2023年 4月 第八届董事会审 1.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20 日 计委员会第七次 年年度报告
会议 2.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亚太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
事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2023年 4月 第八届董事会审 中牧股份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6 日 计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
2023年 8月 第八届董事会审 中牧股份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8 日 计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
2023年 10月 第八届董事会审 中牧股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6 日 计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进行了
重点审阅,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的有关财务制度,对财务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予以了重点关注,并会同董事会其他成
员一起出具了书面审议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牧股份的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 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分别对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年审注册会
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机构从事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出具的审计报表及审计结论,发表了书面审议意见,提
交至董事会。
(二)聘请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在年度审计工作中,通过
见面会等方式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就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和出具初步年审意见后的沟通事项提交了反馈意见。对年度财务报
告的审计结果、发现问题以及管理建议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交换意见,并向董事会提交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
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监督、协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审阅公司 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
23年度内部审计检查报告。经认真评估公司 2023 年内部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关于内控的完善与运行持续监督与指导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和指导。通过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审查,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具有较为完善的内控机制和规范、业务流程、公司治理结构,能持续有效地防控风险,为公司健康、高质量发
展提供重要保障。
(五)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04 亿元,为向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2023年度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
项,担保事项无异常。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中牧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守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按监管要求认真履行了职责,审阅财务报告等事项,并
发表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对公司的外部审计进行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促进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保障
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0195_20240410_K8GC.pdf
─────────┬────────────────────────────────────────────────
2024-04-10 00:00│中牧股份(600195):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唐功远)
─────────┴────────────────────────────────────────────────
中牧股份(600195):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唐功远)。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0195_20240410_FO1N.pdf
─────────┬────────────────────────────────────────────────
2024-04-10 00:00│中牧股份(600195):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中牧股份(600195):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0195_20240410_CJ6J.pdf
─────────┬────────────────────────────────────────────────
2024-04-10 00:00│中牧股份(600195):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中牧股份(600195):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0195_20240410_KO2E.pdf
─────────┬────────────────────────────────────────────────
2024-04-10 00:00│中牧股份(60019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牧股份”)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
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分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牧股份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3年度中牧股份实现净利润 346,935,892.5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 403,051,611.99 元。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23年末总股本 1,021,148,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1,516
,642.94 元,约占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15%。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可转债转股等事项
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
分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中牧股份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牧股份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表决结
果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依据2023年度经营业绩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发展阶段需求等因素,拟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0195_20240410_IAJV.pdf
─────────┬────────────────────────────────────────────────
2024-04-10 00:00│中牧股份(60019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 2013年 1月 18日
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
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
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中审亚太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较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
事务所。主要经营场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
截止 2023年末,中审亚太拥有合伙人 76人、注册会计师 4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57 人。202
2 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 41 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费 6,492.54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 1月 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亚太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
定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中审亚太执行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支付上述两项审计费用共计96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8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 18 万元,聘期 1年。
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年 2月 5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分别召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沟通会议、年审会计师出
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沟通会议,对审计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组成、审计进度安排、审计风险评估、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0195_20240410_3BE8.pdf
─────────┬────────────────────────────────────────────────
2024-04-10 00:00│中牧股份(600195):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执行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亚太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亚太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
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审亚太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2013年1月18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营范围为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拥有北京市财政
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较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
二、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合伙人数量76人。截至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7
人。
2022年业务规模:收入总额(经审计):71,385.7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3,315.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
:24,225.19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41家。
三、项目成员执业信息
1.人员信息
质量控制复核人:滕友平,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承做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3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近三
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0份。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王永忻,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承做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9月开始在中审亚太
执业,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签字会计师:郭玮,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承做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10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无诚信不良记录。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进行审议。
2024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上述两项审计费用共计9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8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聘期一年。
五、质量管理水平
中审亚太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质量管理准则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涵盖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职业
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与整改程序八个要素并有效运行的统一的质量管
理体系。
六、审计工作方案
2023年度,中审亚太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服务方案,配备专属审计工
作团队,明确服务计划、流程及方法,制定完善的保障措施。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
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七、信息安全管理
中审亚太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部署信息安全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理,以
维护客户利益和声誉,确保业务的持续安全运行。
八、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审亚太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已提取职业
风险基金7,260.6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4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九、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亚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
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十、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中审亚太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