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255 鑫科材料 更新日期:2024-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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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鑫科材料(600255):九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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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九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年 4月 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在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 人。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勇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针对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
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到,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注
销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 24,650,000 份。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0255_20240430_ARV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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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鑫科材料(600255):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
│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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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600255):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0255_20240430_2QN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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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鑫科材料(600255):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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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600255):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0255_20240430_QK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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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鑫科材料(600255):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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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年 4月 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在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会议
由董事长宋志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宋志
刚先生、王生先生和张龙先生作为本次激励对象回避了表决。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到,行权条件未成就,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三
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 24,650,000 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0255_20240430_H8G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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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鑫科材料(600255):天禾律所:关于鑫科材料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
│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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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600255):天禾律所:关于鑫科材料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0255_20240430_OFZ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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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鑫科材料(60025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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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60025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0255_20240423_FWY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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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0:00│鑫科材料(600255):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2024年第一季度自主
│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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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600255):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2024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2/600255_20240402_TMQ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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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鑫科材料(600255):中审亚太:2023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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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600255):中审亚太: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255_20240330_MVR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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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鑫科材料(60025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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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审亚太”)作为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成立于 1993 年 3 月 2 日,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 2013 年 1月 18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
书序号:NO0011854),是较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合伙人人数为 7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2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7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召开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九届九次监事会,2023年 11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作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评估
了,认为其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
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2023年 11月 3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作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 年 12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问题、审计项目组人员安排、审计计划、重点审计范围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 3月 16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事
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年 3月 28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255_20240330_KAM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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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鑫科材料(600255):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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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价
值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测试
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并依据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
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项目 本期金额(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381.87
(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12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214.52
(损失以“-”号填列)
合计 -2,170.47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3 年度计提坏账损失共计 2,384.99 万元:
①应收票据计提坏账损失 46.71 万元;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 2,335.16 万元,其中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公司应收芜
湖市开恒金属材料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恒金属公司”)1,971.42 万元,本期经公司多次催收,开恒金属公司逾期未偿
还,公司已诉至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采取司法途径催收款项,并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取得胜诉的生效判决,但开
恒金属公司仍未支付,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强制执行发现开恒金属公司无可供执行资产,款项预计难以收回。据此,
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进行全额单项计提坏账损失 1,971.42 万元(其中 2022 年度已计提19.78万元,2023年度补计提 1,951.64万元
);③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 3.12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转回存货跌价损失 214.52
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3年度确认减值准备合计 2,170.47 万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2,170.47万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255_20240330_GK2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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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鑫科材料(600255):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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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600255):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255_20240330_NCX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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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鑫科材料(600255):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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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有效降低铜、锌、锡、镍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
企业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国内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铜、锌、锡、镍期
货。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铜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 35,000 万元,锌期货套期保
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 2,300 万元,锡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 5,000 万元,镍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 5,000
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
,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操作风险和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专注于高性能、高精密度铜合金板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受铜、锌、锡、镍等原材料相关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相关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
营的影响,公司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减少和降低原材料相关产品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一、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有效降低铜、锌、锡、镍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二)交易金额
保证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铜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35,000 万元,锌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
2,300 万元,锡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 5,000万元,镍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 5,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铜、锌、锡、镍期货。
(五)交易期限
自 2024年 1月 1日起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及风控措施
(一)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
因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因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政策风险
监管机构如对期货市场相关政策法规等进行修订,有可能短期内导致期货价格波动较大或期货交易不活跃,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
失。
3、流动性风险
在期货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因素的限制,可能会使公司不能以有利的价格进出期货市场。
4、资金风险
在套期保值过程中,由于暂时的资金不足而导致期货头寸被迫平仓,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5、操作风险
内部工作流程、风险控制系统、员工职业道德、交易系统等方面如果出现问题,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6、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
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市场及政策风险控制
严格按公司相关期货保值管理制度对各金属品种进行套期保值,严禁投机性交易,并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同时,期货主管部门
每日向公司期货工作小组报告当天新建头寸情况、计划建仓及平仓头寸情况、期货保值后当日期现货对锁变动情况及最新市场信息等
情况。
2、流动性风险控制
合理选择期货合约,期货主管部门专人负责盯盘,必要时提出平仓及移仓建议,保障交易的流动性。
3、资金风险控制
资金风险由期货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管控。
1)测算已占用的保证金额度、浮动盈亏;
2)测算可用保证金额度及拟建头寸需要的保证金额度、公司对可能追加的保证金的准备额度;
3)每月末与期货经纪公司核对保证金账面余额以及期货合约持仓状况,监控资金的安全。
4、操作风险控制
严格按公司相关期货保值管理制度对期货操作人员要求来配置,同时,公司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
人员的综合素质。
5、技术风险控制
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并具备稳定可靠的维护能力,保证交易系统正常运行。如本地发生停电、计算机及
企业网络故障使交易不能正常进行的,公司将及时启用备用无线网络、笔记本电脑等设备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委托期货经纪公司进行交
易。
(三)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
1、公司设专人负责期货操作,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同时上报期货工作小组:
1)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
2)期货业务有关人员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3)期货价格波动与现货价格波动产生较大的偏离值影响到套期保值过程的正常进行。
2、风险处理程序:
1)公司总经理在得到期货操作人员报告的风险后应立即召集期货工作小组会议,讨论风险情况和必须采取的应对措施;
2)对操作不当或发生越权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有利于
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
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二)会计政策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反映。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255_20240330_28V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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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鑫科材料(600255):中审亚太: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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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6216 6525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255_20240330_UVY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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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鑫科材料(600255):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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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获得补助金额: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2月 26日,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合计 654.17万元。
●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补助,计入当期损益
。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6日累计收到政
府补助654.17万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0.68%。
(二)补助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获得时间 补助类型 补助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
或者净资产的比例(%)
1 2024.1.10-2024.2.7 与收益相关 15.00 0.24%
2 2024.1.15 与收益相关 0.10 0.00%
3 2024.1.25 与收益相关 78.31 1.28%
4 2024.1.30 与收益相关 3.00 0.05%
5 2024.2.1 与收益相关 42.00 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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