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258 首旅酒店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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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首旅酒店(60025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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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旅酒店(60025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258_20240420_G7WP.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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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首旅酒店(600258):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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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旅酒店(600258):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258_20240420_Y11Q.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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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首旅酒店(600258):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有的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9%股权及债权的关
│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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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有的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 9%股权及债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
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一、事前审核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年 4月 12日(星期五)上午 9:00召开第二次专门会议,经过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涉及环汇置
业项目相关审计、评估、拟签署协议等文件,对本次交易目的、项目预期收益、可能的市场风险预见及控制措施、公司高端品牌旗舰
店管理运营、后期环汇置业优化融资结构等事项进行了全面了解,对项目的评估、审计结果亦无其他异议。同意本项关联交易提交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履行审批程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董事会审议《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有的北京环汇置业有
限公司 9%股权及债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该关联交易实施后对公司积极布局首都副中心发展,抓住新商业核心区的战略发展机遇,受益环球影城外溢效应明显,未有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燕 伏军 杨晓莉 张焕杰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258_20240420_OL2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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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首旅酒店(600258):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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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18日(
星期四)上午 9: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4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公司
董事 11 名,全部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以赞成 6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公司董事长李云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卢长才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
、董事张聪女士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有的北京环
汇置业有限公司 9%股权及债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有的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9%股权及债权的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4-025号。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次 关 联 交 易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详 见 上 交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二、赞成 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 100%;回避 0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6 号。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258_20240420_J3K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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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首旅酒店(600258):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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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 5月 1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 10 号凯威大厦三层 301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5月 17 日
至 2024年 5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有的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 9% √
股权及债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已经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
4 年 4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司公告。2、 特别决议议案:
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有的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 9%股权及债权的关联交易的议
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
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
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8 首旅酒店 2024/5/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4年 5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9:00-11:00,下午 2:00-5:00。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 10号凯威大厦三层
4、联系人:李欣 李小东
5、联系电话:010-66059316
6、传真:010-66059316
7、电子邮件地址:lixin@btghotels.com。
8、邮编:100020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258_20240420_SPE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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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首旅酒店(600258):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有的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9%股权及债权的关联交易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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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旅酒店(600258):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有的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9%股权及债权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258_20240420_JDI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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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首旅酒店(600258):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协议转让股权涉及的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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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旅酒店(600258):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协议转让股权涉及的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
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258_20240420_LVR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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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首旅酒店(600258):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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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旅酒店(600258):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258_20240420_WFC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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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00:00│首旅酒店(600258):关于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网络交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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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旅酒店(600258):关于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网络交流情况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00258_20240413_STW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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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首旅酒店(600258):2023年独立董事姚志斌(1-4月任职)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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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作为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 1-4 月任职,因已
满 6 年,故在 2023 年 5 月不再担任首旅酒店独立董事,现做履职期内的述职报告。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本人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勤勉尽责。时至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的中
期,独立董事需要和公司经营层进行更多沟通与交流,深刻回顾与思考,在坚定战略目标不动摇下,立足创新,保持稳定发展,做大
做强酒店主业。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了不受公司大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2023 年 1-4 月主要工作
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 应参加 实际 委托 缺席 参加股东大 备注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出席 出席 会次数
姚志斌 3 3 0 0 0 任期届满
离任
二、履职情况
2023 年 1-4 月,本人主要是对公司年度业绩报告的披露及上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
及管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年度分配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履行核查监督等职责,并
发表了无异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与首旅集团及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和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因公司董事担任关键管理人员而认定为关联方的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
司与关联方存在相互提供服务的需求,属于日常经营活动中相互提供服务的上下游企业。关联交易整体规模与公司经营规模相比占比
较小,对公司经营无实质影响。独立董事审查了公司以往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展历史听取了公司所作的详
尽介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有着行业特点和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定价符合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
审核程序、持续披露等事项符合有关上市规则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偶发性关
联交易的变动具有不可控性,但符合客观实际。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将对 2022年度的发生额进行汇报,并对 2023年预计发生额进行审议
批准。
2、关于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是为了充
分利用财务公司的综合金融平台,使公司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的
服务。我们对该事项已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对上一个协议期发生的业务进行了审核,认为均是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不
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发生。
公司本次续签协议时,同时修订了《公司在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控制制度》和《公司在北京首都旅游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的风险防控预案》,更好地保障业务的规范开展。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本续签协
议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与首旅集团财务公司 2023年度资金存放等预计业务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对该事项已进行了事前审查,这些业务均是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企业金融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未有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发生。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我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事项
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本着勤勉、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
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内没有发生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出现。
我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事项无其他异议。
5、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了《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和对外资助管理办法》的规定。
截止 2022年末,公司没有发生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截止 2022 年末,公司没有发生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法人提供担保,没有发生其他担保事项。
2022年全年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6、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经营层坚定推进“发展为先、产品为王、会员为本、效率赋能”四大核心战略,努力开拓新店,并利用募集到位的资金积极
进行产品创新和酒店的更新改造投入,为市场复苏来临全力准备。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领取的薪酬无其他异议。
7、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股份上市流通工作;及首次
授予、预留授予的对象由于公司业绩和个人原因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事项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律程序,独立董事对已授予的股权激励股份按规则进行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8、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对公司年度分配方案的制定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年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的特点,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北京诺金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50%股
权、安麓(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40%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相关转让协议,继续积极推进落实承诺事项。
未来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及时披露。经我们查阅,公司的控股股东、关联方及其他方对上市公司
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公开承诺都进行了专项披露,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各方履行公开承诺。
10、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全年的信息披露工作全面,真实,完整
,无遗漏。公司按照上交所信息披露规定严格披露,充分地向投资者提示了投资风险,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各项信息披露
均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公正、公开,我们未发现有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发生。
11、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年度内控建设工作
,同时加强和完善了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三、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担任成员董事,本人充分发挥旅游专业及 OTA企业经营管理擅长
,对公司市场化的营销,新媒体全方位覆盖表示认可。
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履行职责时均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赞成。在此,本人感谢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
权给予的积极配合,使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获得同等的知情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 虽任职期时间短,但圆满完成了以年度业绩报告披露为重心的系列审核工作。
希望 2023 年公司新任的独立董事继续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的沟通,积极参与对公司及
各下属子公司的现场考察活动和独立董事的专业培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建议,深入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在基层机构的贯彻落实情况
,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上报告。
独立董事: 姚志斌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0258_20240410_YD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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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首旅酒店(600258):2023年独立董事朱剑岷(1-4月任职)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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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作为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 1-4 月任职,因已
满 6 年,故在 2023 年 5 月不再担任首旅酒店独立董事,现做履职期内的述职报告。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本人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勤勉尽责。时至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的中
期,独立董事需要和公司经营层进行更多沟通与交流,深刻回顾与思考,在坚定战略目标不动摇下,立足创新,保持稳定发展,做大
做强酒店主业。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了不受公司大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2023 年 1-4 月主要工作
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 应参加 实际 委托 缺席 参加股东大 备注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出席 出席 会次数
朱剑岷 3 3 0 0 0 任期届满
离任
二、履职情况
2023 年 1-4 月,本人主要是对公司年度业绩报告的披露及上年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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