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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1(太化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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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281 华阳新材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0 00:00│华阳新材(600281):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 华阳新材(600281):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281_20240420_SKV1.pdf ─────────┬──────────────────────────────────────────────── 2024-04-20 00:00│华阳新材(600281):关于2023年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193.32万元,2023年度累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7,479.21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 ,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记入当期损益,对已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损失的,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冲减当期营业成本。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 2023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551.19万元,转销 5,389.67万元。其中,贵金属业务计提 5,004.02万元,转销 3,106.52万元 ;生物降解新材料业务计提 2,547.17万元,转销 2,283.15万元。 (二)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1、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并充分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应收票据等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确认减值损失。 2、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 2023年公司转回坏账准备 71.98万元,其中,应收账款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2.11万元,转回 230.00 万元;其他应收账 款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8.53万元,转回 16.52万元,按单项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准备 3.90万元。 三、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7,479.21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3年 度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 7,479.21 万元。 四、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 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281_20240420_B79N.pdf ─────────┬──────────────────────────────────────────────── 2024-04-20 00:00│华阳新材(60028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季君晖) ─────────┴────────────────────────────────────────────────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则及公司制度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 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季君晖,男,1969 年出生,浙江仙居人,中共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应用化学博 士学位。1997 年 9 月至 1999 年 9 月,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博士后;1999 年 10 月至 1999 年 12 月,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副研究员;1999 年 1 月至 2005 年 10 月,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副研究员;2005 年 11 月至今,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 研究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勤勉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 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本年出席 委托出席 本年出席股东大会的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季君晖 8 8 0 4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并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提名委员会针对换届会议共召开 1次会议,本人 作为人力资源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参加并主持会议,过程中,积极履职,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参与到公司治理中。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发展规划、资本运作和财务状况进 行了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及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等情况,积极了解公司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作用,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合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及因关联交易产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回避 表决规定。 本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相关资料,在了解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的背景情况后,本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计划,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没有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存在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对外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或其他公 司提供任何担保,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制定的,可以有效的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现金分红情况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决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从确保公司正常经营 的角度出发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股东的长远利益不构成损害。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度,相关承诺方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 4 次,临时公告 62 份,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内容及时、 准确、完整。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内控规范体系。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 环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有效的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实施。2023年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行为。 (八)保护投资者方面的工作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强化公司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方式保证与投资者的沟通,解答投资者问题,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发展情 况。 (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注册制改革,于 2023 年 2 月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提交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由于多方面原 因,于 2023 年 8 于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本人认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程序履行合法合规。 (十)其他工作情况 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 沟通 、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 独立董事:季君晖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281_20240420_OQY8.pdf ─────────┬──────────────────────────────────────────────── 2024-04-20 00:00│华阳新材(60028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华阳新材(60028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281_20240420_TDJS.pdf ─────────┬──────────────────────────────────────────────── 2024-04-20 00:00│华阳新材(60028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志军) ─────────┴────────────────────────────────────────────────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则及公司制度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 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志军,男,1973 年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律师。1995年至 2000 年在太原理工大学任法学专业教师,2000 年至今在山西大学任法学专业教师,2006 年 6 月至 2015年 11 月任北京市国晟律师事 务所律师,执行主任;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华贸硅谷(太原)事务所管委会主任;2016 年至 2021年 12月任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至今任酒仙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 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勤勉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 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本年出席 委托出席 本年出席股东大会的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杨志军 8 8 0 4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议,作为财务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 5 次会议,通过自身的参与,认为公司各专门委 员会勤勉尽责,为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23年度,本人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时,与管理层沟通,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积极了解公司内控、风险等法律方面的 事宜。 本人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 客观需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相关资料,在了解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的背景情况后,本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计划,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没有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存在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进行了审核。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责任考核制度兑现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主要管理人员严格查阅考核制度情 况,且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现金分红情况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决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从确保公司正常经营 的角度出发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股东的长远利益不构成损害。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度,相关承诺方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 4 次,临时公告 62 份,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内容及时、 准确、完整。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内控、法律、风险等方面进行重点关注,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规范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保护投资者方面的工作 本人结合自身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督促公司强 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证与投资者的顺畅交流。 (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注册制改革,于 2023 年 2 月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提交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由于多方面原 因,于 2023 年 8 于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本人认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程序履行合法合规。 (十)其他工作情况 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 地履行职责,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以及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及各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志军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281_20240420_IMKH.pdf ─────────┬──────────────────────────────────────────────── 2024-04-20 00:00│华阳新材(600281):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通过查验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 公司 2023 年审计报告,对财务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由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股份” )及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华邦”)共同出资组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 17.79亿元人民币,其中:华阳集团出资占注 册资本的 65.51%,华阳股份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7.59%,三维华邦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6.90%。 注册地址:山西省阳泉市矿区北大西街 29号 法定代表人:赵守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300101957143F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04H3140300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三会 一层”组织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会是财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的重大决策,并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为财 务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经理层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经理层下设结算业务部、金融市场业务部、信贷业务部、风险合 规部、计划经营部、投资业务部、综合工作部七个职能部门,对资金结算业务、信贷业务、财务核算、投资业务、风险管控及综合事 务等方面进行管理,完备的组织架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系统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在财务公司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 要求,设立风险合规部对公司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管理和监督稽核。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 ,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协同开展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测,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各项监管法规和规章制度,制订了《存款业务管理办法》《成员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资金头寸管理办法》《 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等业务制度,明确各项结算和存款业务的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充分保障成员单位 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结算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财务公司资金结 算系统实现资金结算,资金结算系统支持客户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批,防范客户操作风险,保障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和结算便利。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制定了《信贷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实 施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多项业务制度及操作规程,全面涵盖了财务公司自有贷款、委托贷款等信贷业务,构成了全面 的信贷业务制度体系。 为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明确岗位职责,提高授信业务审批效率和质量,财务公司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依据国家信贷政策,分级 审批、审贷分离,采用集体审议制,审议公司成员单位的授信、担保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在实际业务中,财务公司由信贷业务部办 理授信、贷款、贴现等信贷业务,严格按照规定经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切实遵照“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管理”三查制度规范 开展。 3、投资业务控制 为确保规范实施投资业务,财务公司建立了《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债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委托投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等投资业务制度,上述制度涵盖投资业务的各个环节,对各类产品投资原则、职责分工、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以及投后 管理均进行规定,满足投资业务风险管理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 在实际投资业务中,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财务公司投资业务审查与决策机构,根据公司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授权,在年度投资策略和 计划范围内,审议公司的投资业务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投资业务部为负责投资业务的部门,通过对投资业务的研究、办理及投后管 理,建立从投资分析、决策、执行及投后管理全过程的风险控制;风险合规部负责对证券投资业务的合规性、完整性审查,对证券投 资的后续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生潜在风险的事项进行风险提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4、稽核监督控制 财务公司由风险合规部承担稽核检查工作,负责对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进行稽核检查,包括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执 行情况、业务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业务记录、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 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并向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稽核工作情况,同时向经理层反馈,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 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自成立起持续利用有效的信息系统对业务环节进行管理,信息管理平台按业务模块分装在业务部门,按相关规定授予操 作人员管辖业务范围内所享有的操作权限,各司其职。重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印发《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网络管理制度》《机房 管理制度》等信息管理方面的制度,加强对信息系统、机房以及网络安全设备等巡检力度,提升基础设备和制度防风险能力,提高系 统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947,235.40 万元,负债总额 1,541,660.7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9.17%,所 有者权益 405,574.63 万元。2023 年度,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136.59万元,利润总额 36,986.13万元,净利润 27,761.52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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