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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90(*ST华仪)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600290 *ST华仪 更新日期:2024-01-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1-15 17:30│*ST华仪(600290):关于对华仪电气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ST华仪(600290):关于对华仪电气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credibility/supervision/measures/focus/c/ebbf59ba-12cd-4700-b46a-fcc8bcfb6ca8.pdf ─────────┬──────────────────────────────────────────────── 2024-01-15 17:20│*ST华仪(600290):关于对华仪电气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 *ST华仪(600290):关于对华仪电气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credibility/supervision/measures/ident/c/008adaee-653d-41c1-af3a-3bc253467462.pdf ─────────┬──────────────────────────────────────────────── 2024-01-13 00:00│*ST华仪(600290):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华仪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4号),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 2024年1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办券商,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 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签署公司股票退出交易所市场的登记及进入退市板块的确权、登记、挂牌转让等相关协议和文件。 2024年1月12日,公司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股票转让协议》。 二、主办券商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719077033J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04-30 企业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允许开展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13/600290_20240113_SY0S.pdf ─────────┬──────────────────────────────────────────────── 2024-01-13 00:00│*ST华仪(600290):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ST华仪(600290):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13/600290_20240113_6AZG.pdf ─────────┬──────────────────────────────────────────────── 2024-01-10 00:00│*ST华仪(600290):关于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司股票将于 2024年 1月 16日终止上市暨摘牌; 公司将尽快完成主办券商的聘请工作,具体详见公司后续公告;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 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 .com.cn)的股份确权公告,尽快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华仪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4号),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现将公司股 票摘牌后续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 (一)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二)证券简称:*ST华仪 (三)证券代码:600290 (四)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4年 1月 9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3年 11月 28日至 2023年 12月 25 日,你公司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0条、第 9.2.1条和第 9.2.7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本所决定 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4条、第 9.2.9条和第 9.6.1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本所在公告本决定 之日后的 5个交易日内,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 转让相关事宜,保证你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三、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9条 的规定,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 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四、终止上市暨摘牌日期 上交所于 2024年 1月 9日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4年 1月 16日终止上市暨摘牌。 五、终止上市后相关后续事宜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 简称“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现将股票摘牌后转入股转系统的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将尽快完成主办券商的聘请工作,具体详见公司后续公告。 2、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公司股份 ,并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股东可到主办券商或其他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代办券商办理股份重新确认、 登记和托管手续。 3、公司将委托主办券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沪市退出登记手续。自完成沪市退出登记至在退市板块办理完成股份初 始登记业务期间,主办券商负责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及投资者证券持有和变动记录维护等业务。 4、公司或主办券商将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为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和普通机构投资者提供证券账户的初步转换服务。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投资者的沪市证券账户信息,初步转换得到投资者可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证券账户转换原则请详见主办 券商在退市板块发布的公司股份确权公告。自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主办券商办理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业务期间,请投资者 不要注销初步转换得到的证券账户,避免影响股份的登记和转让。 5、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股份确权公告 ,尽快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六、公司股票摘牌后至退市板块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将由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代为披露。 七、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一)联系人:公司董秘室 (二)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 228号 (三)联系电话:0577-62661122 (四)电子信箱:hyzqb@heag.com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10/600290_20240110_TD0K.pdf ─────────┬──────────────────────────────────────────────── 2024-01-05 09:13│*ST华仪(600290):关于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闫宏江、丁建召予以监管警 │示的决定 ─────────┴──────────────────────────────────────────────── 当事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闫宏江,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 丁建召,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 一、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闫宏江、丁建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查明的事实,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作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 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闫宏江、丁建召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存在以下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一)内部控制审计程序不到位 未完整了解与坏账计提、款项催收等相关的内部控制,部分重要组成部分未执行内部控制测试。 (二)函证审计程序不到位 未关注部分询证函地址异常,未采取进一步措施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审计程序不到位 未关注个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迹象,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十二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 估重大错报风险》第二十三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四条的要求。 二、责任认定和监管措施决定 (一)责任认定 中兴华所及注册会计师闫宏江、丁建召在执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项目过程中存在内部控制、函证、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审计 程序不到位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 订)》)第1.4条、第12.1.2条等有关规定。 (二)监管措施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闫宏江、丁建召予以监管警示。 请中兴华所及相关会计师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相关项目的审计风险进行深入排 查,举一反三,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审计执业质量。请中兴华所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首席合伙人 、总所质控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信息披露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勤勉尽责,对出具专业意见所依据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1月5日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credibility/supervision/measures/focus/c/5734507.docx ─────────┬──────────────────────────────────────────────── 2023-12-26 00:00│*ST华仪(600290):*华仪关于公司股票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的风险提示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0.37 元/股,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规定的交易类退市指标;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6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2月 26日(周二)开市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 将在公司触及交易类退市情形之后 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交所将自公司触及 交易类退市情形之日后 15 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听证的 ,自上交所收到公司听证申请至听证程序结束期间不计入前述期限。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 5个交易日内对 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 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每日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公司股票 2023年 12月 25日收盘价为 0.37元/股,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元,触及前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交易类退市情形。 二、公司股票触及交易类退市的后续流程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6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 2023 年 12月26日(周二)开市起停牌。上交所将在公司触及交易 类退市情形之后 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7条的规定,上交所将自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日后 15个 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听证的,自上交所收到公司听证申请 至听证程序结束期间不计入前述期限。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9条的规定,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 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 司股票终止上市。 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1.1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强制终止上市后,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在 上交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 票在摘牌之日起 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公司未聘请证券公司或者无证券公司接受其聘请的,上交所可以为其临时指定。 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三、历次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可能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第十 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分别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23-110号、118 号、119号、121号、122 号、123号、125 号、126号、127号 、128号、130 号公告。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十二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提示 各主体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 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2)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 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6/600290_20231226_B9ME.pdf ─────────┬──────────────────────────────────────────────── 2023-12-26 00:00│*ST华仪(600290):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的公告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已触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条第一款规定的交易类退市指标,根据《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290 *ST华仪 A股 停牌 2023/12/26 截至 2023年 12 月 2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0.37元/股,已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 1 元,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 一款规定的交易类退市指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6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2 月 26 日(周二)开市起停牌。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将在公司触及交易类退市情形之后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 告知书。上交所将自公司触及交易类退市情形之日后 15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 定。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听证的,自上交所收到公司听证申请至听证程序结束期间不计入前述期限。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决定之日后 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 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6/600290_20231226_TDVQ.pdf ─────────┬──────────────────────────────────────────────── 2023-12-26 00:00│*ST华仪(600290):关于收到上交所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2023年 12月 25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拟终止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现将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1 月 28 日至 2023年 12月 25 日,你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 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9.2.1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本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0 条、第 9.2.7 条等规定,对你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如你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 5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交书面听证申请,载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送达 地址、听证事项等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6/600290_20231226_0AEC.pdf ─────────┬──────────────────────────────────────────────── 2023-12-23 00:00│*ST华仪(60029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2023年 12 月 22日收盘价为 0.39元/股,已连续 19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人民币 1元,即使后续 1个交易日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 1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后续触及交易类退市,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在 1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 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 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 2023 年 12月 22 日 收盘价为 0.39元/股,已连续 19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元,即使后续 1个交易日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 1元 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 二、历次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条第一款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 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 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 上交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 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号),于 2023 年 12月 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号),于 2023 年 12月 13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119号),于 2023年 12月 14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121号),于 2023年12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 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 号),于 2023年 12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 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号),于 2023 年 12月 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3-125号),于 2023年 12月 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 023-126 号),于 2023年 12月 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号), 于 2023年 12 月 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128号)。本公告为公司可 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十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29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 公司 2017年至 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与会计师对该《告知书》所涉及的虚假记载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已核实,经 测算,公司 2016 年至 2019年的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 》第 9.5.2 条第 一款第(三)项、第 9.5.3 条第(一)项等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根据正式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 2023年 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 2023年 9 月 30日 ,公司归母净资产为-2.13亿元。如相关情况未能改善,公司 2023年年报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 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3/600290_20231223_IY8O.pdf ─────────┬──────────────────────────────────────────────── 2023-12-23 00:00│*ST华仪(60029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29号)(以 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 2017 年至 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与会计师对该《告知书》所涉及的虚 假记载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已核实,经测算,公司 2016 年至 2019年的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 》第 9.5.2 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9.5.3 条第(一)项等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可能被 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如根据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第 9.5.7条、第 9.5.8 条,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后 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 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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