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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99(安迪苏)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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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299 安迪苏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9 00:00│安迪苏(600299):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要求,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 2023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丁远先生、Caroline Grégoire Sainte-Marie 女士、臧恒昌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丁远先生、Caroline Grégoire Sainte-Marie 女士、臧恒昌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 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月修订)》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299_20240329_1X1H.pdf ─────────┬──────────────────────────────────────────────── 2024-03-29 00:00│安迪苏(600299):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 安迪苏(600299):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299_20240329_Q71R.pdf ─────────┬──────────────────────────────────────────────── 2024-03-29 00:00│安迪苏(600299):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迪苏”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4年 3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 人。其 中监事潘勇先生因行程安排未能亲自参会,委托监事王岩先生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岩先生召集和主持。 参加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和 《中国证券报》。公司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 制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公告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公司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进行管理,并 对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发表意见。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层面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2,165,518 元,安迪苏母公司层面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 489,335,867 元。 为了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业绩成果,同时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董事会在充 分考虑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基础上,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总 额为人民币 160,914,076 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8.4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 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存在。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内容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确认上市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6.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 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 部控制配套指引》和证券 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对各个环节起到 了较好的风险控制作用。《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7. 审议通过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度 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情况的专项说明》内容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299_20240329_93DN.pdf ─────────┬──────────────────────────────────────────────── 2024-03-29 00:00│安迪苏(60029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Caroline Grégoire Sainte-Marie女士) ─────────┴──────────────────────────────────────────────── 2023 年,作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 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在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Caroline Grégoire Sainte-Marie,生于 1957 年,法国籍。1979 年毕业于巴黎政治学院和巴黎索邦大学。自 1996年至 1997 年,担任大众汽车法国公司的首席财务官、财务和 IT 经理;自 1997 年至 1999 年,担任拉法基特种产品公司的首席财务官;自 2 000 年至 2004 年,担任拉法基水泥部门并购高级副总裁;自 2004 年至 2006 年,担任德国和捷克共和国拉法基集团的首席执行官 ;自 2007 年至 2009 年,担任 TarmacFrance/Belgium 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自 2009 年至 2011 年担任 Frans Bonhomme 的总裁 兼首席执行官;自 2018年至 2021年 4月,担任 Elekem独立董事。自 2011年至 2022年 6 月,担任 GROUPAMA 独立董事;自 2014 年至 2022 年 7 月,担任 Calyos Belgium的投资者;自 2018 年以来,担任 FNAC DARTY 独立董事;自 2019 年以来,担任VINCI( 巴黎泛欧交易所(A区),FR0000125486)独立董事。自 2021年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 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雇 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 出席会议及行使职权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的会议 8 次) ;并分别召开了董事会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 会议 7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 5 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 独 立 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专 参加股 事姓名 门委员 东大会 会 情况 本年应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 席 是否连续 出席专 出席股 参加董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门委员 东大会 加次数 的次数 事会次 自参加会 会的次 数 议 数 Caroline 8 0 8 0 0 否 15 0 Grégoire Sainte- Marie 2. 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参与公司编制定期报告过程中,本人通过出席公司会议、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及时熟悉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 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促进了公司内部 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致力于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 营合规,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与管理层沟通了解业绩说明会准备材料以及投资者沟通情况,洞察并理解中小股东的普遍关切。为 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本人也将在未来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种形式的投资者沟通交流会议,以确保公司及时、透明的信息 沟通渠道。 5、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通过月度报告以及定期沟通的方式多形式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同时,对于高管薪酬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评估工作,公司也开展了全面 深入的沟通和解释工作,为薪酬委员会的重点工作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管理层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能 认真执行《公司章程》,日常关联交易做到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现违背承诺事项的情形。 3.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业绩快报》《2022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多次听取管理层对于内部控制进度的汇报,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3 年度公司继续完 善、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能够有效执行,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5.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通过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调查和评估,独立董事认为该所业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守 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6.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认真审核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资料,认为其具备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 未满的情形。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 提名公司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董事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提名朱小磊、孙岩峰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事项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朱小磊、孙岩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同意提名朱小磊、孙岩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高管薪酬政策且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公司日常经营规范,生产经营正常,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 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4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守信,认真履职,谨慎行事,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299_20240329_BJ3O.pdf ─────────┬──────────────────────────────────────────────── 2024-03-29 00:00│安迪苏(600299):2023年度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和公司《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 2023 年度,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风险及合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有效地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现将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年 8月 18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年 7月 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 ,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 7月 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月 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 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人,注册会计师 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 260人。 毕马威华振 2022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 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80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4.9 亿元。这些上市公 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 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 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1家。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 任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3 年度涉及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等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在 2023 年度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 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 通。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审计机构的建议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资质,有着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拥有投资者保护能 力。在过往的工作中,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能与委员会各成员有效沟通,确定每年审计计划和工作内容,充分胜任公司年度财 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因此,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3 年 12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毕马威华 振 2023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三) 审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成果 2024 年 3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听取了会 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提 出建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 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通过与会计师对公司 2023 年年报相关工作的沟通与讨论,以及审阅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成果,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299_20240329_0FCU.pdf ─────────┬──────────────────────────────────────────────── 2024-03-29 00:00│安迪苏(600299):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 安迪苏(600299):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299_20240329_83GR.pdf ─────────┬──────────────────────────────────────────────── 2024-03-29 00:00│安迪苏(600299):2023年度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如 下: 一.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3 年度涉及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度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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