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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3(曙光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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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303 ST曙光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6 00:00│ST曙光(600303):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公司与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合同纠纷案经丹东市振安区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振安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振安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详见公司临 2024-014 号公告), 内控否定意见能否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仍为亏损,2023 年度会计师能否认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 确定性情形已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 年是否能够消除其他风险警示 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2024 年 3 月23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4-010、临2024-015)。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公司股价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 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 2023 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500 万元到-47,000 万 元,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 定意见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000231 号)。 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公司已向振安法 院就与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上述案件经振安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天津 美亚达成调解协议,振安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详见公司临 2024-014号公告),内控否定意见能否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加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仍为亏损,2023 年度会计师能否认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情形已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电动皮卡的上市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小米、华为、百度等企业没有合作,与公司没有签署任 何协议,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 年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00303_20240326_YL9A.pdf ─────────┬──────────────────────────────────────────────── 2024-03-23 00:00│ST曙光(600303):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暨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上市公司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6615 万元+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已对该预付款项计提坏账准 备 4128 万元,影响 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亚”)的买卖合同 纠纷,向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振安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 月 6 日登载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5)。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收到由振安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4)辽 0604 民初 170 号】,经振安法院主持调解, 公司与天津美亚达成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与被告天津美亚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2021 年 12 月 15 日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终止履行; (二)公司与被告天津美亚共同确认的被告天津美亚基于上述协议向公司移交的 1655 项固定资产归公司所有; (三)公司与被告天津美亚共同确认的被告天津美亚基于上述协议向公司移交的相关无形资产归公司所有; (四)公司已支付给被告天津美亚的合同款项 6615 万元归被告天津美亚所有; (五)公司与被告天津美亚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终结、债权债务终止,此次纠 纷一次性处理终结。 三、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 2023 年度业绩预告,已对该预付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4128 万元,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 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0303_20240323_V6HR.pdf ─────────┬──────────────────────────────────────────────── 2024-03-23 00:00│ST曙光(60030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年 3 月 20 日、3 月 21 日、3 月 22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书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 2023 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500 万元到-47,000 万元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3 月 21 日、3 月 22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属于股票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自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常波动问题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及销售,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变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2、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 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 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3 月 21 日、3 月 22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公司股票 价格存在异常波动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 2023 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500 万元到-47,000 万 元,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 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000231 号)。 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向丹东市振安区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振安法院”)就与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上述案件 经振安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天津美亚达成调解协议,振安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详见公司临 2024-014号公告),内控否定 意见能否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加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仍为亏损,2023 年度会计师能否认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情形已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电动皮卡的上市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小米、华为、百度等企业没有合作,与公司没有签署任 何协议,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股票 2024 年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 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0303_20240323_1TWO.pdf ─────────┬──────────────────────────────────────────────── 2024-03-22 00:00│ST曙光(600303):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3月 20 日、3 月 21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 幅达到 10.01%,公司股价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预计 2023 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500 万元到-47,000 万元,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电动皮卡的上市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 年是否能够消除 其他风险警示 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3 月 21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到 10.01%,公司股价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 。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 2023 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500 万元到-47,000 万 元,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 定意见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000231 号)。 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公司已向丹东市 振安区人民法院就与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上述案件的诉讼结果存在不确 定性,内控否定意见能否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加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仍为亏损,2023 年度会计师能否认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情形已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电动皮卡的上市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小米、华为、百度等企业没有合作,与公司没有签署任 何协议,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 年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2/600303_20240322_ZNCG.pdf ─────────┬──────────────────────────────────────────────── 2024-03-19 00:00│ST曙光(60030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有 9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1、辽宁黄海汽车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海进出口”)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黄海进出 口拟向抚顺银行丹东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黄海汽车为黄海进出口提供 资产抵押担保。 2、丹东曙光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曙光专用车”)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曙光专用车拟 向抚顺银行丹东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黄海汽车为曙光专用车提供资产 抵押担保。 3、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拟向抚顺银行丹东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黄海汽车为公司提供资 产抵押担保。 4、黄海进出口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黄海进出口拟向盛京银行丹东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3000 万元的 融资授信额度,公司拟向盛京银行丹东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2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公司和凤城市曙光汽车半轴有限责任公司为 其提供资产抵押担保。 5、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曙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曙光”)因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拟向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桐乡支行申请 5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鉴于该笔借款拟由嘉兴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与嘉兴担保拟签订《担保服务合同》,公司拟为嘉兴曙光在《担保服务合同》项下应向嘉兴担保承担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反担保。 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 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9/600303_20240319_KLVK.pdf ─────────┬──────────────────────────────────────────────── 2024-03-19 00:00│ST曙光(60030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 ST曙光(60030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9/600303_20240319_ARQS.pdf ─────────┬──────────────────────────────────────────────── 2024-03-16 00:00│ST曙光(60030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年 3 月 13 日、3 月 14 日、3 月 1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书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 2023 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500 万元到-47,000 万元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3 月 14 日、3 月 1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属于股票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自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常波动问题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及销售,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变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2、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 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 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3 月 14 日、3 月 1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公司股票 价格存在异常波动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 2023 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500 万元到-47,000 万 元,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 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000231 号)。 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公司已向丹东市振安 区人民法院就与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天津美亚立即退还公司转 让款 6615 万元,并赔偿公司损失。上述案件的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内控否定意见能否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加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仍为亏损,2023 年度会计师能否认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情形已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电动皮卡的上市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小米、华为、百度等企业没有合作,与公司没有签署任 何协议,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股票 2024 年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 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6/600303_20240316_S1EW.pdf ─────────┬──────────────────────────────────────────────── 2024-03-09 00:00│ST曙光(600303):2024年2月产销数据快报 ─────────┴────────────────────────────────────────────────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产销数据快报如下: 单位:辆 产 产品名称 月度对比 年度对比 量 本月 去年同期 增减% 本年累计 去年累计 增减% 整车 客车 0 45 -100.00% 1 47 -97.87% 皮卡 20 1 1900.00% 487 12 3958.33% 特种车 7 18 -61.11% 13 27 -51.85% 合计 27 64 -57.81% 501 86 482.56% 其中:新能源客车 0 45 -100.00% 1 47 -97.87% 汽车零 车桥(支) 45015 38669 16.41% 114452 67716 69.02% 部件 销 整车 客车 1 44 -97.73% 1 44 -97.73% 量 皮卡 37 39 -5.13% 393 164 139.63% 特种车 7 18 -61.11% 13 27 -51.85% 合计 45 101 -55.45% 407 235 73.19% 其中:新能源客车 1 44 -97.73% 1 44 -97.73% 汽车零 车桥(支) 54802 49225 11.33% 124543 71938 73.13% 部件 其中:车桥(自配) 637 10 6270.00% 1702 95 1691.58% 注:本表为产销快报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9/600303_20240309_O9GY.pdf ─────────┬──────────────────────────────────────────────── 2024-02-29 00:00│ST曙光(60030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有 9 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1、辽宁黄海汽车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海进出口”)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黄海 进出口拟向工商银行丹东市元宝支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300 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丹东黄海特种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海特种车”)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黄海 特种车拟向工商银行丹东市元宝支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220 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公司和公司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为其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丹东曙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曙光汽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丹东曙光新福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曙光新福业”)是曙光汽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曙光新福业拟向工商银行丹东市元宝支行申请总计 不超过 26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曙光汽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黄海进出口、黄海特种车和曙光新福业的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 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9/600303_20240229_ME76.pdf ─────────┬──────────────────────────────────────────────── 2024-02-29 00:00│ST曙光(60030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 ST曙光(60030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9/600303_20240229_75LI.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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