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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6(商业城)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600306 *ST商城 更新日期:2024-05-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5-01 00:00│*ST商城(600306):关于累计涉及诉讼和仲裁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详见本公告内容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被告、原告等 ●诉讼的涉案金额:1,691.63 万元(未考虑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等)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相 关案件具体影响金额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案件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商业城 ”)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城百货”)和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西百货 ”)最近连续 12 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累计未披露的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77 笔,累计涉及的诉讼、仲 裁金额为 1,691.6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58%。现集中披露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本次公告涉及的案件中,已结案件合计 66 笔,涉及金额为 971.67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1;未结案件合计 11 笔,涉及金 额为 719.96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2。 二、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相关案件具体影响金额根据法院最 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案件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00306_20240501_RGUT.pdf ─────────┬──────────────────────────────────────────────── 2024-04-30 00:00│*ST商城(600306):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自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本公司的相关证 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306 *ST 商城 A股 停牌 2024/4/30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2023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被尤尼泰振青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 市。 ●公司股票将自2024年4月30日(周二)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由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后的 2022 年末净资产为负值,经审计后的 2022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3 月3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 2024年 4月 30日披露了 《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仍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 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情形触及《上市规则》第 9.3.11条第(一)项,即公司 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后续终止上市决定安排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商城,股票代码:600306)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周二 )开市起停牌。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4 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上市公司触及第 9.3.1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日后 15 个交易日内, 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听证的,自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到公司听 证申请至听证程序结束期间不计入前述期限。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告知书后,可以 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 三、公司股票复牌及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 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 15 个交易日。在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 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强制终止上市后,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 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公司未聘请证券公司或者无证券公司接受其聘请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为其临时 指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 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0306_20240430_Z2GG.pdf ─────────┬──────────────────────────────────────────────── 2024-04-30 00:00│*ST商城(60030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魏立峰先生、汪艳娟女士、刘洪涛先生,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 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魏立峰先生、汪艳娟女士、刘洪涛先生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 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 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0306_20240430_M6JA.pdf ─────────┬──────────────────────────────────────────────── 2024-04-30 00:00│*ST商城(600306):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 年度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 6,563 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5,9 84 万元,报告期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9,421 万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的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 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利润 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0306_20240430_P6CL.pdf ─────────┬──────────────────────────────────────────────── 2024-04-30 00:00│*ST商城(600306):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业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査意见 ─────────┴──────────────────────────────────────────────── *ST商城(600306):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业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査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0306_20240430_IKLQ.pdf ─────────┬──────────────────────────────────────────────── 2024-04-30 00:00│*ST商城(600306):2023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80万元左右,2023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 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8,201万元左右;预计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058 万元左右,预计 2023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638 万元左右;预计 2023年末净资产为 8,560 万元左右。 ●根据更正后的 2023 年度业绩预告财务数据,公司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年报披露后被终止 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 现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11 万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87 万元左右 。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488 万元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 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13,892 万元左右。 3、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3 年末净资产为 12,985 万元左右。 (三)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058 万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638 万元左右。 2、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080 万元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 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8,201 万元左右,低于 1 亿元。 3、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公司 2023 年末净资产为 8,560 万元左右。 (四)与注册会计师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更正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52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12 万元。 (二)每股收益:-1.06 元。 (三)营业收入:11,006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8,994 万元。 (四)期末净资产:-19,822 万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一)营业收入调整原因 公司在2023年业绩预告中,已将自营黄金业务收入调减约4,079万元。随着公司年报编制工作的深入以及审计工作的推进,结合 公司自查及审计核查情况,经与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进行调减,主要调 整事项如下: 1、由于公司自营黄金业务客户中存在全年消费金额较大、笔数较多或银行卡开户行属异地等情况。经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核查, 并结合有关信息,进一步发现上述异常交易中存在同一张卡在同一时间段连续多次消费、多张银行卡多次在同一时间段集中消费等异 常情形,不符合零售行业客户消费特征。虽然公司配合年审会计师执行了进销凭证检查、询问公司及交易对手相关人员等核查程序, 但仍未能核查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无法获取客户的穿透资料。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判断交易的商业合理性,经公司与 年审会计师沟通,对上述异常业务采取核实一笔确认一笔原则,未经核实的业务不予确认收入,此项调减营业收入3,583.16万元。 2、自营家电业务中,存在公司根据采购合同接受部分供应商免费提供仓储、物流服务,在公司实现销售后,部分商品直接从供 应商仓库委托代管仓发送给客户情形。经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核查,进一步发现购买公司家电产品的客户中存在部分客户消费金额较大 、笔数较多等异常情形,且个别客户与公司供应商之间疑似具有关联关系,不符合零售行业客户消费特征。虽然公司配合年审会计师 执行了合同及凭证检查、询问公司及交易对手相关人员等核查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客户的穿透资料等。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 据以判断交易的商业合理性,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公司将上述客户购买家电的业务不予确认收入,此项调减营业收入1,489.47 万元。 3、在对部分家电以及超市商品采购销售业务核查中,发现公司在部分商品的采购和销售过程中承担的主要是代理人角色,经公 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应该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此项调减营业收入860.85万元。 (二)净利润及净资产调整的主要原因 2024年1月9日,经盛京银行申请,沈阳中院裁定查封沈阳商业城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6号辽(2020 )沈阳不动产权第0380540号不动产地下的负二层、负三层。鉴于公司与盛京银行于2023年12月27日签署确认函,确认盛京银行的破 产债权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完毕后,公司及子公司与盛京银行之间没有任何债权债务关系,故公司在业绩预告中初步判断,将子公 司沈阳商业城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名下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6号辽(2020)沈阳不动产权第0380540号不动产地下的负二层、负三层参 照资产的评估价值在公司账面确认相关资产价值3,957.63万元,同时增加与盛京银行间的债务重组收益3,957.63万元。但截至目前, 公司对上述查封资产申请解封工作仍未获得法院批准,经与盛京银行交涉,双方就上述资产权属存在较大分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 司拟将上述资产列为或有资产,暂不确认该部分资产账面价值,同时相应冲回债务重组收益,因此相应减少了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以 及期末净资产。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中有关重大事项提前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存在其他影响本次业 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2023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类型、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 工作等事项出现《上市规则》第 9.3.11条所列相关情形的,公司股票将会被终止上市。根据更正后的 2023 年度业绩预告财务数据 ,公司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年报披露后被终止上市。 (二)因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公司再次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董事会致歉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差异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 沟通,坚持谨慎性原则,保障业绩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公司将以此为鉴,在今后的财务核算工作中审慎判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0306_20240430_224U.pdf ─────────┬──────────────────────────────────────────────── 2024-04-30 00:00│*ST商城(600306):监事会对董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 │说明的意见 ─────────┴────────────────────────────────────────────────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所”)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 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就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尤尼泰振青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事会对无法表示 意见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该专项说明的内容。 公司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0306_20240430_VHUE.pdf ─────────┬──────────────────────────────────────────────── 2024-04-30 00:00│*ST商城(600306):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 2 号福融天地广场 6 栋 19 层 1-2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7 《董事会、监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 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8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在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 4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 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 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 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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