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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7(酒钢宏兴)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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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307 酒钢宏兴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09 00:00│酒钢宏兴(600307):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酒钢宏兴”)于2024年 4月 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发来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酒钢集团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且不超过 2 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 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酒钢集团将根据酒钢宏兴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可能存在因 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酒钢集团。截至本公告日,酒钢集团持有酒钢宏兴3,431,600,9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4.79%。 2.酒钢集团在本次公告前 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酒钢集团在本次公告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酒钢宏兴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 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10,000万元人民币且不高于 20,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酒钢集团将根据酒钢宏兴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 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因筹划重大事项酒钢宏兴股票停牌 10个交 易日以上的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酒钢集团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3.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及锁定期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 3.公司将持续关注酒钢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回馈投资者的信任,树立公司良好的市 场形象,具体措施如下: 1.坚持规范运作,夯实治理基石。在公司治理实践中,进一步突出以“投资者为本”的价值导向。结合有关加强独立董事履职、 股东回报等最新规定,在内部治理机制中细化落实相关要求。在生产经营、投资并购等重大事项中,充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2.提升主业经营质量,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聚焦做精做强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采取具体措施,提高产能利用率、 净资产收益率等经营指标。通过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2023 年,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和极大的生产经营 压力,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任务,以创建一流企业为实现途径,积极应对各项严峻挑战,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努力化解和 破解各种难题,持续强化公司内控管理,以实干干实的工作作风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务实笃行、攻坚克难,实现合并口径归 母净利润同比大幅减亏,上市公司发展质量进一步夯实。2024年,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为主线,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 持续规范化运作,助推公司钢铁产业发展提档升级。 3.增加投资者回报。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结合资金使用安排和经营发展需要,制定并披露三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在公司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积极提高现金分红比率。引导股东长期投资,合理控制大股东减持规模和节奏 ,降低市场影响。 4.大股东积极增持,展现发展信心。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酒钢集团 拟在未来 12个月内出资人民币 1-2亿元增持公司股票,以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 5.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同时,公司将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上证 E互动、电话会议、现场调研和路演等 多样化方式和渠道开展投资者沟通工作,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证投资者对公司信息的全方面了解、畅通沟通渠道,促进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的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 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 行。 六、备查文件 酒钢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酒钢宏兴股票的告知函》。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9/600307_20240409_A29Y.pdf ─────────┬──────────────────────────────────────────────── 2024-03-11 00:00│酒钢宏兴(600307):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酒钢宏兴(600307):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1/600307_20240311_A668.pdf ─────────┬──────────────────────────────────────────────── 2024-02-01 00:00│酒钢宏兴(600307):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月 26 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张正展先生召集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 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 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一致选举杜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酒钢宏兴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酒钢宏兴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3.会议还分别听取了《公司 2023 年安全管理工作总结暨 2024 年安全工作计划》《公司 2023 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暨 202 4 年重点工作计划》。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1/600307_20240201_GXRK.pdf ─────────┬──────────────────────────────────────────────── 2024-02-01 00:00│酒钢宏兴(60030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候选人和拟聘任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后 ,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杜昕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 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杜昕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 董事长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选举。 2.经审阅公司拟提名聘任为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的秦俊山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秦俊山先生具备担任相应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秦俊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1/600307_20240201_HU0J.pdf ─────────┬──────────────────────────────────────────────── 2024-02-01 00:00│酒钢宏兴(600307):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公告 ─────────┴────────────────────────────────────────────────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参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选举杜昕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1/600307_20240201_84WJ.pdf ─────────┬──────────────────────────────────────────────── 2024-02-01 00:00│酒钢宏兴(60030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候选人和拟聘任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后 ,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杜昕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 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杜昕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 董事长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选举。 2.经审阅公司拟提名聘任为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的秦俊山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秦俊山先生具备担任相应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秦俊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1/600307_20240201_467O.pdf ─────────┬──────────────────────────────────────────────── 2024-02-01 00:00│酒钢宏兴(600307):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变动的公告 ─────────┴────────────────────────────────────────────────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报告:原总经理、总工程 师(兼)杜昕先生因职务调整,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兼)职务;原副总经理王勇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 其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杜昕先生和王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杜昕先生仍担 任公司副董事长,王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原职工监事高凯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高凯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职工监事职务,按照《 公司章程》规定,高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杜昕先生、王勇先生和高凯先生在任原职务期间的勤勉尽责及为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治理方面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止本公告日,杜昕先生、王勇先生和高凯先生均不持有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有价证券。 为保障公司稳健运行,经董事长张正展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聘任秦俊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总 工程师(兼),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工会《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补选结果的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工会于近期组织第二届职工代表以分团票决、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李亮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1/600307_20240201_NY4U.pdf ─────────┬──────────────────────────────────────────────── 2024-02-01 00:00│酒钢宏兴(60030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候选人和拟聘任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后 ,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杜昕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 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杜昕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 董事长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选举。 2.经审阅公司拟提名聘任为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的秦俊山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秦俊山先生具备担任相应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秦俊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1/600307_20240201_OWVA.pdf ─────────┬──────────────────────────────────────────────── 2024-02-01 00:00│酒钢宏兴(60030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嘉峪关市酒钢宾馆八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47,686,7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5.045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由董事长张正展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人; 3、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高欣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447,506,950 99.9947 179,800 0.005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433,202,950 99.5798 14,483,800 0.4202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3.01 秦俊山 3,447,203,654 99.9859 是 经大会表决,增补秦俊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月 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秦俊山先生将承接公司原董事郑跃强先生之前担任的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议案 1为本次股东大会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 律师:郝春虎、李明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1/600307_20240201_XCX9.pdf ─────────┬──────────────────────────────────────────────── 2024-02-01 00:00│酒钢宏兴(600307):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关于酒钢宏兴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目前适 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资料。 本所亦根据规定的要求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表决的程序进行了审核和见证。 本所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就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到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贵公司已向本所保证,贵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及说明是完 整、真实和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我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下列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 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过程进行了见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1.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2.公司于 2024 年 1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及地 点、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出席会议对象、登记办法、登记时间等有关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公司股东,公司发出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内容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 1.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2.召开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 年 1月 31日 15点 00分;(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月 31日采 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在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宾馆八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张正展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参加了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查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名,代表股份数为 3,432,899,6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8093 %。经核查,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计 10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14,787,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360%; 据此,在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7名,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3,447,68 6,7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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