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315 上海家化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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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上海家化(600315):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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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22 日,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因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
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七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9月10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5、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和七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9 月 15 日为授权日,授予董事长潘秋生 123.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和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鉴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 1 名激励对象所涉及已
获授但未行权的合计 369,0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八届六次董事会和八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价格及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
8、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鉴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 1 名激励对象所涉
及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合计 369,0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
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鉴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 1 名激励对象所涉及
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合计 492,0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业绩情况:
第三个行权期(2023 年度):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1)业绩考核目标 A 65.98 亿元。按照行权系数 X 公式计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a1)108.12 亿元,累计净利润 算,本激励计划第三期行权系数 X 为
(a2)25.935 亿元。 0。
(2)业绩考核目标 B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b1)99.96 亿元,累计净利润
(b2)22.05 亿元。
注:上述“累计净利润”是指第三个行权期考核 2021 年度、
2022 年与 2023 年度净利润之和。
(3)假设:考核年度的实际营业收入为 R,实际累计
净利润为 P,则行权系数 X 公式为:
①当 R≥b1 且 P≥b2 时;行权系数 X=【(R-b1)/(a1-b1)
*20%+80%】*50%+【(P-b2)/(a2-b2)*20%+80%】
*50%,其中当 R≥a1 时,R 按 a1 取值;当 P≥a2 时,P 按 a2
取值;
②当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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