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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16(洪都航空)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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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316 洪都航空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6 00:00│洪都航空(600316):关于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 洪都航空(600316):关于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00316_20240326_0GQ8.pdf ─────────┬──────────────────────────────────────────────── 2024-03-16 00:00│洪都航空(60031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洪都航空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洪都航空(60031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洪都航空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6/600316_20240316_MGY4.pdf ─────────┬──────────────────────────────────────────────── 2024-03-16 00:00│洪都航空(600316):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 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27,124,027.11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7,114,5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10,756,717.6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1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表决情况 2024年 3月 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同意将该 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 3月 1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 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6/600316_20240316_VWFB.pdf ─────────┬──────────────────────────────────────────────── 2024-03-16 00:00│洪都航空(60031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洪都航空2023年度审计报告 ─────────┴──────────────────────────────────────────────── 洪都航空(60031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洪都航空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6/600316_20240316_XO58.pdf ─────────┬──────────────────────────────────────────────── 2024-03-16 00:00│洪都航空(60031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三名,分别为罗飞先生、黄亿红女士和张岩先生,三人2023 年度在公司任职时间均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已收到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罗飞先生、黄亿红女士和张岩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6/600316_20240316_83I4.pdf ─────────┬──────────────────────────────────────────────── 2024-03-16 00:00│洪都航空(600316):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以书面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参会的董事人数以及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三)公司2024年度科研生产经营计划 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四)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五)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3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7,114,512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0,756,717.68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江西洪都航空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与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与治理报告》 。 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九)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十)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公司关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6/600316_20240316_QWVD.pdf ─────────┬──────────────────────────────────────────────── 2024-03-16 00:00│洪都航空(600316):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7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7 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7号》(财会〔2023〕21号)。《准则解释17号》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 处理”的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17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6/600316_20240316_NK59.pdf ─────────┬──────────────────────────────────────────────── 2024-03-16 00:00│洪都航空(600316):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罗飞先生) ─────────┴──────────────────────────────────────────────── 作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罗飞,1971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南昌大学,硕士学位,中国 注册会计师。历任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会计部副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财务经理、高级副经理;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业务二处处长;江西大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江西大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自 2018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次董事会会议和 3次股东大会,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 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大会情况 本年应出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席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出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大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9 9 8 0 0 否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本人兼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3 3 0 0 提名委员会 3 3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 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对公司经营情 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考察。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 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参与组建合资公司盘活闲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针对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 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们认为公司的财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 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提名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相 关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因此,本人同意提名王卫华先生、林东先生、饶国辉先生、刘卓先 生、曹春先生、康颖蕾女士、罗飞先生、黄亿红女士和张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 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 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 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6/600316_20240316_8R42.pdf ─────────┬──────────────────────────────────────────────── 2024-03-16 00:00│洪都航空(600316):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3月 25日(星期一)下午 15:00-16: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 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至 3 月 22 日(星期五)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 或通过公司邮箱 hd600316@hongdu.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年 3月 16日发布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 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年 3月 25日下午 15:00-16:00举行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 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3月 25日下午 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曹春 独立董事:张岩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邓峰 总会计师:王訢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年 3月 25日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年 3月 18日(星期一)至 3月 22日(星期五)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 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hd600316@hongdu .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综合管理部 电话:0791-87669749 邮箱:hd600316@hongdu.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 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6/600316_20240316_BGXB.pdf ─────────┬──────────────────────────────────────────────── 2024-03-16 00:00│洪都航空(600316):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岩先生) ─────────┴──────────────────────────────────────────────── 作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岩,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先后毕业于厦门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财务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长期在高等院校从事 教学和科研工作,从事资本市场财务会计问题研究,主要涉及IPO和公司治理等方面;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科研课题多项 ,出版专著1部。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西财经大学理财系副主任。自2022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次董事会会议和 3次股东大会,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 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 会情况 本年应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出席董 席次数 方式出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事会次 席次数 加会议 数 9 9 8 0 0 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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