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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23(瀚蓝环境)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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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323 瀚蓝环境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4 00:00│瀚蓝环境(600323):2024年度第三期绿色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公告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 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 该事项经公司2022年6月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12月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同意接受公司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2024年度第三期绿色中期票据发行(以下简称“本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4瀚蓝MTN003(绿色),债券 代码:102481691。本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5亿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2.58%。 公司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可登陆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查 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00323_20240424_6369.pdf ─────────┬──────────────────────────────────────────────── 2024-04-12 00:00│瀚蓝环境(60032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格) ─────────┴──────────────────────────────────────────────── 本人杨格作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 的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本 人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格,男,1983 年出生,兰州交通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注册会计师。历任广东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 理、项目经理,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广州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副所长,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执行所长、主任会计师,现任广东中翼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369)、南粤控股有限公司(01058.HK)独立董事。本公司第 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本人应出席 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和 1次股东大会,其 中通过通讯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 4次,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 1次。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 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同时,从专业角度,对董事会的有关议案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持 续发展作出了努力。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高 管薪酬考核、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审计、续聘会计师、董事候选人提名等事项进行审议,提出专业意见,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 提升。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 财务报告编制等予以重点关注,发挥监督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与中小股东沟通的各类活动,参加股东大会 1次,就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公司及中小股东充分交 流,为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做出努力。 (五)与公司沟通情况 本人日常通过现场会议、电话、邮件以及协同办公平台与公司其他董事、经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沟通及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予充分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按法定时间 提前发送会议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对于事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还提前向本人进行专项汇报,听取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会计报告、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关注,并对相关事项作出了独立判断。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与公司财 务报告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的汇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 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6 月,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新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 年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 2023年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 的方案;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自 2017年 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有 关规定,于 2023 年 6月 3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之日起自然卸任,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 董事会委员会职务。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的支持,并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 导下稳健经营,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格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00323_20240412_17FN.pdf ─────────┬──────────────────────────────────────────────── 2024-04-12 00:00│瀚蓝环境(60032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 瀚蓝环境(60032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00323_20240412_3ZRN.pdf ─────────┬──────────────────────────────────────────────── 2024-04-12 00:00│瀚蓝环境(600323):2023年度报告摘要 ─────────┴──────────────────────────────────────────────── 瀚蓝环境(600323):2023年度报告摘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00323_20240412_U869.pdf ─────────┬──────────────────────────────────────────────── 2024-04-12 00:00│瀚蓝环境(60032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下午在瀚蓝广场10楼会议室召开。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伟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到的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全部3票通过)。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 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全部3票通过)。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00323_20240412_L354.pdf ─────────┬──────────────────────────────────────────────── 2024-04-12 00:00│瀚蓝环境(600323):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经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华兴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以及华兴事务所提交的 2023年履职情况自评报告,公司对华兴事务所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 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 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 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66 名、注册会计师 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 173 人。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三)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四)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华兴事务所在 2023 年度履职过程中,始终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财务报 表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华兴事务所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积极与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层和财务、 审计部门等进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华兴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审计报告,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00323_20240412_MZKA.pdf ─────────┬──────────────────────────────────────────────── 2024-04-12 00:00│瀚蓝环境(60032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年 3月 30日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4年 4月 10 日以现场会议+腾讯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人,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公司全部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 9票,弃权票 0票,反对票 0 票。 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瀚蓝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9票,弃权票 0票,反对票 0 票。 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份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8 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 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 2024-009)。 五、审议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表决情况:同意票 9票,弃权票 0票,反对票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 》。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ESG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ESG 报告》。 八、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 年 4 月) 》。 九、同意将议案一至议案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00323_20240412_W522.pdf ─────────┬──────────────────────────────────────────────── 2024-04-12 00:00│瀚蓝环境(6003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草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草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和健全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 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分红 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订以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回报规划制定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期的可持续发展,贯彻执行“十年百城,最受信赖的生态环境服务企业”愿景,专注环境服务产业,持续强化生态 服务能力,为股东创造财富与回报。同时,公司将在综合分析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股权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 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回报规划制定的原则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 (二) 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 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 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具体内容 (一)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用股 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收益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现金分红规划 在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基础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不 低于 10%。若未来三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将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比增长不低于 10%的规划不变。 以上分红规划,可在年度内一次性实施或分多次实施。年度内分多次实施的,多次实施的现金分红金额累计计算。 公司未来若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 度现金分红的总额计算。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之规定执行。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 月 10日总经理会议 2024年 3月 28日印发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00323_20240412_U4J7.pdf ─────────┬──────────────────────────────────────────────── 2024-04-12 00:00│瀚蓝环境(600323):2023年度ESG报告 ─────────┴──────────────────────────────────────────────── 瀚蓝环境(600323):2023年度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00323_20240412_H2E5.pdf ─────────┬──────────────────────────────────────────────── 2024-04-12 00:00│瀚蓝环境(60032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 求,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 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 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66 名、注册会计师 337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 173 人。 华兴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42,951.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4,547. 76 万元。2023 年度为 8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0,395.4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 家(包括本公司)。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事务所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 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事务所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经审计,华兴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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