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328 中盐化工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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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中盐化工(600328):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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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后续
在氢能源储存与钠产品应用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一事一议,合作项目另行签订合同,以具体项目合同约定内容为准,具体实施
内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 2024 年度及未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
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预计不会对公司当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其他风险提示内容: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订基本情况
(一)合作背景与目的
公司拥有全球最大的金属钠生产装置,同时拥有亚洲单套产能最大的两条 5 万吨/年氯酸钠生产线,每年可副产 6,000 多万方
氢气,具有发展氢能源的产业基础。西安一九零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从事高密度储氢、宽工况非催化释氢、高空气安
全新型储氢材料研发生产的公司,依托西安交通大学成永红、张锦英团队多学科协同的研究成果,拥有氢能源储存等多项核心技术。
公司依托内蒙古自治区钠盐化工企业重点实验室,拟与西安一九零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氢能源储存及钠产品应用方面开展合作。
(二)合作领域
氢能源储存与钠产品应用
(三)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安一九零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100MAB2T0PW8F
3.成立时间:2021年 9 月 27 日
4.注册地:陕西省西咸新区
5.法定代表人:成永红
6.注册资本:327.9062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机械
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西安一九零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协议签订概况
近日,公司与西安一九零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建立长期、密切、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
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在氢能源储存及钠产品应用等方面开展合作。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意向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双方建立长期、密切、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在氢能源产业领域开展合作,各取
所需,共创共赢。具体合作一事一议,合作项目另行签订合同,以具体项目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二)合作机制:双方将建立协调沟通合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1.探讨在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开发区成立项目合作公司,围绕本协议约定合作方式具体协商并落实。
2.探讨成立沟通与协调工作小组,开展资讯互联或共同考察,了解各方动态发展,寻求深耕合作机会。
3.本项目正式立项后,在行业内产品质量稳定性、安全性等同等条件下,西安一九零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优先使用公司的金属
钠、氢气作为生产原料。
4.就其它本协议未列事项探讨新的合作机制,具体依据项目后续协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 2024 年度及未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预
计不会对公司当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后续在氢能源储存与钠产品应用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一事一议,合作项目另行
签订合同,以具体项目合同约定内容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 2024 年度及未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预计不会对公司当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328_20240420_16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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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中盐化工(600328):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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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 月 20日,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4-029),公司拟与西安一九零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就氢能源储存与钠产品应用方面开展合作。现将风险提示补充如
下:
一、公司目前未掌握氢能源储存技术。副产氢气仅通过提纯处理用于生产双氧水、做加氢站原料或用作窑炉加热燃料,其余未利
用的氢气目前做排空处理。
二、本协议未约定氢能源储存技术具体研究方案、研究内容、产品生产以及后续钠产品与氢气应用情况。上述技术研究是否成功
、产品能否转化为生产销售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中没有对后续技术成果转化进行约定,可能存在投入研发经费但成果不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情况。
技术合作项目将另行签订合同,具体实施内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328_20240420_C6Y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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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中盐化工(600328):招商证券关于中盐化工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情况的核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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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化工(600328):招商证券关于中盐化工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情况的核查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0328_20240419_CDW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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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中盐化工(600328):国泰君安关于中盐化工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情况的核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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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化工(600328):国泰君安关于中盐化工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情况的核查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0328_20240419_38Q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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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中盐化工(600328):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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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科学确定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决策质量,提升公司 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运作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公司 ESG 治
理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
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足人数。
第七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和 ESG 工作组。
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组长人选由组长决定。小组成员由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组成。组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
组长代行其职责。
ESG 工作组为公司 ESG 主要协调和执行机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任组长。公司证券事务部为推进牵头单位,公司其他部门、各
分(子)公司指派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单位,负责联系沟通。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识别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公司 ESG 等相关事项开展研究、分析和风险评估,指导并监督公司 ESG 制度和
目标的制定和实施,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对公司 ESG 等事项开展研究、分析和风险评估,提出 ESG 制度、战略与目标;
(六)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 ESG 相关报告;
(七)审议与 ESG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九)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十)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投资发展部,主要职责:
1. 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筹备委员会会议,定期组织召开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
2. 拟定公司中长期和滚动发展规划,做好内部决策程序并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 研究产业政策,提出新项目开发建议和项目开发方案,并定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
4. 审查、编制、上报公司年度股权投资计划,做好投资计划的执行与监督工作;
5. 做好公司股权投资方案的制订和报批,对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做好内部决策程序和报批手续;
6.负责对接 ESG工作组,做好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中 ESG 相关工作;
7. 做好委员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按以下程序做好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战略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 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
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 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备案;
(三) 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就立项意见书明确的项目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的洽谈并将洽
谈情况汇总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 由投资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签发评审意见书,并向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二条 ESG工作组负责按以下程序做好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ESG 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与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分(子)公司沟通,编制公司 ESG管理制度、年度报告等;
(二)确定正式 ESG 相关报告,并向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三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投资评审小组和 ESG工作组的提案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
馈给投资评审小组和 ESG 工作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
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主持。
第十五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
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须委托其他委员行使其表决权。
第十八条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及 ESG 工作组组长可列席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职能部室负责人或主任委员指定的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可以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供董
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参考,但不参加会议表决。
第十九条 必要时,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记录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
书保存。
第二十一条 委员会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与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第一次制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328_20240418_YZ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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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中盐化工(600328):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0937号-中盐化工2023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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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化工(600328):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0937号-中盐化工2023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328_20240418_QORW.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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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中盐化工(600328):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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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化工(600328):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328_20240418_KH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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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中盐化工(600328):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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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化工(600328):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328_20240418_BE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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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中盐化工(60032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艳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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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化工(60032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艳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328_20240418_TS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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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中盐化工(600328):关于中盐化工盐碱分公司投资建设锅炉烟气二氧化碳捕集及固废综合再利用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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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锅炉烟气二氧化碳捕集及固废综合再利用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为7,843.5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符合国家“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中的“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产业政策,不存在政策风险
;本项目采用变压吸附法对二氧化碳捕集和提纯,该方法技术成熟、安全可靠、操作简单,适用于低浓度二氧化碳的捕集和浓缩,技
术风险较小。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以下简称:盐碱分公司)纯碱装置采用氨碱法工艺生产纯碱。通过石灰石煅烧、化灰
工序,产出二氧化碳气体及氢氧化钙灰乳。其中二氧化碳气体用于碳化工序制造纯碱,氢氧化钙灰乳用于蒸氨工序回收氨气。盐碱分
公司配套建有自备电厂,其锅炉排放的烟气中含有约 10%的二氧化碳,同时公司电石法氯碱装置副产电石渣的主要成分为氢氧化钙。
公司拟在盐碱分公司投资建设锅炉烟气二氧化碳捕集及固废综合再利用项目,将锅炉烟气中的二氧化碳和 PVC生产中的电石渣回
收用于纯碱生产。项目实施后,可优化纯碱厂石灰窑运行模式,减少石灰石、焦炭用量,降低生产成本,达到节能、降碳、减排和资
源综合利用等目的,符合国家“碳达峰 碳中和”、“能耗双控”等节能降碳战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且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组织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
司投资建设锅炉烟气二氧化碳捕集及固废综合再利用项目的议案》,同意盐碱分公司实施本项目。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锅炉烟气二氧化碳捕集及固废综合再利用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
(三)项目建设内容
3新建一套产气能力为 1.7 万 Nm /h的变压二氧化碳吸附装置,将锅炉烟气中的二氧化碳吸附捕捉并浓缩至含量 45%左右,使其
符合纯碱生产使用标准;同时新建 19.1t/h化灰机及配套设备,以电石渣为原料制备纯碱生产用氢氧化钙灰乳;对现有公用工程进行
改造,使新增系统与纯碱生产系统相匹配。项目实施后,盐碱分公司纯碱产能不变。
(四)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 7,843.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7,827 万元,流动资金 16.5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将锅炉烟气和电石渣回收利用,年可节省石灰石消耗约21.6万吨,节省焦炭消耗约 1.68 万吨,可有效降低纯碱生产成本
,提升纯碱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 12 万吨,回收利用电石渣约 10.24 万吨,符合国家“十四五”循环经济发
展规划中的“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产业政策和 2021 年 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对加快绿色转型、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要求。
本项目回收利用锅炉烟气中的二氧化碳和工业废弃物电石渣替代石灰石生产纯碱,能够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且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
策要求,有实施的必要性。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节约石灰石消耗量约 21.6 万吨,节约焦炭消耗量约 1.68 万吨,节约电耗约 280 万 KWh,节省购买碳排放
指标约12 万吨。合计每年节约成本约 1,952.00 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30.87%,投资回收期 4.17年。
(二)环保效益
本项目每年利用废弃电石渣 10.24万吨作为化灰原料,取代部分石灰窑产出的灰乳,另外通过变压吸附装置每年回收利用燃煤锅
炉产生烟气中二氧化碳约 12万吨。具有较高的环保效益。
五、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
(一)政策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本项目不仅减少石灰石及焦炭等原材料的消耗和减少碳排放,还实现了固废电石渣的综合利用,符合国家“十四五”循环经济发
展规划中的“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不存在政策风险。
(二)技术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本项目采用变压吸附法对二氧化碳捕集和提纯。该方法技术成熟、安全可靠、操作简单,适用于低浓度二氧化碳的捕集和浓缩。
本项目技术风险较小。
六、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可减少烟气二氧化碳排放,同时综合匹配回收利用电石渣,减少石灰石用量,达到节能减排、降本增效和提升企
业市场竞争力的目的。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328_20240418_G3H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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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中盐化工(60032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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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
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等要求,公司按照要求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具体内容如
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
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
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
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
得税资产。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对单项交易涉及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 受影响的报表 项 合并报表
更的内容和 目 2023.12.31 2022.12.31
原因 /2023年度(单位:元) /2022年度(单位:元)
解释第 16号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06,875.32 1,300,043.43
会计政策变 未分配利润 1,706,875.32 1,3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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