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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36(澳柯玛)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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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336 澳柯玛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01 00:00│澳柯玛(600336):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澳柯玛(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贸易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本次为香港贸易公司提供 2,100万元的 连带责任保证,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香港贸易公司提供了 2,100 万元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0.88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3.73%;同时,香港贸易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超 7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 4月 21日,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0.70 亿元的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 5.60 亿元的担保(含 正在执行的担保)等。有效期自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5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公告》(编号:临 2023-011)和《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 2023-025)。2024 年 2 月 28 日,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香港贸易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5 年 2月 28 日期间内,在该银行的融资 授信事宜提供 2,1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和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 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澳柯玛(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二)商业登记证号码:59756119-000-05-23-A。 (三)注册地址:香港旺角花园街 2-16。 (四)注册资本:港币 1033万元。 (五)成立时间:2012年 5月 4日。 (六)主营业务:国际贸易。 (七)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年 1-9月(未经审计) 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801,453,231.27 1,000,525,001.48 净利润 4,517,889.20 10,735,794.15 2023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4,689,648.66 421,737,140.23 负债总额 288,575,710.99 400,141,091.76 净资产 26,113,937.67 21,596,048.4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青光银重南综字第 2024002 号)授信人与香港贸易公司(受信人)签订的具 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100万元整。 (三)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 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授信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保 证人具有约束力。 (五)保证期间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 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贸易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同时,该公司经营活动均在公司控制范围内,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 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 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 10.88 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43.73%。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8.5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45%。公司不存在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1/600336_20240301_C43J.pdf ─────────┬──────────────────────────────────────────────── 2024-02-02 00:00│澳柯玛(600336):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本次为进出口公司提供 12,900 万元的 连带责任保证,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进出口公司提供了 7.25亿元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0.77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3.29%,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 4月 21日,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0.70 亿元的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 5.60 亿元的担保(含 正在执行的担保)等。有效期自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5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公告》(编号:临 2023-011)和《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 2023-025)。2024 年 1 月 31 日,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进出口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 月30 日期间内,在该银行的融资授 信事宜提供 12,9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和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 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1800692XA。 (三)注册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 315 号。 (四)法定代表人:王英峰。 (五)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六)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纪等。 (七)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 1-9月(未经审计) 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53,401,601.38 2,303,395,205.85 净利润 20,291,791.12 37,517,848.22 2023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98,244,165.60 755,461,409.44 负债总额 502,166,749.48 479,675,784.44 净资产 296,077,416.12 275,785,625.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青光银重南综字第 2024001 号)授信人与进出口公司(受信人)签订的具体 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2,900万元整。 保证人与授信人共同确认,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协议项下的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涵盖授信人与受信人签署的编号为[ 青光银重南综字第 2023016 号]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全部未结清业务。 (三)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 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授信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保 证人具有约束力。 (五)保证期间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 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 整体经营规划。同时,该公司经营活动均在公司控制范围内,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 ,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 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 10.77 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43.29%。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8.6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85%。公司不存在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2/600336_20240202_6OYT.pdf ─────────┬──────────────────────────────────────────────── 2024-01-31 00:00│澳柯玛(600336):2023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50%以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约 5,500 万元到 7,2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约 9,118 万元到 7,418万元,同比减少约 62%到 51%。 预计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 800万 元到 2,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约 12,063 万元到 10,863 万元,同 比减少约 94%到 84%。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5,500 万元到 7,2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 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约 9,118 万元到7,418万元,同比减少约 62%到 51%。 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 800 万元到 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 )相比,将减少约 12,063万元到 10,863万元,同比减少约 94%到 84%。 (三)本次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61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863万元。 (二)每股收益:0.18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为了加快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推动公司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提高产品溢价能力,公司加大品牌、研发投入,效应在本年度 尚未得到体现,影响了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二)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减值准备大幅增加。 (三)报告期内,因汇率变化,本期汇兑收益同比减少,影响了公司利润。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1/600336_20240131_L8XP.pdf ─────────┬──────────────────────────────────────────────── 2024-01-17 00:00│澳柯玛(60033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进出口公司提供 1.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已实际为进出口公司提供了 6.76亿元的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0.28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32%。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 4月 21日,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0.70 亿元的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其中为进出口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金额为 7.50 亿元);相关控股子 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 5.60 亿元的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等。有效期自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年 5月 19 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2日、5月 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23 年度对外 担保预计公告》(编号:临 2023-011)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 2023-025)。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进出口公司在 2024年 1月 15 日至 2026年 1月 15日期间内,与该银行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1.20 亿元整。本次担保没 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和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1800692XA。 (三)注册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 315 号。 (四)法定代表人:王英峰。 (五)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六)成立时间:1999年 10月 28日。 (七)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纪等。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 1-9月(未经审计) 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53,401,601.38 2,303,395,205.85 净利润 20,291,791.12 37,517,848.22 2023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98,244,165.60 755,461,409.44 负债总额 502,166,749.48 479,675,784.44 净资产 296,077,416.12 275,785,625.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即“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整,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4年 1月 15日至 2026年 1月 15日止。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保证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 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 用等。 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 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 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 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六)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 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 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 整体经营规划。同时,该公司经营活动均在公司控制范围内,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 ,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 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 10.28 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41.3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8.6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85%。公司不存在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17/600336_20240117_A9E4.pdf ─────────┬──────────────────────────────────────────────── 2023-12-30 00:00│澳柯玛(60033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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