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338 西藏珠峰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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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西藏珠峰(60033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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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3月 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 305号公司 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2,916,7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9.069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建
荣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人,其中现场出席 5人,通过视频方式出席 2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人,其中现场出席 2人,通过视频方式出席 1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胡晗东先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裁张杰元先
生、副总裁黄亚婷女士、徐云峰先生、李耀辉先生、总工程师宋嘉栋先生、
总地质师高辉先生现场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裁李耀武先生通过视频
方式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财务总监宋孜谦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股东
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追认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676,865 99.8181 10,340 0.181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适用现金分红指引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2,910,761 99.9928 5,940 0.0072 0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 2/3以上股东同意,表决通过。
3、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2,901,961 99.9822 14,740 0.017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号 数 (%)
1 《关于追认公司 2016 年度关 5,676,865 99.8181 10,340 0.1819 0 0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 《关于适用现金分红指引并 5,672,465 99.7408 14,740 0.2592 0 0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 5,681,265 99.8956 5,940 0.1044 0 0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
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柯凌峰、洪赵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338_20240329_4ET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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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西藏珠峰(60033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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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西藏珠峰
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下午13:30起在上海市
静安区柳营路305号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西藏珠峰资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
事宜进行了审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刊登《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经核查,相关通知
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参加会议的方式、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姓名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下午 13:30 起在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 305 号 4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方式及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与通知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
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与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
的股东名册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提交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
了查验。经验证、登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1 人,代表股份数为 82,916,70
1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9.0697%。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该等人员均具备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3、召集人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并已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由
当场推选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和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结束后,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公司合并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没有否决或修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的情况。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
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
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对各提案的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且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追认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关于适用现金分红指引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由出席会
议的公司董事签名,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况。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338_20240329_DDTO.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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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西藏珠峰(600338):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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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持有本公司股份 32,365,116 股无限
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其一致行动人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技”)持有公司 44,864,380 股
。合计持有 77,229,4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5%。
经查询司法执行平台的进展公告,显示:本场拍卖已撤回,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
塔城国际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目前尚处于冻结及轮候冻结状态,后续或将存在继续被司法处置的可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亦存在变动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3月 26日 14:00时至 2024年3月 27日 14:00时止
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下简称“司法执行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拍卖,处置拍卖标的物:塔
城国际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 165,116股(证券简称:西藏珠峰,证券代码:60033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票总股本
的 0.02%,占塔城国际持有公司股份的0.51%。
一、本次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情况
经查询司法执行平台的进展公告,显示:本场拍卖已撤回,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
二、其他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塔城国际持有本公司股份 32,365,116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4%,其一致行动人中环技持
有公司 44,864,380 股。合计持有 77,229,4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5%。
2、塔城国际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目前尚处于冻结及轮候冻结状态,后续或将存在继续被司法处置的可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亦存在变动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
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0338_20240328_HT2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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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00:00│西藏珠峰(60033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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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60033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5/600338_20240315_K79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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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00:00│西藏珠峰(600338):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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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少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相关的两次司法处置拍卖的股份(92,942,552 股)已在 2024 年 3月 11日完成过户,相关竞买人和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董监高无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变动。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目前尚处于冻结及轮候冻结状态,后续
或将存在继续被司法处置的可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亦存在变动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前期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上
海金融法院于 2024 年 2 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以下简称“司法执行平台”)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
置拍卖的公司 82,260,000 股股票已全部竞买成交,占总股本的 9.00%,合计金额 75,111.61万元。
2024年 3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信息,并向塔城国际核实,该项司法处置拍卖竞买成交的股份
已在 3 月 11 日全部完成过户。相关竞买人和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董监高无一致行动关系。
2、公司于 2024 年 3月 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上海
金融法院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司法执行平台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拍卖的 10,682,552 股公司股票已全部竞买成交,占公司总股
本的 1.17%,成交金额 11,003.03万元。
2024年 3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信息,并向塔城国际核实,该项司法处置拍卖竞买成交的股份
已在 3 月 11 日完成过户。相关竞买人和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董监高无一致行动关系。
二、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或“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基本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名称: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地址:新疆塔城市光明路(经济合作区)
4)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 1292 号 15楼
5) 法定代表人:黄建荣
6) 注册号:91654201230754879X
7) 成立日期:1996年 5月 23日
8) 经营期限:1996年 5月 23日至 2043年 12月 31日
9)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边境小额贸易;租赁;
仓储;销售:食品、饮料,易燃固体、自然和遇湿易燃物品,氰化钠,
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制品,建筑材料;木材;矿产品;农产品;
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办公自动化;废
旧金属;废铜、废铝、废钢、废塑料、废纸;黄金、白银及制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 9月 23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技”)因
非交易过户和司法处置拍卖减少所持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 - - - -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动前 (%)
塔城国际持 - - - - 146,842,552 16.06
股
中环技持股 - - - - 44,864,380 4.91
合计持股 - - - - 191,706,932 20.97
本次权益变 拍卖时间 法院拍卖结果 过户时间 变动 持股或变动数 持股或变动
动原因 裁定出具时间 类型 量(股) 比例(%)
塔城国际司 2023年 10月 26日 10 未知 2023年 11 减少 -20,000,000 -2.19
法处置拍卖 时至 10月 27日 10时 月 13日
过户
塔城国际司 2024年 1月 11日 14 2024年 1月 30 2024年 2 减少 -1,534,884 -0.17
法处置股份 时至 1月 12日 14时 日 月 20日
(非交易过
户)
塔城国际司 2024年 2月 23日 未知 2024年 3 减少 -82,260,000 -9.00
法处置拍卖 月 11日
过户
塔城国际司 2024年 3月 1日 未知 2024年 3 减少 -10,682,552 -1.17
法处置拍卖 月 11日
过户
合计 - - - - -114,477,436 -12.52
本次权益变 - - - -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动后 (%)
塔城国际持 - - - - 32,365,116 3.54
股
中环技持股 - - - - 44,864,380 4.91
合计持股 - - - - 77,229,496 8.45
上述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少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2.52%。
3、上述表格的说明
(1)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塔城国际持有公司 146
,842,552 股;中环技持有公司44,864,380股,合计持有 191,706,932,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7%。
(2)本次权益变动中,2023年 11月 13日过户的司法处置拍卖的有关情况可详见 2023-035 号《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
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暨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塔城国际未收到法院拍卖后的裁定文书,因此未知法院拍卖结果
裁定出具的具体时间;2024年 2月 20日非交易过户的有关情况可详见 2024-013 号《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发生非交易过户情
况的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收到股东转发的有关法院裁定,法院裁定出具时间为 2024年 1月 30日;2024年 3月 11日
过户的司法处置拍卖的有关情况可详见 2024-015 号《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和2024-017 号《关
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4年 3月 12日通过邮件就有关法院裁定向塔城国际进行问询,塔城
国际反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条之规定,法院未将拍卖后的
裁定文书送达塔城国际,因此未知法院拍卖结果裁定出具的具体时间。
(3)因最后一笔过户 92,942,552股,直接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变动比例连续跨越 15%、10%。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后,塔城国际尚持有公司 32,365,116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4%,全部处于冻结状态。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塔城国际,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风险提示
目前,塔城国际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尚处于冻结及轮候冻结状态,后续或将存在继续被司法处置的可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亦存在变动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5/600338_20240315_XIY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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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00:00│西藏珠峰(60033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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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藏珠峰
证券代码:600338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 1292 号 15 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4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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