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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51(亚宝药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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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351 亚宝药业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7 00:00│亚宝药业(60035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亚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宝投资 ”)持有本公司股份94,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0%。本次质押后,亚宝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份数为43,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5.60%,占公司总股本的5.97%。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接到控股股东亚宝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限售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 名称 控股股 数 股 补充 始日 期日 持股份 总股本 融资 东 质押 比例 比例 资金 用途 亚宝 是 13,500,000 否 否 2024年4 2027年4 山西芮城 14.32% 1.87% 补充 投资 月25日 月14日 农村商业 企业 银行股份 流动 有限公司 资金 合计 / 13,500,000 / / / / / 14.32% 1.87% / 2、本次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用于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的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亚宝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司总 况 况 量 量 比例 股本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比例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亚宝投资 94,300,000 13.10% 29,500,000 43,000,000 45.60% 5.97% 0 0 0 0 任武贤 2,000,000 0.28% 0 0 0 0 0 0 0 0 任伟 1,000,000 0.14% 0 0 0 0 0 0 0 0 合计 97,300,000 13.51% 29,500,000 43,000,000 45.60% 5.97% 0 0 0 0 公司将密切关注亚宝投资股份质押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0351_20240427_NFBX.pdf ─────────┬──────────────────────────────────────────────── 2024-04-26 00:00│亚宝药业(600351):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聘请的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致同所”),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致同所负责。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在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在资质等 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 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 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丽雯,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3份;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时间为2022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林福,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1份;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时间为2023年。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力,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时间为2019年。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质量管理水平 致同所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 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项目咨询 致同所制定了对重大会计和审计事项进行咨询和记录的政策和程序。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 质量控制部、技术标准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制定了意见分歧处理与解决机制,以处理项目组成员之间、项目组成员与致同所专家之间、或项目合伙人与质量控制部、 技术标准部给出的咨询意见之间存在的意见分歧。在出现不同情形的意见分歧时,致同所要求项目组按照事务所对应规定流程向更高 级别合伙人咨询以寻求解决方案,直至形成一致的、适当的解决方案,只有意见分歧得到适当解决之后才能出具报告。2023年年度审 计过程中,不存在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在审计项目中,致同所审计项目采用逐级复核制度,由项目组内经验较丰富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执行的工作,所有的审计 工作底稿都要经过比编制人员更有经验的其他项目组成员的复核,项目合伙人对项目的总体质量复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须于审计报告日之前完成,尽管项目合伙人对审计报告和审计事项最终负责,但项目合伙人必须在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提出的所有重大问题均得到满意解决后,才可出具审计报告。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按照质量管理准则的要求建立内部监控和整改程序,致同所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合理保证该体系的目标得以实现。 四、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 在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依据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可行性强、高效的审计工作方案 。并针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 行了沟通。 致同所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致同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 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所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稳定,对项目团队人力安排充分、结构合理。其承做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 质,且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致同所配备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审计项目组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引入致同所税务专家 、IT专家、估值专家等多领域专家。 六、信息安全管理 致同所通过建立一系列有效的内部机制来确保全体员工对客户信息保密,这些机制包括遵守事务所操守准则、开展培训,并要求 所有专业服务人员进行年度确认。致同所制定了有关信息安全、保密、个人信息和数据隐私的政策和管控措施包括隐私影响评估、数 据安全和隐私培训、服务提供商的管理机制、个人数据主体询问程序等。该一系列政策亦符合职业准则和适用法律法规,例如《网络 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这些政策和管控措施涵盖广泛领域,包括审计服务的数据保存和个人信息管理 。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致同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 年末职 业风险基金 1,089 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351_20240426_DJML.pdf ─────────┬──────────────────────────────────────────────── 2024-04-26 00:00│亚宝药业(600351):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4月 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年 4 月 24日在公司北京企管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许振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核后,一致认为: 1、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 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9,585,789.80元,截止 2023 年 12月 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243,593,770.47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以 2023 年年末公司总股本 770,000,023 股,扣除公司于 2024 年 4月24 日已完成回购注销的股票 49,999,929股后的股本 总额,即 720,000,094 股为基数计算,每 10 股派发 1.5元(含税),共计派发 108,000,014.10 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 65 万元, 内控审计费 30万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 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基于更加谨慎的态度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后,一致认为: 1、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 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九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351_20240426_M2EZ.pdf ─────────┬──────────────────────────────────────────────── 2024-04-26 00:00│亚宝药业(60035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 亚宝药业(60035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351_20240426_2A8Y.pdf ─────────┬──────────────────────────────────────────────── 2024-04-26 00:00│亚宝药业(60035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所 2022年度业务收入 26.49亿元(264,910.1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196,512.44 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 5.74 亿元(57,418.56 万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 3.02 亿元(30,151.98万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 户 151家,审计收费 3,570.7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丽雯,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林福,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均山,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共计 9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 65 万元,内控审计费 30万元。审计 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 2023年度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 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 65万元,内控审计费 30 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 65万元, 内控审计费 30万元。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351_20240426_AV0L.pdf ─────────┬──────────────────────────────────────────────── 2024-04-26 00:00│亚宝药业(600351):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 5月 16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北街 11 号院 2 号楼亚宝药业北京企管中心 11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5月 16 日 至 2024年 5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 √ 报规划的议案 9 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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