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355 精伦电子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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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00:00│精伦电子(60035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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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
认),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人,会议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浦江高科技园支行申请 3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 2024-010 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名下自有房产向交通银行上海浦江高科技园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
9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 2024-011 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
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全文。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3/600355_20240313_WEV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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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00:00│精伦电子(600355):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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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鲍麦克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鲍麦克斯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万元;已实际为鲍麦克斯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 1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 3月 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浦江高科技园支行申请 3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 6名董事表决通过此项议案。本次为鲍麦克斯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鲍麦克斯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 498 号 14 幢 22301-103 室
法定代表人:顾新宏
注册资本:7692.3万元
经营范围:嵌入式软件、电力电子、电机与控制、机电一体化系统产品及其应用软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提供
相应技术咨询、管理咨询、自有技术成果转让(以上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
科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49,847,614.03 145,802,944.71
负债总额 25,720,970.46 25,061,690.6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5,019,479.17 1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4,697,501.48 24,074,642.49
净资产 124,126,643.57 120,741,254.03
科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74,127,953.42 43,180,201.32
净利润 1,050,075.65 -3,385,389.54
注:(一)上表中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3 年 9 月 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鲍麦克斯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 100%。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为鲍麦克斯在银行申请的 3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具
体贷款事项由贷款方向银行申请,经审批后办理担保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原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120
号)的规定,被担保方鲍麦克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
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900万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9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3%。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资料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3/600355_20240313_A51Q.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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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00:00│精伦电子(600355):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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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鲍麦克斯”)以其名下
自有房产向交通银行上海浦江高科技园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 900万元,并授权鲍麦克斯管理层或者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及办
理相关手续。
一、本次贷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鲍麦克斯拟以其名下自有房产,向交通银行上海浦江高科技园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900万元,贷款
期限为一年。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交通银行上海浦江高科技园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抵押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抵押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 498 号 14 幢 22301-103 室
法定代表人:顾新宏
注册资本:7692.3万元
经营范围:嵌入式软件、电力电子、电机与控制、机电一体化系统产品及其应用软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提供
相应技术咨询、管理咨询、自有技术成果转让(以上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三、抵押资产情况
本次拟抵押的资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鲍麦克斯名下自有,坐落于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新骏环路 88号 12幢 501 室房产,房地产
权证号:沪房地闵字(2013)第 58073 号。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不动产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抵押贷款事项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综合考虑,有利于其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及鲍麦克斯生产经营和业务发
展造成不利影响,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3/600355_20240313_TKC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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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00:00│精伦电子(600355):撤销《关于公司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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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撤销<关于公司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自用房地产
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拟将部分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对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详见公司于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精伦电子关于公司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4-006)。
因公司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机不成熟,经审慎考虑决定撤销《关于公司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
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7/600355_20240227_DR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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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00:00│精伦电子(600355):关于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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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600355):关于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7/600355_20240227_FOQ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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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00:00│精伦电子(600355):拟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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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600355):拟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7/600355_20240227_EOR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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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00:00│精伦电子(60035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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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月 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
认),会议于 2024年 2月 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 2024-006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自用房地产
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 2
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8/600355_20240208_3MT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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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00:00│精伦电子(600355):关于公司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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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600355):关于公司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独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8/600355_20240208_3SBK.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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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00:00│精伦电子(60035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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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视频、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以召
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
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
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独立董事方可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所讨论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包括所履行的程序、核查的文件、现场检查的内容等;
(三)所讨论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四)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
(五)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独立董事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会议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
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并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时,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董事会应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八日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8/600355_20240208_US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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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00:00│精伦电子(600355):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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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全部经电
话确认),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6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吉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
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
下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本次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8/600355_20240208_O8Q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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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00:00│精伦电子(600355):关于公司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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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事前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总部办公环境的利用效率,践行集约绿色的发展理念,公司从 2020 年开始,将部分空置的自用房地产用于对外出
租获得收益。经过近三年的发展,出租面积的比例稳定达到 90%以上,租金和服务收入成为公司稳定和持续的收入来源之一。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此部分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对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后续
计量。
本次拟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空置房地产明细及相关情况如下:
1、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的日期: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起。
2、涉及的范围
单位:平方米
序号 标的资产 建筑面积 地址
1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 栋 9,066.58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
道 70 号
2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 栋 9,005.31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
道 70 号
3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 栋 3,041.11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
道 70 号
上述房地产建筑面积共 21,113 平方米,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部分房产建筑物账面原值 6,477.86 万元,账面净值 3
,505.81 万元。
3、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因
上述自有房地产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交通便利,用途广泛,所在区域房地产交易和租赁市场活跃,满足“投
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
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两个条件。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增强公司财务信息的
准确性,便于公司管理层及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真实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
公司拟对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二、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为首次选择,不存在对以前会计年度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
2、通过评估对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进行估价后调整房地产账面价值和所有者权益。本次评估增值 15,495.89 万元,计入所
有者权益 13,171.51 万元,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 2,324.38万元。另外,因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不需计提折旧摊销,预计 202
3 年及以前不影响,2024 年 1-12 月减少折旧摊销金额为 132 万元,利润总额增加预计为 132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
据以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3、本次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公司每个会计年末均须经过评估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进行估价,若建筑物所在
地的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变动导致公允价值的变动,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波动的风险。
三、董事会对本次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事项的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自用闲置房地产用于出租获取收益,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可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出租获得
的租金有利于公司整体收益的提高。公司将部分自用闲置房地产拟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
》规定,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目前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位于所在城市的核心区域,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可以取得同类或类
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有可操作性。基于以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将
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部分闲置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对外出租,可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获取租金收益,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将部分自用
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8/600355_20240208_KF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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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20:50│精伦电子(600355):就公司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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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600355):就公司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credibility/supervision/measures/other/c/60035520240207928412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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