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356 恒丰纸业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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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恒丰纸业(600356):十一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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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4月 11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十一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4年 4月 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3份。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阅,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张伟先生为公司十一届监事会主席。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0356_20240416_DR3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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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恒丰纸业(600356):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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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十一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4年 4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阅,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李迎春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梁德权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十一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十一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文波 委员:孙延生、李迎春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晓慧 委员:孙延生、刘文波、李迎春、张成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延生 委员:张晓慧、梁德权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迎春 委员:刘文波、梁德权、周再利、潘高峰
3、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议案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聘任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梁德权为公司总经理,刘新欢为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再利、潘高峰
、李恩双为公司副总经理,刘君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同时聘任魏坤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0356_20240416_3YRW.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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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恒丰纸业(60035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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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60035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9/600356_20240409_Z2M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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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恒丰纸业(600356):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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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600356):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9/600356_20240409_KCS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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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00:00│恒丰纸业(60035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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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60035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5/600356_20240315_XMH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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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00:00│恒丰纸业(600356):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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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600356):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5/600356_20240315_V9XW.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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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00:00│恒丰纸业(600356):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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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600356):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5/600356_20240315_HQD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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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00:00│恒丰纸业(600356):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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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的工作态度,认真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加现场考察,并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对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
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晓慧:女,生于 1970 年,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0年至 2003 年任牡丹江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财务部职员,2003 年至今就职于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现任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教授,全国统计教学指导委员
会委员,牡丹江市政协委员,中国教育会计学会职业教育分会常务理事、内部控制专家。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5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2023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大会次数
数
张晓慧 5 5 5 0 0 1
(二)专门委员会参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2023 年度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单位:次
姓名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员会
张晓慧 5 1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电话沟通、电子邮件、公众媒体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审查了董
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
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的基
础上,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对开展的现场考察和交流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保障了各项
工作的开展。
三、 年度履职重点专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
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
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议
相关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
交易时回避表决,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追认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10月公司与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丰纸业”)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接受锦丰纸业委托对其实施整体托管,在托管期内,双方成立托管委员会,托管委员会委员5人,锦丰纸业3人
,公司委派2人,负责重大事项决策管理。
鉴于公司接受托管锦丰纸业,并委派人员对其重大事项产生影响,基于谨慎性考虑,2024年 2月 28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将追认锦丰纸业为公司关联方。由于双方之间存在购销业务,2023 年度追认公司与锦丰纸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6974.62万元。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追认日常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对追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四)聘任或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
利益。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作为独立董事,就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决策程序和分配内容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没有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保
证了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较好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工作,不断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形成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该报告真
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内控情况,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本人将进一步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机构有效开展内部控制的建
设、执行、监督与评价工作,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持续运行,确保公司依法合规。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5次会议,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6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开 1 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召集、召开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规范运作,议事内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
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决策科学高效,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切实有效运作。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5/600356_20240315_083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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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00:00│恒丰纸业(600356):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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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 2011 年,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 A+H 股
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综合实力位列内资所第一,全球排名前二十位。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能
力。包括 A 股、B 股、H 股上市公司、大型央企、省属大型国企、外商投资企业等在内的固定客户 7000 余家,其中上市公司客户
690余家,新三板挂牌客户近 300 家。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家数排名,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中位居全国第一。近三年通
过审核的 IPO 企业在所有同行中名列前茅。天健首席合伙人王国海,截止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2200余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36人。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2023年,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公司独
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 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 3 月,公司召开第十届六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
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
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组成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计划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交流,就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小组
人员构成、审计时间安排、相关审计概念、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总体把握。
(三)2024 年 2 月,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就关于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执行情况、已与管理层讨论的审计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包括当年发生的重大事项或交易、关联交易及其他重要事项、对关键审计事项所作的初步判断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 年 3 月,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就关于天健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天健的
独立性、对公司会计实务重大方面质量的看法、与公司管理层讨论的审计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关联方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
通。
(五)2024 年 3 月,公司召开第十届十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2023 年,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审计委员
会通过对天健在年报审计期间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开展财务报表和各项专项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
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及时、准确的完成审计工作,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5/600356_20240315_KSG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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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00:00│恒丰纸业(600356):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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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5/600356_20240315_RLDW.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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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00:00│恒丰纸业(600356):十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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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3月 1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十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4年 3月 13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3份。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
制度规范运作,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设计和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内控情况,
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6、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
一届监事会将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名,职工代表监事 1名。公司监事会提名张伟、李东日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
会监事候选人。李天龙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
之日止。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张伟:男,生于 1976 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办公室主任、行政
部部长、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工会主席兼行政部部长,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现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东日:男,生于 1974 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化浆化学分厂、
抄纸二分厂、抄纸六分厂设备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机械加工中心副主任、主任,机修分厂副厂长、厂长,现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机修分厂厂长。
李天龙:男,生于 1978 年,中国国籍,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电气分厂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工程部副主
任工程师,自动化维修中心主任工程师,现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自动化分厂厂长。
7、以 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4年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参考国内同行业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拟定 2024 年度监事的报酬为 15-50 万
元之间。
监事李东日、职工代表李天龙回避表决。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5/600356_20240315_GGI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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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00:00│恒丰纸业(600356):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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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600356):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5/600356_20240315_UXW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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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00:00│恒丰纸业(600356):董事会对独立董事自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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