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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62(江西铜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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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362 江西铜业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8 00:00│江西铜业(600362):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柳习科) ─────────┴──────────────────────────────────────────────── 作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及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 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柳习科,男,1974 年 3 月生,汉族。现任江西金融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投资专业,长江商学 院。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 2018 年 6 月 12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公司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ESG 发展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5 次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0 次提名委员会、1 次薪酬委员 会、1 次 ESG 发展委员会、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 出席 出席股 出席独立 出席薪 出席提 出席 ESG 出席独立 姓名 董事会 东大会 审核委员 酬委员 名委员 发展委员 董事专门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议次数 柳习科 8 0 5 1 0 1 2 本人对公司提交至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对相关议案审慎严谨地行使了表决 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了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本人认为,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到位,表决前所需表决事情均做到先知晓后表决,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议事公开、透明和严谨,故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现场考察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及内部风险控制状况,多 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及时提醒公司关注正威暴雷事件的潜在税务风险 和影响。 (三)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积极支持,与本人保持了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 本人履职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风险预警机制运行情 况、股份回购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及时 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就 2023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 、全资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两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和必要 的沟通,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同意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认为 2023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相关协议,是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签订及进行的,价格及条款公 允合理,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并进行监督核查,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的范围、程序、形式内容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现状,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股份回购相关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 1.5 亿元~3 亿元回购 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26 元/股;以 26 元/股上限及 3 亿元回购总额计算,回购股份将达到 1153 万股。本人认为公司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 权益,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投出赞成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始终保持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与投资者 密切相关的事项上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2024 年,本人将会加强学习《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保 持与公司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生产经营等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签署:柳习科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0362_20240328_N1P7.pdf ─────────┬──────────────────────────────────────────────── 2024-03-28 00:00│江西铜业(600362):2023年度审计报告 ─────────┴──────────────────────────────────────────────── 江西铜业(600362):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0362_20240328_CRE7.pdf ─────────┬──────────────────────────────────────────────── 2024-03-28 00:00│江西铜业(600362):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江西铜业(600362):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0362_20240328_VYTE.pdf ─────────┬──────────────────────────────────────────────── 2024-03-28 00:00│江西铜业(600362):2023年年度报告 ─────────┴──────────────────────────────────────────────── 江西铜业(600362):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0362_20240328_CQ5T.pdf ─────────┬──────────────────────────────────────────────── 2024-03-28 00:00│江西铜业(60036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江西铜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朱星文、柳习科、王丰、李水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朱星文、柳习科、王丰、李水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0362_20240328_IKNO.pdf ─────────┬──────────────────────────────────────────────── 2024-03-28 00:00│江西铜业(60036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于 2024年 3月 21日召开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审议了《关于提请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省江铜铜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 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认为本次延长授权有效期有助有保证公司本次分拆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符合公 司的整体安排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 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签署: 朱星文 柳习科 王丰 李水弟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0362_20240328_QJHX.pdf ─────────┬──────────────────────────────────────────────── 2024-03-28 00:00│江西铜业(600362):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水弟) ─────────┴──────────────────────────────────────────────── 作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及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 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水弟,男,1954 年 3 月生,江西南昌人,教授,本科毕业于南昌大学机械专业,硕士毕业于南昌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曾任南昌大学党委副书记、南昌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江西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2 年 10 月 1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公司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5 次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0 次提名委员会、1 次薪酬委员 会、1 次 ESG 发展委员会、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 出席 出席股 出席独立 出席薪 出席提 出席 ESG 出席独立 姓名 董事会 东大会 审核委员 酬委员 名委员 发展委员 董事专门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议次数 李水弟 8 1 5 1 0 / 2 本人对公司提交至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对相关议案审慎严谨地行使了表决 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了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本人认为,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到位,表决前所需表决事情均做到先知晓后表决,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议事公开、透明和严谨,故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现场考察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及内部风险控制状况,多 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三)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积极支持,与本人保持了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 本人履职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 况、风险预警机制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 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就 2023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 、全资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两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和必要 的沟通,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同意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认为 2023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相关协议,是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签订及进行的,价格及条款公 允合理,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安 永华明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查阅了安永华明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履职经验和诚信纪录等资料,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在第九届第六次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并进行监督核查,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听取了法务风控部关 于风险控制工作的汇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程序、形式内容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真实、准确的 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现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独立参加董事会和相关会议,表决前所需表决事情均做到先知晓后表决。在 决策过程中,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为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实质性作用。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章程和相关要求独立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权利,加强与公司董事、监 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建议今后在讨论和表决相关事情时,先深 入相关部门开展调研或听取相关部门情况汇报、介绍,便于独董更准确表决和发表意见。 签署:李水弟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0362_20240328_XPB5.pdf ─────────┬──────────────────────────────────────────────── 2024-03-28 00:00│江西铜业(600362):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3年 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安永华明 202 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 2023 年度安永华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 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 -12 室。截至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 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 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 23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连、沈阳、济南、青岛、郑州、西安、武汉、成都、合肥、南京、苏州、 杭州、长沙、昆明、重庆、厦门、广州、深圳、太原、海口、宁波。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 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二。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 人,其 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人。 安永华明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6.69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7 亿元)。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8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 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项目合伙人为宋从越先生,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和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汪洋一粟先生,于 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制造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为侯捷先生,于 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医药制造业、有色金 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 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安永华明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1、制度建设与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以及由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 会发布的《国际质量管理准则第 1 号》对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安永华明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准则要求的 八要素,即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 监控和整改程序。各组成要素有效衔接、互相支撑、协同运行,保障积极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 2、监控和整改 安永华明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安永华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设计和 实施定期和持续的监控活动;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守则要 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设计和实施整改措施;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 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基于已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一年监控过程中, 安永华明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3、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情况 安永华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在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实 行完全统一的政策制度,并严格在总分所执行。为了提高和加强监督与管理,总分所全部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 4、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安永华明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式咨询事 项均以咨询备忘录的形式记录。安永华明对咨询备忘录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 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5、意见分歧解决 安永华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业务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 歧时,需要咨询专业业务总监。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此外,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 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6、项目质量复核 对于一些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在项目组详细复核及第二层次复核的基础上还会执行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复核包括根据质量 管理准则制定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复核制度和额外质量复核。 项目质量复核人须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安永华明要求项目质量复核在适当阶段及时进行,以确保在报告出具 前能解决所有重大问题。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由项目质量复核人在“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上签署后才能出具报告。 对于一些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例如上市公司审计项目或首次公开募股项目,在满足相关准则的规定以外,还会执行额外质量复 核。额外质量复核可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复核合并或单独进行。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四、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 1、审计投入 安永华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业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香港执 业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安永华明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专业业务部、税务、信息系统、精算、估值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 服务的支持。 2、审计服务质量和水平 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 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 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安永华明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 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另外,安永华明制定了详细的与非安永组成部分审计师的沟通合作方案和计划,并 能够有效执行。 3、增值服务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并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 提升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安永华明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安永华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 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 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 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年年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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