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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00(红豆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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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400 红豆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5 00:00│红豆股份(6004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 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 024-026)。 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 1.975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12 万股。回购完毕后,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该部分股票的注销工作。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预计公 司总股本将由 229,969.1852 万股减少至 229,657.1852 万股,注册资本将由 229,969.1852 万元变更为 229,657.1852 万元(股本 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 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 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方式申报,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起 45 天内,每个工作日 9:00-17:00; 2、申报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东新城商务区核心区同惠街 19 号红豆财富广场 A 座 28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邮政编码:214105; 4、联系电话:0510-66868422、0510-66868278; 5、邮箱:hongdou@hongdou.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400_20240425_6G8W.pdf ─────────┬──────────────────────────────────────────────── 2024-04-25 00:00│红豆股份(600400):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要求,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春红、徐而迅、沈大龙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春红、徐而迅、沈大龙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400_20240425_1E5E.pdf ─────────┬──────────────────────────────────────────────── 2024-04-25 00:00│红豆股份(600400):2023年度审计报告 ─────────┴──────────────────────────────────────────────── 红豆股份(600400):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400_20240425_0DKE.pdf ─────────┬──────────────────────────────────────────────── 2024-04-25 00:00│红豆股份(6004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 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 2024 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现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成立于 1982 年,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 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证天业共有合伙人 58 人,注册会计师 334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42 人。 2023 年度,公证天业实现总收入(经审计)30,171.48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580.35 万元。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62 家,涉及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 6,311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89.1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公证天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12 名从业人员受到警告的 行政处罚各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华可天,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 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海达股份(300320)、银邦股份(300337)、太极实业 (600667)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2:陈飞霞,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红豆股份(600400)、太极实业(600667),具有证券服 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付敏敏,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法尔胜(000890),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 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在综合考虑公证天业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 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 2023 年度聘请公证天业的审计费用为 11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9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4 万元。考虑到公司实际业 务情况,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 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 2023年度无重大变化,具体费用金额将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市场原则与公证天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证 天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诚信状况,具有充分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尽职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 定其 2024 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400_20240425_VDFX.pdf ─────────┬──────────────────────────────────────────────── 2024-04-25 00:00│红豆股份(600400):关于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 红豆股份(600400):关于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400_20240425_V16N.pdf ─────────┬──────────────────────────────────────────────── 2024-04-25 00:00│红豆股份(600400):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春红) ─────────┴──────────────────────────────────────────────── 本人作为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 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刘春红,女,1969 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导。曾任东华大学 MBA教育中心副主任、金融学系系主任、国际文化交流学 院院长、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院长、上海国际时尚创意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获上海高 校优秀青年教师、长宁区第二届领军人物等称号。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东华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教授博导、申洲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市服饰学会会长。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未有缺席情况发生。对提交审议的议案,均提前仔细阅读议案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文件材料。在审议议案时,积极 参与讨论,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 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和审议并投出了赞 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度任 本年度应 亲自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度任 亲自出 期内召开 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期内召开 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次数 刘春红 9 9 9 8 0 0 否 2 1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本人依据相关规定组织 召开并出席会议,会上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事姓名 本年度任 亲自出 本年度任 亲自出 本年度任 亲自出 本年度任 亲自出 期内召开 席次数 期内召开 席次数 期内召开 席次数 期内召开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刘春红 1 1 - - - - -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权,按时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动获取决策所需材 料,对各类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未出现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我们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和考察,充分了解公司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等情况, 调研公司产品研发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内控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与交流,勤勉尽责地向我们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 的问题,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要求,对公司转让江苏阿 福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签订江苏阿福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出售印染资产等关联交易,根据客 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客观、定价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年度任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 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 (四)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全面关注 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审慎、客观的原则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和监管重点予以持续督导和关注,加强与公司董 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与交流,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 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刘春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400_20240425_V1X4.pdf ─────────┬──────────────────────────────────────────────── 2024-04-25 00:00│红豆股份(60040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 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沈大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及公司 编制的《关于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客观公正,充分反映了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 状况。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质齐备、内控健全、经营正常、财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风险控制无重大缺陷。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为公司提供各项金融服务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风险评估报告的出具有助于公司及时发现和防范相关风险,符 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刘春红、徐而迅、沈大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400_20240425_0R9R.pdf ─────────┬──────────────────────────────────────────────── 2024-04-25 00:00│红豆股份(600400):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朱秀林) ─────────┴──────────────────────────────────────────────── 本人作为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3 年 5 月 12 日任期届满离任。本人在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就本人届满离任 前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朱秀林,男,1955 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苏州大学化学化工系副系主任、校长助理、副校长、校长 ,苏州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博士点学科带头人、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研究所所长,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副理事长、高分 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苏州市化学化工学会理事长,苏州市化学化工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副会长,公司独 立董事,获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二等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四次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三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苏州市 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以及“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才、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第六届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江苏 高校先进科技工作者、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称号。现任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院长。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未有缺席情况发生。对提交审议的议案,均提前仔细阅读议案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文件材料。在审议议案时,积极 参与讨论,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 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了赞 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度任 本年度应 亲自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度任 亲自出 期内召开 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期内召开 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次数 朱秀林 6 6 6 4 0 0 否 3 3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本人依据相关规定组织 召开并出席会议,会上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事姓名 本年度任 亲自出 本年度任 亲自出 本年度任 亲自出 本年度任 亲自出 期内召开 席次数 期内召开 席次数 期内召开 席次数 期内召开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朱秀林 3 3 1 1 1 1 -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权,按时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动获取决策所需材 料,对各类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未出现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我们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会议、股东大会等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和考察,充分了解公司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等情况,持 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内控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 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与交流,勤勉尽责地向我们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 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向关联方购买办公 用房等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客观、定价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 行了审核。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年度任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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