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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03(大有能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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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403 大有能源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4 00:00│大有能源(600403):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二号—煤炭)要求,河南大有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披露 2024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项 目 2024年 1-3月 2023年 1-3月 变动比例(%) 商品煤产量(万吨) 225.58 281.10 -19.75 商品煤销量(万吨) 216.81 272.45 -20.42 煤炭销售收入(万元) 111,691.14 174,140.12 -35.86 煤炭销售成本(万元) 95,434.34 85,053.78 12.20 煤炭销售毛利(万元) 16,256.80 89,086.34 -81.75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 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00403_20240424_GUVT.pdf ─────────┬──────────────────────────────────────────────── 2024-04-23 00:00│大有能源(600403):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4 月 30日(星期二)上午 9:00-10: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 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至 4 月 29 日(星期一)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 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hndayou@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3月 30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并计划于 4 月 27日发布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及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 24 年 4 月 30日上午 09:00-10:00 举行 2023年度暨 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 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30日上午 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任春星 独立董事:刘阳 董事会秘书:张建强 财务总监:谭洪涛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4月 30 日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月 23 日(星期二)至 4 月 29日(星期一)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 ”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hndayou@163.c 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玉飞 电话:0398-5888908 邮箱:hndayou@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 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0403_20240423_SGSY.pdf ─────────┬──────────────────────────────────────────────── 2024-04-20 00:00│大有能源(600403):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践行“以投资者为 本”的理念,维护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 公司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多措并举,确保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实现 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目标为商品煤产销量 991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60亿元,实现安全“零事故”、环保“零事件”。围绕上述 经营目标,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升矿井防灾、抗灾能力,有效预防或避免各类事故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的提升。二是全力做好耿 村煤矿 13采区复工复产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配合做好上级部门对 13采区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力争耿村 煤矿尽早实现全面复工复产。三是抓好采掘管理,持续稳定生产接续,提升单产单进水平,促进采掘接替平衡。四是加强煤质源头管 控和精准地质预测,科学制订配采方案,多出煤、出好煤。同时优化洗选工艺,深挖洗选潜力,提高商品煤质量。五是增加高附加值 产品产量,重点提高高炉喷吹煤、焦精煤等产品产量,确保 2024 年高附加值产品产量同比提升 30%。六是持续强化源头成本管控理 念,严控非生产性支出,推进材料、电力等可控成本下降。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权益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分红方案,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2021 年, 公司分配现金红利 8.37亿元,股利支付率 64.92%;2022 年,公司分配现金红利 10.28 亿,股利支付率 66.14%。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业务发展规划 ,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继续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定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通过“上证e 互动”平台、投资者电话、邮箱、现场接待、线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沟通交流,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信息。 2024年,公司将继续通过“上证 e互动”平台、投资者电话、邮箱、现场接待、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沟通,并不 断改进完善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机制,使投资者能够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信息。2024年,公司计划 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举办不少于 3次线上业绩说明会。 四、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4年,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一)公司将持续深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公司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 司治理中的作用。通过现场会议、重大事项专题汇报、组织独立董事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条件,确保独立 董事能够独立、公正履职。 (二)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三)积极组织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关键岗位人员参加河南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 ,不断提升“关键少数”自律合规意识,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五、承诺 2024 年度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 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行动方案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不 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包括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若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则因减持 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403_20240420_DC41.pdf ─────────┬──────────────────────────────────────────────── 2024-04-20 00:00│大有能源(600403):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 通知于2024 年 4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10 名,董事杜青炎因其他公务未能出 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春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0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2、关于召开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 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4-020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0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403_20240420_AVSL.pdf ─────────┬──────────────────────────────────────────────── 2024-04-20 00:00│大有能源(600403):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尚未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103,021.9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23年4月,原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向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海西州中院”)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峻义海”)和河南大 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被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 诉讼事项的公告》(临2023-012号)。 2023年12月28日,海西州中院作出(2023)青28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1.被告天峻义海向原告海西生态环境局赔偿生 态环境损害损失61512.262489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2.驳回原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的其他诉讼请 求。”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4年 3 月 29 日,公司收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海省高院”)送达的(2024)青民终 42号《应诉通知书》和 海西州生态环境局《民事上诉状》副本,海西州生态环境局不服一审判决,向青海省高院提起上诉。青海省高院已受理该上诉案件, 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本次上诉基本情况如下: 上诉人(原审原告):海西州生态环境局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天峻义海及公司 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将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为:“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向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赔偿恢 复工程费用 36279.5 万元,补偿性恢复费用 36744.6万元,生态服务价值损失调节服务 26841.2 万元,生态服务价值损失产品供给 2528.1万元,恢复效果评估费用 230.4 万元,鉴定评估费用 90 万元,律师费308.1 万元,以上合计 103021.9 万元”;2.请求依 法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改判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上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 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 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2.海西州生态环境局《民事上诉状》副本。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403_20240420_NS0G.pdf ─────────┬──────────────────────────────────────────────── 2024-04-20 00:00│大有能源(60040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 5月 10日 15 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机关 2 号楼 2 楼东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5月 10 日 至 2024年 5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 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7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 关于重新签订《关联交易与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 9 关于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1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 2024 年 3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9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 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 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403 大有能源 2024/4/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上午 9:00—11:00,下午 15: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部(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 6号)。 (二)通讯方式登记 1、登记方式: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传真方式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5月 9日 9:00—17:00;信函方式登记时间(以到达本地邮戳日为准)不晚于 20 24年 5月 9日 17:00。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 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上海股票帐户卡;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2、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电话:0398—5888908 传真:0398—5897007 邮编:472300 联系人:李玉飞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403_20240420_VQKE.pdf ─────────┬──────────────────────────────────────────────── 2024-04-02 00:00│大有能源(60040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义海能源”)持有公司股份 542,500,8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69%。本次质押股份为 53,400,000股,本次质押完成后,义 海能源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243,4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4.87%,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8%。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日获悉公司股东义海能源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是否补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名称 控股股 数(股) 限售股 充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如是, 比例 比例 用途 注明限 (%) (%) 售类型) 义海 否 53,400,000 否 否 2024.03.27 2027.03.26 中航国 9.84 2.23 为办理 能源 际融资 融资租 租赁有 赁业务 限公司 提供质 押担保 合计 / 53,400,000 / / / / / 9.84 2.23 /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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