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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10(华胜天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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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410 华胜天成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5 00:00│华胜天成(600410):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 5月 16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北京华胜天成科研大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5月 16 日 至 2024年 5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9 《关于公司 2024年度最高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 √ 预计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 √ 发放情况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 √ 案》 12 《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 √ 案》 13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4年 4 月 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维航先生、申龙哲先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 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 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410 华胜天成 2024/5/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 5月 13 日 (二)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通过电话、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三)登记手续:法人持有股份,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 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个人持有股份,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 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 1。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倩茹 电话:(8610)80986118 传真:(8610)80986020 邮箱: securities@teamsun.com.cn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410_20240425_3PWA.pdf ─────────┬──────────────────────────────────────────────── 2024-04-25 00:00│华胜天成(600410):2023年度审计报告 ─────────┴──────────────────────────────────────────────── 华胜天成(600410):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410_20240425_4DWP.pdf ─────────┬──────────────────────────────────────────────── 2024-04-25 00:00│华胜天成(6004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 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17号》的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 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410_20240425_STSP.pdf ─────────┬──────────────────────────────────────────────── 2024-04-25 00:00│华胜天成(60041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尤立群) ─────────┴──────────────────────────────────────────────── 华胜天成(60041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尤立群)。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410_20240425_WG96.pdf ─────────┬──────────────────────────────────────────────── 2024-04-25 00:00│华胜天成(600410):2023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 华胜天成(600410):2023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410_20240425_A41O.pdf ─────────┬──────────────────────────────────────────────── 2024-04-25 00:00│华胜天成(6004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年 12月 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名,注册会 计师 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264,910.1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亿元(196,512.44 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 5.74亿元(57,418.56 万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 3.02 亿元(30,151.98万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 司客户 151家,审计收费 3,570.7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5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海霞,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7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思越,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鹏,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海霞、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思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鹏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次。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本期审计费用 318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27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45 万元。审 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年 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本所认定应当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 计机构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 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 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410_20240425_X2QL.pdf ─────────┬──────────────────────────────────────────────── 2024-04-25 00:00│华胜天成(600410):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华胜天成(600410):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410_20240425_XI0Z.pdf ─────────┬──────────────────────────────────────────────── 2024-04-25 00:00│华胜天成(600410):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为应对行业波动及市场环境环境压力,现阶段留存收益将有助于公司保证公司现金流稳定,也有助于未来业 务的开展。本次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债务情况和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 202 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雪春、苏中兴、谭铭洲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410_20240425_URUN.pdf ─────────┬──────────────────────────────────────────────── 2024-04-25 00:00│华胜天成(60041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进延) ─────────┴──────────────────────────────────────────────── 华胜天成(60041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进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410_20240425_OVUM.pdf ─────────┬──────────────────────────────────────────────── 2024-04-25 00:00│华胜天成(600410):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发出,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华胜天成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 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 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 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监事会 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7、审议通过了《对公司 2023年度运作和经营决策情况的监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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