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421 华嵘控股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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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华嵘控股(600421):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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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 5月 23日 15点 00 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神墩一路恺德中心 3号楼 1101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5月 23 日
至 2024年 5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
7 《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8 《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累积投票议案
11.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1)人
11.01 蔡瑜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4月 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
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
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421 华嵘控股 2024/5/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
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
4、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等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登记日期:2024年 5月 20日(星期一)9:00—15:00。
2、会议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神墩一路恺德中心 3号楼 1101室
3、联系方式: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神墩一路恺德中心 3号楼 1101 室
电话:027-87654767 传真:027-87654767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人:陈秀娟
4、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0421_20240427_Q0YQ.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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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华嵘控股(600421):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补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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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张萱女士已提出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接公司股东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提名
蔡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
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蔡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审议。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任董事选举产生前,原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
要求履行职责。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421_20240425_OT3O.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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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华嵘控股(60042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新一代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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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现提名蔡瑜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湖北华嵘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
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
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
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
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如是,需说明自解除职务之日起是否届满十二个月。
六、包括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湖北华嵘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且在会计审计专业岗位有 5年
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
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421_20240425_MF8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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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华嵘控股(600421):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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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嵘控股(600421):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421_20240425_2QE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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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华嵘控股(60042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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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一)机构信息
1、企业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31 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
(5)首席合伙人:邓超
(6)2023 年末合伙人 47 人,注册会计师 26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8 人。
(7)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6,610.5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936.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850.77 万元。
(8)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7 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 3,554.4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16)、房地产业(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行政监管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0次。
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行政监管措施 11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
纪律处分 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杨铭姝,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
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拟签字人员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俞德昌
俞德昌先生,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杭州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于 199
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
,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褚文静
褚文静女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杭州分所高级项目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于 200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至
今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
况
1 俞德昌 2022.8.30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
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报审计项目
2 俞德昌 2023.1.16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监督管理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
委员会上海证券监 公司 2021年报审计
管专员办事处 项目
3 俞德昌 2023.1.16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监督管理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
委员会上海证券监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管专员办事处 年报审计项目
3、独立性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合计为 80万元(其中年度审计费用为 65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 1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
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
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综
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续聘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
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 65 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 15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421_20240425_PPP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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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华嵘控股(60042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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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湖北华嵘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车磊(独立董事)、王晋勇(独立董事)、帅曲(董事)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实
际审计工作经验的独立董事车磊先生担任。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湖北证监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本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其中先后召开三次会议,重点关注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对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沟通和总结,以及公司聘请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另两次会
议审阅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等相关内容。
二、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总结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该
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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