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429 三元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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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三元股份(600429):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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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的事项及原因
2023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对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提请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3-018 号《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部分关联交易金额超过预计上限,同时新增部分关联交易,具体内容为:
1、超出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
(1)原预计 2023 年向北京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约 2,000.00 万元,由于采购量增加,2023 年实际
发生 2,710.81 万元。
(2)原预计 2023 年向北京三元梅园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三元梅园”)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约 300.00 万元,由于销售
量增加,2023 年实际发生 390.32万元。(公司已启动收购三元梅园 66%股权,收购完成后三元梅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新增关联交易:
(1)2023 年向北京奶牛中心、北京京粮东方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六必居食品有限公司 3 家关联企业采购商品或原辅
料,交易金额共计 127.91 万元。
(2)2023 年向河南裕农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六必居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市食品供应处 34 号供应部有限公司、北京市巨山农场
有限公司等 17 家关联企业销售商品,交易金额共计 231.35 万元。
二、超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超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
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三、超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4年 4 月 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的议案》,会议
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蒋林树先生、罗婷女士、倪静女士认为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是有利的,均
同意该议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429_20240420_O0G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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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三元股份(600429):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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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股份(600429):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429_20240420_10R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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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三元股份(60042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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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利用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5亿元额度内,公司可根据银行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3、投资方式
通过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
4、现金管理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5、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处理具体事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
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429_20240420_8S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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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三元股份(60042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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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及 2023 年 1
0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
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执行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简称“16 号准则解释”)及 2023 年 10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简称“17 号准则解释”)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16 号准则解释”及“17 号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
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 16 号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根据 16 号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
响调整如下: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 2023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金额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87,765.83
递延所得税负债 5,359,097.89
未分配利润 313,746.45
少数股东权益 14,921.49
合并利润表项目影响金额(2023 年度)
所得税费用 -328,667.94
归母净利润 313,746.45
少数股东损益 14,921.49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448,422.89 1,255,265.66 60,703,688.5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8,091,509.92 1,285,402.73 29,376,912.65
未分配利润 389,944,496.17 -26,827.00 389,917,669.17
少数股东权益 1,144,498,445.04 -3,310.07 1,144,495,134.97
合并利润表项目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2022年度)
所得税费用 26,287,087.76 27,419.27 26,314,507.03
归母净利润 36,503,402.04 -24,596.94 36,478,805.10
少数股东损益 -16,960,765.87 -2,822.33 -16,963,588.20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2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2022年1月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63,304,187.34 950,360.38 64,254,547.72
递延所得税负债961,069,556.26 953,078.18 962,022,634.44
未分配利润301,266,928.64 -2,230.06 301,264,698.58
少数股东权益908,677,080.52 -487.74 908,676,592.78注:上述调整不含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影响数。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 17 号准则解释,其中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
安排的披露”的解释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于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中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
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
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
定的限制。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上述
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选择提前执行。
采用 17 号准则解释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
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429_20240420_HZA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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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三元股份(60042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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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 17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 631.605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4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工作调动原因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的限制性股票 90.6665 万股;2 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
拟回购注销其剩余的限制性股票 10.6666 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对上述 17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7,329,383 股进行回购注销。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516,505,426 股变更为 1,509,176,043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516,505,426 元变更为人民币 1,509,176,043 元。详见
公司 2023-022 号《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
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
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申报: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 8 号
2、申报时间:2024 年 4 月 20 日至 2024 年 6 月 3 日(工作日 9:30-11:00;13:30-16:30)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10-56306020
5、电子邮箱:zhengquanbu@sanyuan.com.cn
6、邮政编码:100163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429_20240420_T48W.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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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三元股份(600429):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资金存放等预计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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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拟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开
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等,为信用授信或担保。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预
计上限为 15 亿元,存款利率范围为 0.35%-2.25%;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公司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 3 年;2023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调整原协议
项下每日存款余额约定。协议期间,集团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
务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等。
集团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农食品集团”)全资子公司,且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监事会主
席郗雪薇女士,因此,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袁浩宗先生、朱顺国先生、曾焜先生、陈历俊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本项议案的表
决。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蒋林树先生、罗婷女士、倪静女士均同意该
议案,并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向关
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316 号京粮古船大厦五层
成立日期:2016 年 5 月 11 日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郗雪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集团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首农食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且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郗雪薇女士。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集团财务公司总资产 227.99 亿元,净资产 23.58亿元。2023 年实现利息净收入 3.69 亿元,利
润总额 1.45 亿元,净利润 1.09 亿元。三、 2024 年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本次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预计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 1 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
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等。其中:
公司拟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的额度为 5 亿元,为信用授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的额度为 5 亿元,为信用授
信或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此综合授信额度为当年最高额度,在最高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预计上限为 15 亿元,存款利率范围为 0.35
%-2.25%。
四、 集团财务公司合规经营和业务风险情况
公司每半年对集团财务公司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并编制《关于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查阅集团财务公司相关资料
,集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
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
根据公司对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以及对存放于集团财务公司资金的风险状况的评估和监督,目前未发现集团财
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将不定期地全额或部
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本关联交易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直至下一年度批准新议案前有效。
五、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高资金的融通效率,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对企业经营产生积极作用;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
存款利率等同于或优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429_20240420_97J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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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三元股份(600429):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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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股份(600429):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429_20240420_KEN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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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三元股份(600429):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元股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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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股份(600429):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元股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429_20240420_UPR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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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三元股份(600429):关于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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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总额度人民币 3 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国内
信用证及其项下买卖方融资等,为信用授信;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贷款 1次,累计金额人民币 2 亿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概述
因经营需要,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简称“北
京农商银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总额度人民币 3 亿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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