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600446(金证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600446 金证股份 更新日期:2024-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30 00:00│金证股份(60044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金证股份(60044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446_20240330_166Q.pdf ─────────┬──────────────────────────────────────────────── 2024-03-27 00:00│金证股份(600446):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 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8 号)核 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1,145,721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1,338,197.14 元,扣除本次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6,550,943.3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984,787,253.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58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水平,结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经管理层认真调查和审慎评估,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2024 年 3 月26 日,公司与北京北方金证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 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具体如下: 银行户名 开户行 专户账号 余额(人民币 截止日期 万元) 深圳市金证科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79040078801300002520 15,028.11 2024-3-25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北京北方金证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79040078801000002522 0.01 2024-3-25 技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三、《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北京北方金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2”,“甲方 1”与“甲方 2”统称“甲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的《四方监 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 1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1”),账号为 79040078801300002520,截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专户余额为 15028.11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证券信创项目、开放云原生微服务平台项目、低代码开发平台项目、产业链 数字化服务平台项目、区块链创新平台项目、银行财管服务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2”),账号为79040078801000002522,截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 专户余额为 0.01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证券信创项目、开放云原生微服务平台项目、低代码开发平台项目、产业链数字化服务平 台项目、区块链创新平台项目、银行财管服务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 1、甲方 2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 甲方 1、甲方 2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定,但必须及时通知丙方,各种具体存放方式下的明细按月向丙方报送。 二、甲方 1、甲方 2、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 1、甲方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以及 甲方 1 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 1、甲方 2 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 1、甲方 2 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 甲方 1、甲方 2 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 1、甲方 2 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龚景宜、王志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 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 1、甲方 2 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20 日前)向甲方 1、甲方 2 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 1、甲方 2 任意一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各自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 1、甲方 2 及乙方应当在支取后 20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 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中对现保荐代表人的授 权亦适用于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丙方就更换保荐代表人及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向乙方发送的书面通知自到达乙方后生效。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 1、甲方 2 或丙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 1、甲方 2 可以主 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 1、甲方 2、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方 1、甲方 2、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 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北京北方金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0446_20240327_9RWF.pdf ─────────┬──────────────────────────────────────────────── 2024-03-20 00:00│金证股份(600446):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八号—股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自主行权)》、《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 季度报告披露计划,现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期间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已于 2023 年 7 月 6 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期权代码:1000000182),行权有效期为 2023 年 7 月 6 日至 2024 年 7 月 5 日,目前处于自主行权阶段。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间为 2024 年 3 月 21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0/600446_20240320_NYP0.pdf ─────────┬──────────────────────────────────────────────── 2024-03-16 00:00│金证股份(600446):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赵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70,008,2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1 %,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含本次)数量为 49,70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70.99%,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 截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赵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19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9,254,0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9%,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含本次)数量为 49,700,000 股,占 持股数量的 62.71%,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接到股东赵剑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 是否 本次质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 称 为控 押股数 为限 补充 始日 期日 持股份 总股本 融资 股股 (股)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资金 东 (%) (%) 用途 赵剑 否 8,500,0 否 否 2024 2025 深圳市中 12.14 0.90 个人 00 年 3 月 年 3 月 小担小额 资金 14 日 13 日 贷款有限 需要 公司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赵剑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赵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19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79,254,038 股,赵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前累计质 后累计质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 押数量 押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股) (股) 比例 比例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 (%)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赵剑 70,008,238 7.41 41,200,000 49,700,000 70.99 5.26 0 0 0 0 玄元私募基 9,245,800 0.98 0 0 0 0 0 0 0 0 金投资管理 (广东)有 限公司-玄 元科新 119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合计 79,254,038 8.39 41,200,000 49,700,000 62.71 5.26 0 0 0 0 三、本次股份质押的情况说明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6/600446_20240316_3QEF.pdf ─────────┬──────────────────────────────────────────────── 2024-03-15 00:00│金证股份(60044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或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普生科技”)●本次为齐普生科技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4,5 00万元(人民币元,下同),公司为其(含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5,5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 3 月 14 日,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证股份”)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齐普生科技部分银行综合授信即将到期,齐普生科技拟重新申请用于日常经营。公司拟为上述齐普生科技向银行 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拟为齐普生科技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500 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授信期限不超过壹拾贰个月,贷款用途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担保的实际金额、期限、币种、贷款用途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 准。 2、公司拟为齐普生科技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授信期限不超过壹拾贰个月,贷款用途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开支,担保的实际金额、期限、币种、贷款用途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 准。 3、公司拟为齐普生科技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本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及前述本金对应的利 息、相关费用等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壹年,授信的实际金额、期限、币种、具体用途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 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有效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152,9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1.05%,在本次对外担保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累计有效的对外担保总额仍为 152,900 万元。 因齐普生科技截至 2023 年第三季度末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齐普生科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8632909X 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乔东斌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4 年 03 月 01 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一冶广场 2 栋 B 座 1705 房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及其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上门维修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 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楼宇智能化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电子产品、通讯器材、 机械设备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凭资质 证经营);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许可经营项目是:职业技能培训;劳务派遣(不含人才中介)。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987.50 99.95 深圳市金证博泽科技有限公司 12.50 0.05 合计 25,000.00 100.00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齐普生科技资产总额为 196,506.27 万元,负债总额为 139,009.34 万元,资产净额 57,496.93 万 元,2023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38,094.09 万元,净利润 1,936.38 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齐普生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是基于齐普生科技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齐普生科技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 好,公司为齐普生科技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提供担保 的事项。因齐普生科技截至 2023 年第三季度末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52,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41.05%,其中 公司对齐普生科技(含其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152,900 万元,担保余额为 135,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 为 36.3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5/600446_20240315_S36E.pdf ─────────┬──────────────────────────────────────────────── 2024-03-15 00:00│金证股份(60044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证股份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核查意见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 证股份”)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金证股份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0】3158 号)文件核准,金证股份以 12.34 元/股的价格向 1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1,145,721 股,募 集资金总额 1,001,338,197.14 元,扣除发行费用 16,550,943.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4,787,253.75 元。 截至 2021 年 3 月 5 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收到 15 名发行对象缴纳的申购金证股份本 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158 号《验 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2 年 4 月,公司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新的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2022 年 5月 12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与北京北方金证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 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开户行 银行帐号 账户状态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2747737 存续中 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分行 (拟销户)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615575586677 已销户 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0006443800654 已销户 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3066412013005472300 存续中 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拟销户)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950000004792925 存续中 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拟销户) 北京北方金证科技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950000004792981 存续中 限公司 深圳分行 (拟销户)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水平,结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经管理层认真调查和审慎评估,公司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证券信创项目、开放云原生微服务平台项目、低代码开发平台项目、产业 链数字化服务平台项目、区块链创新平台项目及银行财管服务一体化项目共 6 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并将存放于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拟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将全 额转入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原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自账户注销之日起失效,公司将尽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 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于募集资金进入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2、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是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水平,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 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是公 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5/600446_20240315_SNL6.pdf ─────────┬──────────────────────────────────────────────── 2024-03-15 00:00│金证股份(600446):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 9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瑛主持,本次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是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水平,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