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448 华纺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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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华纺股份(600448):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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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中心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开、召集方
式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与会职工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王国栋、张岩冰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王国栋、张岩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没有担任公司董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国栋、张岩冰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任期三年。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0448_20240416_06R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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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华纺股份(600448):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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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6月 28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7)。近日,公司收到致同所送达的《关于华纺股份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更换签字注师沟通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原委派刘健先生(项目合伙人)、马克淑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
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致同所内部工作调整,现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为王宗佩先生、宋尽辉女士。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
2023年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宗佩先生(项目合伙人)、宋尽辉女士。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王宗佩先生,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19年开
始在本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宋尽辉女士,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19年开
始在本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情况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0448_20240416_7L3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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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华纺股份(600448):关于监事会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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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4年 5月 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
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现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的有关规定,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1名,职工代表监事 2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任期三年。
二、监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
股东,有权向第七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股东代表监事
候选人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提交所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将相关名单及资料报监事会,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
审查,确定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
责。
五、监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均应为自然人,并且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
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
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提名人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书(格式详见附件 1);
2、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承诺与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2)
3、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1、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2024年4月21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公司证券投资部方为有效;
2、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将相关文件的原件在2024年4月21日17:00时前邮寄至公司证券投资部方为有效(以收件邮戳时间
为准);
3、2024年 4月 21 日 17:00时以后,公司不再接受各方的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丁泽涛
2、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3、联系电话:0543—3288398
4、传真:0543—3288555
5、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东海一路118号
6、邮政编码:256602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0448_20240416_V6ZV.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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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华纺股份(600448):关于董事会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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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年 5月 18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
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现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八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七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
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向第七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
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提交所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将相关名单及资料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推荐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
将通过资格审查的董事人选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的董事人选,召开董事会议确定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
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做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
、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上交所在收到公司报送的材料五个交易
日内,根据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上交所自收到公司报送的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对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公司可以履行决策程序选举独立董事。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上交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五、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
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要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7)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3)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
相关规定;
(4)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5)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6)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7)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8)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9)《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10)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3、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
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
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4、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纪录:
(1)最近 36 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予以解除职务,未满 12 个月的;
(6)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关于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提名人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
2、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格式参考附件2);
3、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原件(格式参见附件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原件(格式参见附件4)、独立董事履历表(格式参见附件5
)、任职独立董事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
6、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1、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2024年4月21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公司证券投资部方为有效;
2、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将相关文件的原件在2024年4月21日17:00时前邮寄至公司证券投资部方为有效(以收件邮戳时间
为准);
3、2024年 4 月 21 日 17:00 时以后,公司不再接受各方的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丁泽涛
2、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3、联系电话:0543—3288398
4、传真:0543—3288555
5、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东海一路118号
6、邮政编码:256602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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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00:00│华纺股份(600448):2023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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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扭亏为盈。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1、公司业绩预计为 1,100 万元。
2、公司本次业绩预告受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影响金额为 1,530 万元。
3、扣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为-43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 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30万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80.81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961.26 万元。
2、每股收益:-0.14 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公司通过节约挖潜和技术研发,产品毛利率有所提高,销售毛利增加。
(二) 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非经营性损益约 1530万元,其中土地收储补偿费用 1000万元,其他政府补助及
各项零星损益 530万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期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年年度报
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1/600448_20240131_BP2Q.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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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0 00:00│华纺股份(600448):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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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收到董事苏德民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提出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苏德民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20/600448_20240120_8L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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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00:00│华纺股份(600448):关于高管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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