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452 涪陵电力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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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涪陵电力(600452):会计师关于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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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电力(600452):会计师关于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0452_20240419_N3G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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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涪陵电力(600452):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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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
、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
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
,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
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47 人
。
天职国际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1.22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03 亿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 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3.19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2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初
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8 次,涉及人员 24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刘宗磊,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
执业,于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周浪,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 年开
始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0 家,近三年复核 0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3:李梦悦,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 2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
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83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6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
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无。
三、拟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届十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
本次公司拟聘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和能力,且该事务所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较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同意续
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第八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
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6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均与上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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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涪陵电力(600452):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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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23-72286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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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涪陵电力(600452):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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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电力(600452):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0452_20240419_H3FP.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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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涪陵电力(600452):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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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电力(600452):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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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涪陵电力(600452):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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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拟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力财
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结算服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电财”)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
议》,由中国电财为本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结算业务,合同有效期三年。
目前,市场整体利率处于下行区间,综合对比公司各开户行存款利率报价情况,中国电财优势较明显。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收
益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与中国电财重新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
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法定代表人:谭永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 18 号院 1 号楼
注册资本:280 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中国电财财务报表数据,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规模为 31,122,388 万元,负债总额 26,240,208 万元,所
有者权益4,882,180万元;2023 年实现营业净收入 698,550 万元,净利润 453,4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持有中国电财100%的股份,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100%股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双方拟重新签署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服务内容
1.存款业务;2.结算业务;3.贷款业务;4.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5.承销公司债券;6.保函业务;7.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
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中国电财支付公司存款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得低于同期商业银行为该存款提供的利率,同时,原则上不低于中国电财给予国家
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的存款利率。
中国电财在不违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融资管理政策基础上,提供不高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的贷款利率,公司在综
合考量后择优选择。
(三)协议金额
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 万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
(四)公司募集资金及有关部门要求专户储存的资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五)协议有效期三年。
(六)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原协议终止。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金融业务服务协议》详细规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制定了以保障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对风险事项提供解决和处
理方案。
(三)公司对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作了限制,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
00 万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电财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
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电财为公司办理存贷款、资金结算等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
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审议程序
全体独立董事于本公司召开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审阅了相关材料并召集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与中
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
案》《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全票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雷善春、蔡彬、王永婷、秦顺东进行
了表决回避,其他董事全票同意并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和独立意见;
(三)公司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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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涪陵电力(600452):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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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公司对天职国际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
、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
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
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47 人
。
二、执业记录
(一)人员情况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童文光,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
业,2019 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 2:贾吉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
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3.签字注册会计师 3:邹帆,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皓东,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 20 家。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咨询及意见分歧解决
天职国际运行完善的咨询和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针对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进行咨询,并按照达成的一
致意见执行。对于项目执行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一般通过讨论、沟通、咨询等方式来解决。对于重大意见分歧,天职国际实施明确的
分歧解决程序,确保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出具业务报告。
(二)项目组内部复核
天职国际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完善的项目组内部复核程序,包括外勤主管复核、项目经理复核和项目合伙人复核。外勤主管的复
核旨在确保项目组已充分、正确执行审计计划并完整记录执行的审计程序;项目经理的复核旨在确定相关人员是否对已执行审计程序
进行复核,并确认审计程序的执行结果符合执业准则的要求;项目合伙人的复核旨在整体上确保项目组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
持审计结论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
(三)独立复核
天职国际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安排项目组成员以外的专业人员实施独立复核,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
出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独立复核人及协助人员按天职国际质量管理要求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形成独立复核工作底稿。只有完成独立
复核,项目合伙人才能签署审计报告。
(四)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和整改
天职国际按照质量管理准则要求开展的监控活动包括日常监控和定期监控。日常监控已经嵌入到天职国际的内部程序中,针对具
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实施。定期监控主要包括项目质量检查,每隔一段时间就定期实施。
在执行本公司 2023 年报审计的过程中,天职国际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政策和程序)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在执行本公司 2023 年报审计的过程中,天职国际全面配合本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职国际
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五、人力资源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职国际项目组由项目合伙人、项目经理、外勤主管和其他审计人员组成。天职国际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委派具有足够专业胜任能
力、时间的项目合伙人执行本审计业务。项目实行项目合伙人负责制,项目合伙人综合考虑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技术专长和实务经
验及其对本公司所处的相关行业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后,委派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项目经理和其他项目组成员。
天职国际开发、维护、使用较为完善的执业规范数据库等知识资源,以及信息技术资源以支持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和审计业务的
执行。
六、信息安全管理
天职国际遵守与公司就信息安全、保密等达成的约定。天职国际制定了明确的信息安全管理和保密制度,并实施管理程序以执行
这行制度。在执行本公司 2023 年报审计的过程中,所有项目组成员均遵守了上述政策和程序。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综上,公司认为:天职国际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清晰的认识,在公司 20
23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
务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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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涪陵电力(600452):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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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涪陵电力或公司”)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中
国电财”)的存款风险,维护资金安全,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公司财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机构负责人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
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二条 对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
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督促中国电财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中国电财经营情况,并从集团、集团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
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
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三条 在发生存款业务期间,财务部门应定期取得并审阅中国电财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
报告,评估中国电财的业务与财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与中国电财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风险应急处置
第五条 当中国电财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一)中国电财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 31条、第 32 条、或第 33 条规定的情形;
(二)中国电财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规定的要求;
(三)中国电财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发生可能影响中国电财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中国电财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中国电财注册资本金的 50%或该股东对中国电财的出资额;
(六)上市公司在中国电财的存款余额占中国电财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 30%;
(七)中国电财的股东对中国电财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八)中国电财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九)中国电财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10%;
(十)中国电财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中国电财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十二)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六条 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中国电财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
查发生存款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
定风险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应当根据存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应急处理方案主要包
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应急处理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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