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600461(洪城环境)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600461 洪城环境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7 00:00│洪城环境(60046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 洪城环境(60046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0461_20240417_EE12.pdf ─────────┬──────────────────────────────────────────────── 2024-04-11 00:00│洪城环境(600461):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每股分配比例:每拾股派发现金红利 4.79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 1,239,572 ,182.30 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082,874,185.39 元,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66,656,882.07 元。经董事会审议,公 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79元(含税),以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 1,130,848,694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 541,676,524.4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50.0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 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 认为:根据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规划》等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 前提下,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 次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0461_20240411_LVFD.pdf ─────────┬──────────────────────────────────────────────── 2024-04-11 00:00│洪城环境(60046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洪城环境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 洪城环境(60046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洪城环境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0461_20240411_ZAZI.pdf ─────────┬──────────────────────────────────────────────── 2024-04-11 00:00│洪城环境(600461):2023年年度报告_摘要 ─────────┴──────────────────────────────────────────────── 洪城环境(600461):2023年年度报告_摘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0461_20240411_NAJJ.pdf ─────────┬──────────────────────────────────────────────── 2024-04-11 00:00│洪城环境(600461):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洪城环境(600461):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0461_20240411_IBXX.pdf ─────────┬──────────────────────────────────────────────── 2024-04-11 00:00│洪城环境(60046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根据 2023 年 5月 4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 23)4 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 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 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 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 10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为江西洪 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服务以来,连续服务年限已达到 11 年,为了确保公司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符合《选聘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江西 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4 年 01月 0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1号楼 13层 1316-1326 (5)历史沿革: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是全国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业审计许可 的专业机构之一,2020 年11 月 2 日成为首批完成证券期货审计业务备案的专业机构之一,总部位于北京,2013 年 12 月根据行业 发展要求,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复,整体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9 年 6 月名称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截止 2023 年末,中证天通拥有合伙人 51 名、注册会计师 28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员有 76 名 。 (三)业务信息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8,882.5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937.0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783.25 万元。2023 年 度,中证天通为 15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及热力 及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20 ,000.00 万元。中证天通另计提了 1,203.41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中证天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一)项目组人员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全秀娟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于 1999 年 12 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开始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 9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近三年为科睿特、华江股份、中赣新能、红一种业、科苑生物、中藻 生物等新三板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证券业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权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 9 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1 年,2012 年开始为国投 新集、丰原药业、长城军工、安孚科技、蓝盾光电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 能力。 3、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大远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于 2009 年 6 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开始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 13 年,曾 主审吉谷胶业、恒通云等新三板项目。2021 年 12 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业务,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朱来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 3 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22 年 3 月至今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 核上市公司 3 家,挂牌公司20家,其中:2023 年复核长城军工、安孚科技、蓝盾光电等上市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无兼职,具 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拟收费 320 万元(含内控审计 48 万元),较上一期减少 23.5 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 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四、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中证天通具备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0461_20240411_9Z8M.pdf ─────────┬──────────────────────────────────────────────── 2024-04-11 00:00│洪城环境(60046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吉伟莉) ─────────┴──────────────────────────────────────────────── 2023年我们作为洪城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 则,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2023年召开的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证监发[2004]11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 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就本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吉伟莉:女,1975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近年来共 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课题十几项,参编教材5部,出版专著1部;主持建设《管理会计》慕课和参与主讲《成 本会计》慕课均获得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 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和事项。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董事 本年 亲自 其中:以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股东 姓名 应参加 出席 通讯方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 大会 董事会 次数 式参加 次数 参加会议 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吉伟莉 13 13 11 0 0 否 1 (二)出席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吉伟莉 6 6 0 0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吉伟莉 1 1 0 0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 年,我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年内,我在洪城环 境公司治理、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控建设、高管薪酬、现金分红等方面发表独立意见。作为独立董事,我在发表独立 意见前,详细了解事项、跟踪事项进展情况,并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建立畅通的联络渠道。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江西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法律法规条文编制学习文件,同步学习上市公司适用的法 律法规条文。同时,我也关注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公司有关的宣传和报道。 2023年,我通过实地考察、会谈沟通、查阅资料等方式积极履行独董职责,公司已为我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 大力的配合。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公司均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我们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同时积极为我履行职责提供各种协助。 我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年内也未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我们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 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关联方所提供的商品形成依赖关系。 (二)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没有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所有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 广大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除此之外,未发现公司有其他担保行为。公司报告期内也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不存在以前年 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年 12月 31日的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尽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并重视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的交流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而且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专业审计团队,审计团队执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严谨敬业,在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我们同意 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组织实施了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1,090,112,0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拾股派现金股利 4.34 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474,533,81 4.9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公司《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 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证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 号,以下简称《 指引》)和江西证监局《关于切实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通知》(赣证监函[2014]27号)、《关于切实规范上 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补充通知》(赣证监函[2014]36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披露事项中的承诺仍在承诺期内,公司 及股东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 2023 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促进了 公司更加严格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逐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 保障。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3 次会议,并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次,审计委员会 6次,提名委员会 1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在董事会及下属专 门委员会审议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决策过程中,我们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九)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我们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我们认为:公司履行了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要求,且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地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信息做了披露,在报告期内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相关议案及文件,我们认为:报告期内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股东收益的最大化。 (十一)董事、监事、高管薪酬 公司此次对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方式有效、薪酬确定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且兼 顾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 ─────────┬──────────────────────────────────────────────── 2024-04-11 00:00│洪城环境(600461):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邵鹏辉先生、吉伟莉、邵军和李秀香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邵鹏辉先生、吉伟莉、邵军和李秀香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0461_20240411_QUDZ.pdf ─────────┬──────────────────────────────────────────────── 2024-04-11 00:00│洪城环境(600461):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洪城环境(600461):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0461_20240411_KY0D.pdf ─────────┬──────────────────────────────────────────────── 2024-04-11 00:00│洪城环境(600461):2023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6-00029号) ─────────┴──────────────────────────────────────────────── 洪城环境(600461):2023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6-00029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0461_20240411_74D5.pdf ─────────┬──────────────────────────────────────────────── 2024-04-11 00:00│洪城环境(600461):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洪城环境(600461):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0461_20240411_G264.pdf ─────────┬──────────────────────────────────────────────── 2024-04-11 00:00│洪城环境(600461):2023年度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 2023 年 5月 4 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公司对大信在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信在资质等方 面符合相关规定,在履职方面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月转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