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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96(精工钢构)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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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496 精工钢构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8 00:00│精工钢构(60049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于2024年 4月 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 24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二)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65 人,注册会计师共 351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 (三)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5,825.20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5,981.91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0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062.18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3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 连带责任。截至 2023 年 12月 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 人民法院在最新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 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 3 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上海金融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 1 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5)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 158 名原告起诉刚泰控股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次、行政监管措施 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 处分。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次(涉及 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 12次(涉及 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 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张晶娃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3 年加入本所开始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累计服务 3年,近三年签 署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哓妍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2020 年加入本所开始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累计服务 2年,近三年 签署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红薇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 8家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 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3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8 万元;2024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 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会计审计机构以来一直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 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建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且在担任公司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以来一直秉持认真、负责、客观 、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了积极建议和帮助。同时,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 3 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 4 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496_20240418_GLF8.pdf ─────────┬──────────────────────────────────────────────── 2024-04-18 00:00│精工钢构(600496):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的通知。公司现有董事 9 人,参加会议 9 人,公 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独立董事需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董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及<2024 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2023 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对公司董事、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2023 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如下: 序号 姓名 2023 年职务 年薪(万元,税前) 1 方朝阳 董事长、总裁 172.54 2 孙关富 执行董事长、执行总裁 161.18 3 裘建华 董事、联席总裁 127.8 4 陈国栋 董事 17.95 5 李栋 联席总裁 83.60 6 潘吉人 高级副总裁(已离任) 168.18 7 刘中华 副总裁、总工程师 109.76 8 洪国松 高级副总裁 195.88 9 张泉谷 高级副总裁 148.95 10 王爱民 高级副总裁 172.52 11 车松岩 高级副总裁 106.64 12 沈月华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56.61 13 齐三六 副总裁、财务总监 54.00 14 张磊 副总裁 40.19 *15 陈水福 副总裁(已离任) 30.80 备注:陈水福先生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于 2023 年 3 月 6 日辞去副总裁职务。潘吉人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于 2024 年 4 月 1 日辞去高级副总裁职务。 另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制定了《2024 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陈国栋先生因与本 议案有利害关系,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董事 薪酬及《2024 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董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为56.56 亿元,其中:流动资金借款及敞口银票授信 4 4.45 亿元,工程类保函授信12.11 亿元。为确保融资需求,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事宜,并同 意其在借款行或新增银行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下一年审批该事项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时 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建信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 .cn 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孙国君先生、陈国 栋先生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496_20240418_ACQI.pdf ─────────┬──────────────────────────────────────────────── 2024-04-18 00:00│精工钢构(600496):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鉴于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且担任公司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以来一直秉持认真、负责、客 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提供了积极建议和帮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运作管理的规范和效率。同意 拟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建信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理、客观,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 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 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496_20240418_S11R.pdf ─────────┬──────────────────────────────────────────────── 2024-04-18 00:00│精工钢构(600496):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 精工钢构(600496):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496_20240418_FK3N.pdf ─────────┬──────────────────────────────────────────────── 2024-04-18 00:00│精工钢构(60049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 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了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 报告。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戴文涛先生、赵平先生和公司董事孙国君先生 3 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师资 格的独立董事戴文涛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日常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赋予的职责和权限,本着为股东和董事会负责的精神,积 极开展工作勤勉尽责。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6 次,就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为参股 子公司担保等事项进行讨论和审议,充分发挥了决策参考和监督作用。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的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在 2023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在不干扰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行使审计职权的情况 下,全程参与了年报的审计工作。 在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正式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 司编制的财务会计初步报表,与公司财务部门及众华事务所就公司 2023 年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出具了书面审阅意见,认为 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如实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同意提交会计师审议,并协商确定了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会计师进场后,审 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双方就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的问题及委员会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及时沟通,并敦促其按照计划推进审计工作 。 在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书面意见认为:审计会计师经过恰当的 审计程序出具了审计报告初稿,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了明确的审计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重点关注事项以及建 议均与公司管理层达成一致。审计委员会同意审计报告初稿,并督促会计师进一步复核后在审计计划规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在众华事务所出具了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就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事务所给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评估,认为:众华事务所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 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指导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正常有序开展,并就审计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2023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 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六、审计委员会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开展流程改革,促使各单位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 措施,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并审阅了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 202 3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七、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结合新的监管要求,继续继续秉承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 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懈努力。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496_20240418_Z708.pdf ─────────┬──────────────────────────────────────────────── 2024-04-18 00:00│精工钢构(600496):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特制定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强化管理能力,保障投资者权益。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创造价值,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始终坚持用稳健的企业发展和业绩增长为投资者谋求长期回报,让投资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长期价值投资。自 2002 年上市 至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超过 118 倍,净利润增长超 81 倍。通过科技创新、战略转型强化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主营业绩,让 投资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投资。 在公司稳健发展的同时,公司也积极实施稳定的利润分配,自上市以来,公司共分配现金红利 19 次(含 2023 年度),合计金 额 6.4 亿元,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累计分配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达 40%以上。 为表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稳定投资者预期,公司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及董监高累计增持 3 次,2017 年向控股股东定向增 发 9.6 亿元,2022 年实施股份回购 1次,回购金额 1亿元。 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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