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502 安徽建工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8 00:00│安徽建工(60050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77 号)和《关于同意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29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0亿元公司债券和 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上述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
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502_20240418_DNUY.pdf
─────────┬────────────────────────────────────────────────
2024-04-18 00:00│安徽建工(600502):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
近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
到项目中标通知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房山区主要沟道治理工程
中标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人)与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大禹城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方、拆除、河道、跌水、道路、桥梁、绿化工程等。
中标价:22.16亿元
工期:502日历天
二、大石河整治提升工程
中标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人)与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大禹城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方、河道、跌水、建筑物、市政道路、市政桥梁、绿化、设备及安装
、临时工程等。
中标价:17.46亿元
工期:666日历天
三、拒马河整治提升工程
中标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人)与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大禹城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方、河道、桥区护砌、潜坝、道路、绿化工程等。
中标价:10.07亿元
工期:614日历天
四、S346 荆州至伏岭段改建工程(EPC)项目(二次)
中标人: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牵头人)与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宣城市绩溪县,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维修等。
中标价:10.10亿元
工期:1155日历天
五、蚌埠高新区新能源科技产业园 EPC 项目
中标人: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牵头人)与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元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蚌埠市高新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综合楼、变电所等相关配套设施。
中标价:6.23亿元
工期:330日历天
六、滁州市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供水保障工程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二标段
中标人: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牵头人)与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联合体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滁州市南谯区、全椒县,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黄栗树补水干线处 6#排气阀井部位段、赵店水库分水闸、赵
店加压泵站和水源防护工程等。
中标价:5.53亿元
工期:24个月
七、蜀山区 SS11-G-05-02 号地块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
中标人: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与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安徽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
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合肥市蜀山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幼儿园、地下室及公共配套服务用房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建
筑装饰装修工程,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给排水、供电、景观绿化、标识标线等工程项目,以及城市绿地、街角公园、配套支路等。
中标价:5.60亿元
工期:780日历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502_20240418_6KHL.pdf
─────────┬────────────────────────────────────────────────
2024-04-18 00:00│安徽建工(600502):关于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
安徽建工(600502):关于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502_20240418_7ID8.pdf
─────────┬────────────────────────────────────────────────
2024-04-09 00:00│安徽建工(600502):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04月 16日(星期二) 下午 14:00-15: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
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年 04月 09日(星期二) 至 04月 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
通过公司邮箱ahjgzqb@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年 3 月 27日发布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
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分红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4年 04月 16日下午 14:00-15:00举行 2023年度业
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
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04月 16 日 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李有贵先生
独立董事:鲁炜先生先生、盛明泉先生、汪金兰女士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徐亮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年 04月 16日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年 04月 09日(星期二)至 04月 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
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ahjgzqb@163.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储诚焰
电话:0551-62865300
邮箱:ahjgzqb@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暨现金分
红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9/600502_20240409_NIE8.pdf
─────────┬────────────────────────────────────────────────
2024-03-27 00:00│安徽建工(600502):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与存放情况鉴证报告
─────────┴────────────────────────────────────────────────
安徽建工(600502):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与存放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0502_20240327_U0Y1.pdf
─────────┬────────────────────────────────────────────────
2024-03-27 00:00│安徽建工(600502):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与存放情况鉴证报告
─────────┴────────────────────────────────────────────────
安徽建工(600502):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与存放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0502_20240327_LLIS.pdf
─────────┬────────────────────────────────────────────────
2024-03-27 00:00│安徽建工(600502):2023年度审计报告
─────────┴────────────────────────────────────────────────
安徽建工(600502):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0502_20240327_CGZZ.pdf
─────────┬────────────────────────────────────────────────
2024-03-27 00:00│安徽建工(60050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低风险(风险级别不高于 PR2或类似等级)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影响较大,不排除公
司投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
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任一时点总额度,含收益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具体事宜。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低风险(风险级别不高于 PR2或类似等级)的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
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合格市场主体等。
(五)投资期限
单个产品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6 个月。本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为提高管理效率,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没有批准
新的年度额度之前,暂按上一年度额度执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3 月 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低风险(
风险级别不高于 PR2 或类似等级)的短期理财产品,单个产品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6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额
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为提高管理效率,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没有批准新的年度额度之前,暂按上一年度额度执行。本次委
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合格市场主体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低风险(
风险级别不高于 PR2 或类似等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的银行等金
融机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保障资金池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谨慎选择理财产品种
类,做好投资组合,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为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房屋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量较大。公司通过资金归集
产生较大金额的临时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及公司整体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0502_20240327_S5FV.pdf
─────────┬────────────────────────────────────────────────
2024-03-27 00:00│安徽建工(600502):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修订)
─────────┴────────────────────────────────────────────────
第一条 为提高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建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
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负责收集、汇总与责任追究有关的资料,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并获批后执行。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负
责人;对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负有职责和义务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责任认定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使公司年报
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造成重大后果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指引、准则、通知等的规定,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造成重大后果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造成
重大后果的;
(四)未如实报告年报披露的信息,造成公司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的;
(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等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传递相关信息,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造成不良影
响的;
(六)因其他个人原因使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等工作中发生重大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相关责任人: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员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
(四)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五)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相关责任人: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的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
第九条 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充分听取责任人的意见和说明,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十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上述各项措施可单独使用也可并用。公司在采取上述责任追究措施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公司视被追责
情形的具体情况予以确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公司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生抵触时,应依照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公司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废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0502_20240327_HEK4.pdf
─────────┬────────────────────────────────────────────────
2024-03-27 00:00│安徽建工(600502):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等,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
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用于公司经营与发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0,629.85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 元(含税),不送股,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1,716,533,93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4,629.88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公司 2023 年
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55,346.87 万元的28.7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5,346.87 万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44,629.88万元(含税),占本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8.73%,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建筑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行业毛利水平普遍偏低,资产负债率整体较高,所承接项目呈现单体体量大、生产周期长
等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公司主营业务为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房屋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当前,公司正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实施全省、全国、
全产业链战略布局,全方位推进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大发展。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大量的资金储备和投入,为了防范相关风
险,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持续巩固传统主业,培育壮大新型业务,满足日常资金周转需求,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提升长期价值创造能力等方面。公司将充分利用好未分配利润,积极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持续提升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
。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方案进行投票表决,公司将及时披露表决情况。同时,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就公司发展情况、现金分红等事项与公司沟通交流,提出意见建议。此外,投资者还可通过
现场调研、电话热线、网络互动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充分交流,公司将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将统筹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稳步
提高现金分红水平,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4 年 3月 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
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