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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05(西昌电力)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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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505 西昌电力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6 00:00│西昌电力(600505):诉讼事项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审查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再审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股股权及其孳息、配送股、转增股、已分配红利。 ?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无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年 10月 17 日,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最高法民终 6 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4,351,432元,由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详见《关于诉讼事项公告 》(编号:2023-035 号)。 公司因与被申请人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良宾、原审第三人四川省新力投资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中 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作出的(2022)最高法民终 6 号民事判决,向最高院申 请再审。近日,最高院已立案审查。 二、诉讼进展情况 4月 12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4)最高法民申 1547 号,公司因与被申请人重庆市涪陵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良宾、原审第三人四川省新力投资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 202 3年 7月 28日作出的(2022)最高法民终 6 号民事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已立案审查。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无影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0505_20240416_LYT1.pdf ─────────┬──────────────────────────────────────────────── 2024-04-10 00:00│西昌电力(600505):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 年 4月 3 日、4 月 8 日、4月 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公司已于 2024年 01月 30日披露了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4436 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前三大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3 日、4 月 8 日、4月 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亦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经 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前三大股东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三大股东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 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前三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01 月 30 日披露了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4436 万元。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5888 万元。影响当期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 因:一是控股子公司固增公司康坞电站受流域来水较多年平均偏枯、电网送出能力受限、上游水库阶段性蓄水保供影响,同时电站投 运,折旧费用、财务费用增加,同比增加亏损约 6777 万元;二是受网内电站来水偏枯的影响,自有电站发电上网电量同比下降 25. 67%,网内小水电发电上网电量同比下降 21.87%,外购大网电量同比增加 46.59%,导致购电成本增加,影响供电环节净利润减少约 3849 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 度报告为准,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3 日、4 月 8 日、4 月 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股价剔除大盘整 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其他风险 公司发布的信息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0505_20240410_OGVU.pdf ─────────┬──────────────────────────────────────────────── 2024-04-10 00:00│西昌电力(600505):前三大股东《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 西昌电力(600505):前三大股东《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0505_20240410_X5SF.pdf ─────────┬──────────────────────────────────────────────── 2024-03-12 00:00│西昌电力(600505):前三大股东《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 西昌电力(600505):前三大股东《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2/600505_20240312_C5WZ.pdf ─────────┬──────────────────────────────────────────────── 2024-03-12 00:00│西昌电力(600505):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 西昌电力(600505):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2/600505_20240312_JUL4.pdf ─────────┬──────────────────────────────────────────────── 2024-01-30 00:00│西昌电力(600505):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1.1 条中应当进行预告的情形,“(一)净利润为负值”。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4436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5888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 1月 1 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4436万元,较上年同期 4518万元相比, 将出现亏损。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5888 万元。 (三)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1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01万元。 (二)每股收益:0.1239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下降。影响当期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控股子公司固增公司康坞电站受流域来水较多 年平均偏枯、电网送出能力受限、上游水库阶段性蓄水保供影响,同时电站投运,折旧费用、财务费用增加,同比增加亏损约 6777 万元;二是受网内电站来水偏枯的影响,自有电站发电上网电量同比下降 25.67%,网内小水电发电上网电量同比下降 21.87%,外购 大网电量同比增加 46.59%,导致购电成本增加,影响供电环节净利润减少约 3849万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0/600505_20240130_2LHH.pdf ─────────┬──────────────────────────────────────────────── 2024-01-30 00:00│西昌电力(600505):2023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三号—电力》、《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九号—光伏》要求,现将公司 2023 年年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网内自有和控股水力发电站 7 座,权益装机容量 12.29 万千瓦,生产的电量均在凉山州范围内销售。 项 目 2023年1-12月 2022年1-12月 增减变动幅度 (%) 1、发电量(万千瓦时)注1 53,028.41 70,971.64 -25.28% 其中,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电情况: 发电分公司 29,709.60 39,330.14 -24.46% 四川省布拖县牛角湾电力有 8,816.60 13,826.24 -36.23% 限责任公司 盐源县西源电力有限责任公 14,502.21 17,815.26 -18.60% 司 2、发电上网电量(万千瓦 50,776.92 68,313.65 -25.67% 时) 上网均价(元/千瓦时) 0.2103 0.2096 0.33% (含税) 3、外购电量(万千瓦时) 224,197.08 199,621.28 12.31% 外购电均价(元/千瓦时) 0.3801 0.3409 11.50% (含税)注2 4、售电量(万千瓦时) 266,495.28 262,258.68 1.62% 售电均价(元/千瓦时) 0.5146 0.4791 7.41% (含税)注2 注 1:报告期发电量较上年同期下降 25.28%,主要是受网内电站来水偏枯影响所致; 注 2:外购电均价和售电均价同比增长 11.50%和增长 7.41%,主要是受代理购电影响所致。 二、本公司持有 9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盐源丰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的塘泥湾光伏电站(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并网)装机容 量 4 万千瓦(本公司权益装机容量 3.6 万千瓦),为太阳能光伏发电,生产的电量销售给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报告期收到以前年 度光伏补贴资金 2129万元。 1、2023年四季度光伏电站运营情况 光伏电站 方式 所在地 装机 发电量 上网电量 结算电量 容量 (万千瓦时) (万千瓦时) (万千瓦时) 塘泥湾光 集中式 四川省凉 40MW 1,605.09 1,585.98 1,585.98 伏电站 山州盐源 县塘泥湾 村 2、2023年年度光伏电站运营情况 光伏电站 方式 所在地 装机 发电量 上网电量 结算电量 上网含税电价 容量 (万千瓦时 (万千瓦时 (万千瓦时 (元 / 千瓦时) 塘泥湾 集中式 四川 40MW 6,457.84 6,378.85 6,378.85 注 1、注 2 光伏电 省凉 站 山州 盐源 县塘 泥湾 村 注1:2023年1-12月塘泥湾光伏电站发电上网电价由电网结算价和补贴两部分构成。 注 2:2023 年 5-10 月塘泥湾光伏电站优先电量(2400 万千瓦时)上网结算含税电价为 0.95 元/千瓦时;5-10 月超出部分及 其他月份(1-4 月、11-12月)的上网电量的电价均依据《四川省 2023 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川经信电力〔2022〕273 号)、《2023 年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川电交〔2023〕01号)等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公司持有71.27%股权的控股子公司木里县固增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康坞水电站(2022年8月1号、3号机组并网投 运,同年10月2号、4号机组并网投运)装机容量 17.20万千瓦(本公司权益装机容量约12.26万千瓦),为水力发电,生产的电量销售 给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1、2023年第四季度康坞水电站运营情况 项目 所在地 装机容量 发电量 上网电量 结算电量 (万千瓦时) (万千瓦时 (万千瓦时 康坞水 四川省凉山州 172MW 11,521.44 11,436.27 11,436.27 电站 木里藏族自治 县固增苗族乡 利念村 2、2023年年度康坞水电站运营情况 项目 所在地 装机 发电量 上网电量 结算电量 上网含税电价 容量 (万千瓦时) (万千瓦时 (万千瓦时) (元 / 千瓦时) 康坞水 四川省凉 172MW 50,643.18 50,277.22 50,277.22 注 1 电站 山州木里 藏族自治 县固增苗 族乡利念 村 注1: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售电人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按相关电价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固增公司的优先电量及电价, 根据省经信厅下发具体数量及标杆电价执行,为上网电价为售电合同价0.2974元/千瓦时(含税);丰枯、峰谷电价浮动政策按政府 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余部分电价均依据《四川省2023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川经信电力〔2022〕273号)、 《2023年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川电交〔2023〕01号)等政策规定执行。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0/600505_20240130_ZYKR.pdf ─────────┬──────────────────────────────────────────────── 2024-01-23 00:00│西昌电力(600505):涉及诉讼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0万股股权及其孳息 ?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暂无法判断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就与张良宾、成都雅砌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金 昌经贸公司、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涪陵投资集团”)关于确认合同 无效纠纷一案向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凉山州中院”)提起诉讼。近日,凉山州中院立案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起诉时间:2023年 11月 6日 (二)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时间:2024 年 1月 19日 (三)诉讼机构: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四)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张良宾 被告二:成都雅砌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三: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 被告四: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五: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起诉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五涪陵投资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自始无效。请求判令被告五涪陵投资集团将其持有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5000 万股股权及其孳息返还原告并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连带赔偿原告损失 1 046.67万元。请求判令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被告一、二、三、四、五承担。 (二)事实与理由 2002 年原告系国家股占 60%以上的国有股份制企业,被告一于 2002 年为原告间接股东,同时为 2002年被告二、三、四的实际 控制人。2002 年 4月 1日原告经被告一介绍与被告五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协议》2.1 条明确约定为达到协议转让之目的 ,签订协议之时应当取得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转让的决议文件。在被告一、被告五明确知晓原告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招股说明书》应当取得股东会批准转让的前提下,未经原告股东会批准签署了该股权转让协议。被告一为被告五提供资金,并指使其 控制的被告二、三、四及其他公司与被告五签署了《债权债务转移协议》、《委托持有股权协议书》、《转股协议》等文件恶意串通 约定该股权实际为被告四所有,原告及原告股东丧失了涉案股权,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违反了《公司法》对股东权利的强制性规 定。 被告一明知其作为原告股东应承担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同时被告一操纵被告二、三、 四与被告五的恶意串通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也损害了社会经济公共秩序;严重违反社会主义价值观。依据《民法通则》 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原告认为该《股权转让协议》系未经原告股东会审批同 意,损害了国家、集体、社会利益,应当自始无效;原告一直采取诉讼措施维权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维护原告的 合法利益。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案件审理程序尚未开始,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无法准确判断本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及 时公告以上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23/600505_20240123_52DY.pdf ─────────┬──────────────────────────────────────────────── 2024-01-16 00:00│西昌电力(600505):关于控股子公司光伏项目法人确认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目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盐源丰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90%)收到《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凉山州木里 1#地块等 7 个光伏项目法人确认及实施方案有关意见的函》。经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能源局审核并报备四川省政府,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四川省能源局原则上同意凉山州上报的盐源 5#地块(部分)10 万千瓦光伏项目法人为盐源丰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盐源县 5#地块 10万千瓦光伏项目 项目法人:盐源丰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凉山州盐源县东部卫城镇附近 项目金额:该项目初设阶段,总投资约 4.8 亿元 二、 该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项目签约后,其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 风险提示 1、本项目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项目完成时间需根据实际合同要求确定,对公司当期业绩的 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凉山州木里 1#地块等 7个光伏项目法人确认及实施方案有关意见的函》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16/600505_20240116_AX8Y.pdf ─────────┬──────────────────────────────────────────────── 2023-12-28 00:00│西昌电力(600505):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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