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506 统一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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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统一股份(60050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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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股份(60050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0506_20240427_N9C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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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统一股份(600506):中泰证券关于统一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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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1月11日《关于核准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83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一股份”或“公司”或“发行人”
,曾用名“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312,06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6.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7,082,582.7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936,453.34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292,146,129.3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于2022年12月15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2)第211003号”《验资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统一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统一股份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截至2023年1
2月31日,中泰证券对统一股份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统一股份
证券代码 600506
注册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圣果路圣果名苑
法定代表人 周恩鸿
董事会秘书 阿尔斯兰·阿迪里
联系电话 0996-2115936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12月26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中泰证券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
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对统一股份的保荐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督促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2、协助并督促发行人进一步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
3、审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4、关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交易所监管措施或
者纪律处分的情况;
5、持续关注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
6、关注社交媒体关于发行人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7、按照相关规定,对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8、制定对发行人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现场检查结束后完成《现场检查报告
》。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2022年12月27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2月3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将募
集资金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并以借款的方式将资金提供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使用,同时,
公司发布《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并在上述三方的基础上增加统一石油化工有
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该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保荐代表人的变更及理由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委派邹仁川、孙晓刚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持续
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3年4月,公司原保荐代表人邹仁川因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中
泰证券委派王彦忠接替邹仁川担任公司后续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发行保荐阶段,统一股份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积极配合保荐机构
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查工作,为保荐机构股票发行及上市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在持续督导阶段,统一股份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能够应保荐
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在发行保荐阶段,统一股份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律师、
会计师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
在保荐机构对统一股份持续督导期间,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能够及时出具有关专业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查阅公司“三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档案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在持续督导期间,统一股份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对统一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统一股份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督导期末(2023
年12月31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九、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506_20240420_0GK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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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统一股份(600506):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统一股份重大资产购买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
│见及致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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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股份(600506):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统一股份重大资产购买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及致歉声明。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0506_20240419_9ML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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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统一股份(600506):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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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
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刚、梁上上、李志飞以及非独立董事奚强、樊飞组成,李刚担任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因工作调整,奚强辞去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选举,补选周绪凯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职责。在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
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次会议,审议议案及专项事项共 18项,全体委员均参加会议无委托投票情况。年度内审
计委员会主要审议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3 年度
内部控制测试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3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暨关联交易及聘请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议案。审计委员会成员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以及内部控制的执
行情况,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
三、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执行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认为中兴财
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
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
状况和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由于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达 8年,且审计项目合伙人、签
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已满 5 年,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审计机构执行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
监督,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
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审阅公司的年度和中期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财务报告,半年财务报告和 2022 年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报告期内,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的收入确认、关联交易和商誉等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
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3、审阅公司的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等,组织开展了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通过审阅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
控制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并且运行有效。
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与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4、协调公司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审计的汇报,推进内部审计
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督促年报审计会计师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
5、监督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与材料,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
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规范和
有效运作。
6、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向关联方南商行申请 8仟万元授信额度,有助于满足统一石化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发展。本次交易依据遵循公平、公
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发挥
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
专业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内部控制效果等重要事项,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推动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持续提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李刚 梁上上 李志飞
周绪凯 樊飞
二○二四年四月五日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0506_20240416_R7M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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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统一股份(600506):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400642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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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股份(600506):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400642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0506_20240416_S3P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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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统一股份(600506):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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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10 日,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 3 人。公司管理层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李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有助于满足统一石化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发展。该次
交易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
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全资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
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0506_20240416_6A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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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统一股份(600506):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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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10 日,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 3 人。公司管理层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李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有助于满足统一石化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发展。该次
交易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
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全资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
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0506_20240416_CLJ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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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统一股份(600506):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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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刚先生、梁上上先生、李志飞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自查报告》,上述三位独立
董事均确认其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综上,经公司董事会评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均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统一低碳科技 限公司董事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0506_20240416_EL3O.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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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统一股份(600506):关于2023年经营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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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 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减(%) 减(%)
润滑油脂 2,071,506,011.38 1,712,685,585.41 17.32 10.23 8.14
防冻液 82,895,571.40 66,767,170.88 19.46 -3.91 -11.86
尿素 6,486,806.28 6,092,627.82 6.08 -59.24 -60.80
其他化工品 68,729,342.95 67,656,449.98 1.56 242.83 252.77
果品 0 0 0 -100 -100
二、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主要产品 单位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比上年 比上年 比上年
增减(%) 增减(%) 增减(%)
润滑油脂 吨 149,628.90 149,289.90 6,673.80 8.36 7.37 5.35
防冻液 吨 17,343.45 17,326.93 182.60 -0.52 -0.88 9.95
尿素 吨 3,931.46 3,954.70 1.00 -60.82 -60.73 -95.87
其他化工 吨 4,814.05 4,814.05 0 153.02 153.02 0
产品
果品 公斤 0 0 0 -100.00 -100.00 /
三、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主要原材料 采购模式 结算方式 价格同比变动 采购量
比率(%)
油品 直接采购 预付款或电汇 -1.96 123,012.29
乙二醇 直接采购 电汇 -11.34 12,531.87
本公告之主要经营数据源自公司经审计后的统计数据,上述数据与内容并不是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的预测或保证,公司董事
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0506_20240416_UXG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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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统一股份(600506):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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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
2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
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 4月 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
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
格作为定价原则;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 4月 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关联监事均表决同意。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开展不超过 20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发生关联交易及关联方情况需根据实际确定。日常关
联交易为与关联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互相提供部分商品、产品、服务和劳务等。
相互提供部分商品、产品、服务和劳务,一方面可使公司更专注于主业,减少非直接相关的业务,另一方面可与第三方供应商产
品和服务直接竞争,增强对外谈判议价能力和品牌影响力。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关联交易 关联人 上年(前次)实际发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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