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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07(方大特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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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507 方大特钢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7 00:00│方大特钢(600507):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 475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28,212,49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9.819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居琪萍主持。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5 人,出席 1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吴爱萍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25,591,406 99.7176 2,107,992 0.2271 513,100 0.0553 2、 议案名称: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25,591,406 99.7176 2,107,992 0.2271 513,100 0.0553 3、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25,395,006 99.6964 2,306,492 0.2484 511,000 0.0552 4、 议案名称: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25,559,806 99.7142 2,277,192 0.2453 375,500 0.0405 5、 议案名称: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25,401,706 99.6971 2,297,692 0.2475 513,100 0.0554 6、 议案名称:关于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25,300,706 99.6863 2,528,092 0.2723 383,700 0.0414 7、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25,395,006 99.6964 2,306,492 0.2484 511,000 0.0552 8、 议案名称: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25,395,006 99.6964 2,306,492 0.2484 511,000 0.0552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持股 5%以上普通股股东 902,673,25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 1%-5%普通股股东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 1%以下普通股股东 22,886,554 89.6132 2,277,192 8.9164 375,500 1.4704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股股东 9,499,186 88.4346 1,240,792 11.5514 1,500 0.0140 市值 50 万以上普通股股东 13,387,368 90.4688 1,036,400 7.0037 374,000 2.5275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4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22,886,554 89.6132 2,277,192 8.9164 375,500 1.4704 预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律师:张璐、谭冬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 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0507_20240417_OIUV.pdf ─────────┬──────────────────────────────────────────────── 2024-04-17 00:00│方大特钢(600507):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关于方大特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方大特钢(600507):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关于方大特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0507_20240417_3KA9.pdf ─────────┬──────────────────────────────────────────────── 2024-04-12 00:00│方大特钢(600507):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 ─────────┴──────────────────────────────────────────────── 被担保人名称: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方大国贸”)及其全资子公司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绥芬河方大”)。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关联方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钢铁”)为方大国贸在金融 机构综合授信人民币19,000 万元提供无偿担保且不需要反担保;公司关联方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为 绥芬河方大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共计人民币 11,500万元提供无偿担保且不需要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九江钢铁对方大国贸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 14,250 万元,方大集团对绥芬河方大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关联方九江钢铁为方大国贸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人民币 19,000 万元提供无偿担保且不需要反担保, 公司关联方方大集团为绥芬河方大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共计人民币 11,500 万元提供无偿担保且不需要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担保 被担保 银行 担保 担保敞口金额 方 方 期限 (万元) 1 九江 方大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三年 19,000.00 钢铁 国贸 2 方大 绥芬河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 一年 6,500.00 集团 方大 3 方大 绥芬河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一年 5,000.00 集团 方大 合计 30,500.00 上述担保事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九江钢铁为方大国贸提供的担保及方大集团为绥芬河方大 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且不需要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方大国贸、绥芬河方大内部审议程序通过,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联关系及被担保人介绍 (一)关联关系 方大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方大集团持有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100%股权,方大钢铁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控制持有公司 38.72%股权。 方大钢铁系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钢股份”)控股股东,直接持有萍钢股份 51.90%股权;萍钢股份系九江 钢铁控股股东,持有九江钢铁100%股权,方大钢铁系九江钢铁间接控股股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方大国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5 月 18 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辽宁省营口市,主要从 事焦炭、矿粉(除金银)、石灰石、冶金材料、耐火材料、建材、钢材等销售;煤炭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 2、绥芬河方大系方大国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黑龙江省牡丹江 市,主要从事煤炭及制品批发;金属矿石批发;建筑材料批发;金属材料批发;金属制品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再生资源回收 、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78,900 万元(包含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 ,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10%;其中,公司(含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278,900 万 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25%。 公司无逾期担保。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00507_20240412_8ZFU.pdf ─────────┬──────────────────────────────────────────────── 2024-04-11 00:00│方大特钢(600507):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怀世) ─────────┴──────────────────────────────────────────────── 作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大特钢”)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各专 门委员会会议,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 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本人于 2023年 12月 6日在公司将连续任职满六年,2023年 11月 30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饶威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该次股东大会决议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 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王怀世,男,1951年 10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特钢企业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书记,2017 年 12月 7 日 至 2023 年 11月 30 日任方大特钢独立董事。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本人履职期内,方大特钢共召开 1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有关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会议议 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并结合自身的 专业判断,本人对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 2023 年本人履职期内,方大特钢共召开 6 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1 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有关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参与沟通交流,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本人履职期内,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2023 年本人履职期内,本人共计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9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4次及战略委员会会 议 2次。 2023 年本人履职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其专业委员会职责:对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及 评估,审核、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协调管理层、 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3 年本人履职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其专业委员会职责:审核公司在年度报告 中所披露的董监高人员薪酬真实、准确性;审查公司 2022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的合规性。 2023 年本人履职期内,提名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其专业委员会职责:对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独立 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事前考查,重点关注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是否能胜任工作岗位的 职责要求,并根据考查结果进行提名。 2023 年本人履职期内,战略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其专业委员会职责: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进行积极讨论,结合资本市场行情、政策变化情况、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诸多因素 ,与公司管理层、各中介机构审慎分析、研究与沟通,并发表相关意见及建议。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履职期内,本人通过电话沟通、现场交流、关注媒体信息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环境、公司生产 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及时了解公司股权激励、投融资项目、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人员变动等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 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完整。 (四)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2023 年本人履职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提供文件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 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董事办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 事履行职责,能较好地传递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 三、2023 年度履职中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允的原则,本人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 在审阅公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 行为合理,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 事均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信息披露充分透明。本人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3 年,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继续 做好内控建设和内控自我评价工作。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本 人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本人经审阅候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认为其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经了解,拟聘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工作岗位的 职责要求,本人同意提名候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候任高级管理人员,同意候任董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股权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2023 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2022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了审 查并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六)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继续加大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力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公告均按照规定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和指定报刊,2023 年本人履职期内,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 116 篇,确保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平等、便捷地获得公司信 息,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履职期内,作为方大特钢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 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怀世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0507_20240411_ECLD.pdf ─────────┬──────────────────────────────────────────────── 2024-04-11 00:00│方大特钢(600507):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上午 9时。 (二)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 475 号)。 (三)与会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主持:公司董事长居琪萍。 二、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本次会议人员出席情况,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情况。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宣读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咨询,公司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提问。 (五)会议表决: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工作人员清点表决票。 (六)会议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律师见证。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相关人员签署相关文件。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3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 特钢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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