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515 海南机场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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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6 00:00│海南机场(600515):2024年2月机场业务生产经营数据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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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机场”或“公司”)2024 年 2月机场业务生产经营数据快报如下:
项目 月度 累计
本月数 同比增长 累计数 同比增长
一、起降架次(架次) 14,027 -5.06% 28,067 -7.98%
其中:境内航线 13,726 -7.08% 27,433 -10.05%
地区航线 58 2800.00% 120 5900.00%
国际航线 243 — 514 51300.00%
二、旅客吞吐量(万人次) 264.67 11.59% 507.59 5.15%
其中:境内航线 260.89 10.00% 499.24 3.42%
地区航线 0.83 17106.25% 1.69 35093.75%
国际航线 2.95 — 6.66 —
三、货邮吞吐量(吨) 13,243 7.77% 28,225 3.92%
其中:境内航线 13,241 7.75% 28,211 3.91%
地区航线 1 — 6 —
国际航线 1 — 8 -28.27%
备注:因 2023 年同期月度及累计对应的周期部分数据基数为 0,不适用关于增长比例计算方法,故上表中此类情形增长比例使
用“—”代替。
二、三亚凤凰国际机场 2024 年 2 月机场业务生产经营数据快报如下:
项目 月度 累计
本月数 同比增长 累计数 同比增长
一、起降架次(架次) 10,965 -4.20% 22,463 -5.29%
其中:境内航线 10,675 -6.72% 21,860 -7.82%
地区航线 58 2800.00% 120 5900.00%
国际航线 232 — 483 48200.00%
二、旅客吞吐量(万人次) 226.64 10.80% 442.61 5.58%
其中:境内航线 222.89 8.97% 434.44 3.63%
地区航线 0.83 17106.25% 1.69 139541.38%
国际航线 2.92 — 6.48 —
三、货邮吞吐量(吨) 11,986 20.65% 24,627 10.32%
其中:境内航线 11,984 20.63% 24,613 10.31%
地区航线 1 — 6 —
国际航线 1 — 8 -28.27%
备注:因 2023 年同期月度及累计对应的周期部分数据基数为 0,不适用关于增长比例计算方法,故上表中此类情形增长比例使
用“—”代替。
三、重要说明
1、以上数据统计中,公司机场业务生产经营数据统计范围包括公司控股的 7 家机场,分别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安庆天柱山
机场、唐山三女河机场、潍坊南苑机场、营口兰旗机场、满洲里西郊机场、琼海博鳌机场,以及管理输出的 2 家机场,分别为:松
原查干湖机场、三沙永兴机场;不含公司参股的机场。鉴于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为公司重要机场子公司,故对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生产经
营数据单独列示。
2、因存在其他形式的飞行及四舍五入原因,部分项目分项数字之和与总计数存在差异。
3、上述机场业务生产经营数据统计为公司内部统计的快报数据,可能与实际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6/600515_20240316_7F5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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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9 00:00│海南机场(600515):2024年1月机场业务生产经营数据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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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机场”或“公司”)2024 年 1月机场业务生产经营数据快报如下:
项目 月度 累计
本月数 同比增长 累计数 同比增长
一、起降架次(架次) 14,040 -10.73% 14,040 -10.73%
其中:境内航线 13,707 -12.84% 13,707 -12.84%
地区航线 62 — 62 —
国际航线 271 27000.00% 271 27000.00%
二、旅客吞吐量(万人次) 242.92 -1.07% 242.92 -1.07%
其中:境内航线 238.35 -2.93% 238.35 -2.93%
地区航线 0.86 — 0.86 —
国际航线 3.70 — 3.70 —
三、货邮吞吐量(吨) 14,982 0.74% 14,982 0.74%
其中:境内航线 14,970 0.73% 14,970 0.73%
地区航线 5 — 5 —
国际航线 7 -37.55% 7 -37.55%
备注:因 2023 年同期月度及累计对应的周期部分数据基数为 0,不适用关于增长比例计算方法,故上表中此类情形增长比例使
用“—”代替。
二、三亚凤凰国际机场 2024 年 1 月机场业务生产经营数据快报如下:
项目 月度 累计
本月数 同比增长 累计数 同比增长
一、起降架次(架次) 11,498 -6.31% 11,498 -6.31%
其中:境内航线 11,185 -8.85% 11,185 -8.85%
地区航线 62 — 62 —
国际航线 251 25000.00% 251 25000.00%
二、旅客吞吐量(万人次) 215.97 0.60% 215.97 0.60%
其中:境内航线 211.55 -1.46% 211.55 -1.46%
地区航线 0.86 — 0.86 —
国际航线 3.56 — 3.56 —
三、货邮吞吐量(吨) 12,641 2.04% 12,641 2.04%
其中:境内航线 12,629 2.03% 12,629 2.03%
地区航线 5 — 5 —
国际航线 7 -37.55% 7 -37.55%
备注:因 2023 年同期月度及累计对应的周期部分数据基数为 0,不适用关于增长比例计算方法,故上表中此类情形增长比例使
用“—”代替。
三、重要说明
1、以上数据统计中,公司机场业务生产经营数据统计范围包括公司控股的 7 家机场,分别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安庆天柱山
机场、唐山三女河机场、潍坊南苑机场、营口兰旗机场、满洲里西郊机场、琼海博鳌机场,以及管理输出的 2 家机场,分别为:松
原查干湖机场、三沙永兴机场;不含公司参股的机场。鉴于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为公司重要机场子公司,故对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生产经
营数据单独列示。
2、因存在其他形式的飞行及四舍五入原因,部分项目分项数字之和与总计数存在差异。
3、上述机场业务生产经营数据统计为公司内部统计的快报数据,可能与实际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9/600515_20240209_7EYU.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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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00:00│海南机场(600515):2023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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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50%以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8-12 亿元,与上年
同期相比,将减少约 6.56-10.56 亿元,同比减少约 35.36%-56.90%。主要原因是公司 2022 年年度合并报表因冲回南海明珠岛二期
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进而增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64 亿元,该项目列支非经常性损益。如
剔除上述事项影响,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较去年增加 8.08-12.08 亿元。
预计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 2.8-4.2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 7.96-9
.36 亿元,同比增加约 154.26%-181.4%。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8-12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约 6.56-
10.56 亿元,同比减少约 35.36%-56.90%。
2. 预计 2023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 2.8-4.2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 7
.96-9.36 亿元,同比增加约154.26%-181.4%。
(三)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5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6亿元。
(二)每股收益:0.162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0452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22 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56 亿元,其中因冲回南海明珠岛二期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进而
导致增加公司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64 亿元,该项目列支非经常性损益。
如剔除上述事项影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较去年增加8.08-12.08 亿元。主要原因为:一是 2023 年度经济运
行回升向好,航空旅游市场持续恢复,公司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各业态经营生产指标均超上年同期,尤其是以固定成本为主的机场业
务收入增加,拉动公司毛利率增长;二是 2023 年度公司地产业务加大销售力度,加快存量地产项目去化,结转豪庭南苑 C14、C13
项目收入,地产业务收入同比 2022 年有较大幅度增加,导致公司经营利润增加。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预计业绩数据是基于财务部门自身专业判断进行初步估算,未经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预沟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1/600515_20240131_FP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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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 00:00│海南机场(600515):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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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 1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 4 人,实到 4 人,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
推选监事郑小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
一致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监事长的议案》
选举亚志慧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亚志慧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0/600515_20240130_IHQ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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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7 00:00│海南机场(60051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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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月 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互联网金融大厦 C 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360,416,94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6.9170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1、 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2、 会议召集人: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小滨;
4、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人,董事廖虹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黄尔威先生出席会议;副总裁张婷婷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288,143,058 98.6517 72,273,886 1.3483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351,165,762 99.8274 9,238,582 0.1723 12,600 0.0003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兵舰、王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27/600515_20240127_8NO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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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7 00:00│海南机场(600515):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机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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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
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
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4 年 1 月 1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4 年 1 月 1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4. 公司 2024 年 1 月 1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5.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7.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8.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9.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
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
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
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股东大会通
知》。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 14:30 在海南省海口市互联网金融大厦 C 座会议室召开,该现场会议由董
事长杨小滨先生主持。
3.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 月26 日 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185,667,5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875%
。
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174,749,3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95%。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30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1,119,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31%。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3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60,416,9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170%
。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
师,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
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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