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523 贵航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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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贵航股份(60052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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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筑律法意字[2024]第 0097 号致: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接受贵公司(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汪千烨、 贾 平 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上午在贵
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江路 36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第 5条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是根据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具。
本所律师依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
经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资料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身份审查验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后
,本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年 3 月 15 日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召
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相关公告,公告时间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超过二十日。
上述通知及相关公告包括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提案内容、参加会议和表决(含网络表决)的方式和流程、股权登
记日等有关规定事项,且对会议拟表决提案的内容作了充分完整的披露,其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凭证,截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 9 时 30 分止,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或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计 2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2,988,404 股,占公司 2023 年 4 月 10 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的52.679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211,982,82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的 52.
4306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005,584 股,占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的 0.2487%。
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部分董事、监事视频参加)、董事会秘书及大会聘请的律师。公司经理及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经本所律师审查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丁峰涛先生主持召开。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主持人资格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对通知中列明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议案》《关于公司提取 2023
年度任意盈余公积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办理贷款、委托贷款
的议案》 等十项提案,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现场投票后,股东代表、公司监事及本所律师依
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表决结果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
总数和表决统计数。
经本所律师见证,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的合并统计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议案》《关于公司提取 2023 年度任意盈余公积的议案》《关于 20
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在授权公司办理贷款、委托贷款的议案》 等八项提案以出席大会股东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
。
《关于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
融服务框架协议>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
决情况下以出席大会股东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新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
五、结论性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文件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0523_20240417_20ZU.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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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贵航股份(600523):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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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4月 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2,988,40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2.679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丁峰涛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丁峰涛先生、于险峰先生、王翊先生(独立董事)、陈和平先生(独立董事)出席现场;
董事徐毅先生、蔡晖遒先生、赵治纲先生(独立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董事宗永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监事谭波先生、刘锦萍女士出席现场;监事李国春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
3、董事会秘书孙冬云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副总经理周开林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12,672,604 99.8517 315,800 0.1483 0 0
2、 议案名称: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12,672,604 99.8517 315,800 0.1483 0 0
3、 议案名称: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12,673,904 99.8523 314,500 0.1477 0 0
4、 议案名称: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12,672,604 99.8517 315,800 0.1483 0 0
5、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12,672,604 99.8517 315,800 0.1483 0 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提取 2023 年度任意盈余公积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12,672,604 99.8517 315,800 0.1483 0 0
7、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12,684,704 99.8574 302,400 0.1419 1,300 0.0007
8、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5,527,361 98.7860 313,700 1.2140 0 0
9、 议案名称: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5,526,361 98.7821 314,700 1.2179 0 0
10、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办理贷款、委托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12,672,604 99.8517 315,800 0.1483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7 关于 2023 年度 703,1 69.8376 302,4 30.0332 1,300 0.1292
利润分配的预 84 00
案
8 关于 2023 年日 693,1 68.8444 313,7 31.1556 0 0
常关联交易执 84 00
行情况及 2024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9 关于与中航工 692,1 68.7451 314,7 31.2549 0 0
业集团财务有 84 00
限责任公司签
署《金融服务框
架协议》及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8《关于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 9《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有: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中
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49,623,188 股,中国贵州航
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7,524,155 股,表决时两名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律师:贾平、汪千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0523_20240417_ZMLV.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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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0:00│贵航股份(60052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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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航股份(60052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2/600523_20240402_STO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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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贵航股份(600523):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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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工投”),持有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4,834,1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贵阳工投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 4,043,113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086,226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129,33
9 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贵阳工投《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贵阳市工业投资 5%以上非第一 24,834,177 6.14% 行政划转取得:16,253,951股
有限公司 大股东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7,580,226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合 拟减持股 拟减持
称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理价格 份来源 原因
区间
贵阳市工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4/4/25 按 市 场 通过行政划 资 金 需
业投资有 12,129,339 3% 过:4,043,113股 ~ 价格 拨、二级市 求
限公司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4/7/24 场 集 中 竞
过:8,086,226股 价、年度权
益分派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根据 2023 年 6月 22日披露的《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未来 12 个月预计会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签署之日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2.根据 2015年 7月 30日披露的《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阳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贵阳工投承诺,在此次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目前已过限售期限。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
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
方面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贵阳工投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
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0523_20240330_J0QK.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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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00:00│贵航股份(600523):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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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航股份(600523):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5/600523_20240315_THHO.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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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00:00│贵航股份(600523):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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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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