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600539(狮头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600539 狮头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5-01 00:00│狮头股份(60053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狮头股份(60053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00539_20240501_FR9X.pdf ─────────┬──────────────────────────────────────────────── 2024-04-27 00:00│狮头股份(600539):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 法律责任等,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仅授权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 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 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最近三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公司现任监事; (六)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董事会秘书符合本制度规定的任职条件的说明、现任职务、工作表现、个人品德等内容; (二)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董事会秘书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 (四)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箱地址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九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时,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离任的,应当接受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并办理有关档案文件、具体工作的 移交手续。 董事会秘书辞职后未完成上述报告和公告义务的,或者未完成离任审查、文件和工作移交手续的,仍应承担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证券交易所备 案。 公司董事会未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3个月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 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履职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包括: (一)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发布; (二)制定并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三)督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协助相关各方及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负责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 (五)负责上市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六)关注媒体报道,主动向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求证,督促董事会及时披露或澄清。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 (一)组织筹备并列席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 (二)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三)积极推动上市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 (四)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五)积极推动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 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包括: (一)保管公司股东持股资料; (二)办理公司限售股相关事项; (三)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公司股份买卖相关规定; (四)其他公司股权管理事项。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并购重组事务 。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培训。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提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如知悉前述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 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做出或可能做出相关决策时,应当予以警示,并立即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履行《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 秘书的履职行为。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其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 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其他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会议资料。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在任期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对外披露为 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不属于前述应当履行保密的范围。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或董事会秘书授权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其职责 所负有的责任。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章 培训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或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应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6个课时 ,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董事会秘书,应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的培训内容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董事会秘书权利和义务等 主题。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0539_20240427_BVZL.pdf ─────────┬──────────────────────────────────────────────── 2024-04-27 00:00│狮头股份(600539):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狮头股份(600539):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0539_20240427_SDJV.pdf ─────────┬──────────────────────────────────────────────── 2024-04-27 00:00│狮头股份(600539):子公司管理制度 ─────────┴──────────────────────────────────────────────── 狮头股份(600539):子公司管理制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0539_20240427_K9OR.pdf ─────────┬──────────────────────────────────────────────── 2024-04-27 00:00│狮头股份(600539):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 2024 年 4月 26 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科 先生主持,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0539_20240427_RG68.pdf ─────────┬──────────────────────────────────────────────── 2024-04-27 00:00│狮头股份(600539):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第九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了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2.01《总裁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0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03《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04《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05《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06《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07《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08《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09《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10《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11《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12《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13《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以上制度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0539_20240427_QTT0.pdf ─────────┬──────────────────────────────────────────────── 2024-04-27 00:00│狮头股份(600539):总裁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 2-7 名,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各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 指导。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裁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员;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36个月内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36个月内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适用于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提名和任免程序如下: (一)公司总裁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二)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九条 总裁、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可连聘连任。 第十条 总裁、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期届满前辞职,应提前 3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董事会 有权决定是否批准,董事会未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 第十一条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负责的管理人员; (八)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九)除《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 准外,决定购买原材料、出售产品、提供服务等日常经营事务; (十)除《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外,审议批准公司与合并报 表子公司或前述子公司之间发生的相关交易;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以外的交易、关联交易事项; (十二)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决定关联交易事项时,如总裁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该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二条 总裁应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其他制度规定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 行评审,并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三条 公司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聘用合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总裁的安排 ,承担相关工作。 第四章 总裁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四条 总裁应担负下列职责: (一)总裁应当按董事会或者应监事会的要求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 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二)注重市场信息,增强公司的应变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四)拟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职工代表 的意见。 第十五条 公司副总裁主要职权: (一)副总裁就其分管的业务和日常工作对总裁负责,定期向总裁报告工作; (二)总裁不在时,副总裁受总裁委托代行总裁职权; (三)副总裁可以向总裁提议召开总裁办公室会议;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六条 财务负责人对总裁负责,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企业的财务工作,组织公司财务核算。 (二)负责对公司财务机构的设置和财务人员的配置、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意见,组织财会人员的业务和考核,支持 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三)组织制定公司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落实董事会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的决议,并督促贯彻实行。 (四)协助总裁组织领导企业的成本管理。 (五)定期向总裁及董事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六)协助总裁对重大投资经营项目作出决策,审查公司经营方案的经济效益;监督、检查各项经济合同和经济计划的执行情况 。 (七)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七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三)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五)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七)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 (八)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九)未经董事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在其他任何企业任职; (十)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十一)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十二)未经董事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法律有规定、公众利益有要 求时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的除外。 第十八条 总裁和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诚信和 勤勉的义务。 第五章 报告制度 第十九条 总裁应当按董事会或者应监事会的要求,就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亏损情况,以书面或其 他形式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在董事会和监事会闭会期间,总裁应就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运作日常工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