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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82(天地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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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582 天地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天地科技(60058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7 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 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自 2024 年 1 月1 日起施行。按照通知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 号》要求执行,对适用《准则解释第 17 号》中“关于流动负 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业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列示 、披露及会计处理。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了《准则解释第 17 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 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 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582_20240426_08CR.pdf ─────────┬──────────────────────────────────────────────── 2024-04-26 00:00│天地科技(60058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天地科技(60058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0582_20240426_NTZA.pdf ─────────┬──────────────────────────────────────────────── 2024-04-20 00:00│天地科技(60058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天地科技(60058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582_20240420_Y76W.pdf ─────────┬──────────────────────────────────────────────── 2024-04-20 00:00│天地科技(60058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地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天地科技(60058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地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0582_20240420_CMG7.pdf ─────────┬──────────────────────────────────────────────── 2024-04-18 00:00│天地科技(600582):关于变更职工监事的公告 ─────────┴────────────────────────────────────────────────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监事李红梅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红梅女士因届达法 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监事会对李红梅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 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袁状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 工监事,任期同第七届监事会任期。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582_20240418_INWT.pdf ─────────┬──────────────────────────────────────────────── 2024-04-03 00:00│天地科技(600582):中信建投关于天地科技分拆所属子公司天玛智控至科创板上市2023年持续督导核查意见 ─────────┴────────────────────────────────────────────────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天地科技”)将其所属子公司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玛智控”)分拆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本次分拆”),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分拆上市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分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分拆规则》”),对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核心资产与业务的独立经营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 天玛智控是否发生对上市公司权益有重要影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变化、天玛智控是否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要信息以及上市公司是否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等持续督导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分拆上市概况 2021 年 11 月 5 日,天地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 司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等本次分拆上市相关议案;2022 年 3 月 24日,天地科技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分拆上市相关议案;2022 年 4 月 11 日,天地科技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 分拆上市相关议案。天地科技对上述事项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 2022 年 6 月 22 日,天玛智控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受理)〔2022〕42 号);2022 年 11 月 23 日,天玛智控通过上交所上市委会议审议;2023 年 6 月 5 日,天玛智控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二、上市公司核心资产与业务的独立经营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 上市公司和天玛智控均拥有独立、完整、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其全部资产进行 独立登记、建账、核算、管理。天玛智控的组织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公司和天玛智控各自具有健全的职能部门和内部 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亦未存在天玛智控与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占用、支配天 玛智控的资产或干预天玛智控对其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的情形,也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和天玛智控均保持资产、财务和机构独 立。 上市公司与天玛智控资产相互独立完整,在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分别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 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天玛智控在科创板上市未对上市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独立经营运作构成任何 不利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保持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分拆规则》的要求。 2023 年度,天地科技各板块业务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煤机制造 1,273,306.75 15.89 安全装备 470,383.95 8.60 环保装备 87,561.84 9.59 煤炭生产 269,993.34 -10.43 技术项目 457,596.46 10.86 工程项目 398,651.02 7.38 本次分拆上市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9.28亿元,同比增长 9.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23.58 亿元,同比增长20.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70 亿元,同比增长 23.67%。分拆上市后,公司仍直接持有天 玛智控 24,480.00万股股份,占天玛智控总股本的 56.54%,公司仍是天玛智控的直接控股股东,天玛智控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公 司可继续从天玛智控的未来业务增长中获益;同时,公司分拆上市后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提高了上市公司整体融资效率,增强了 上市公司的综合实力。 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天玛智控上市后,上市公司继续保持了独立性,上市公司未因本次分拆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 三、分拆上市后对上市公司权益有重要影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变化情况 天地科技分拆所属子公司天玛智控科创板上市后,没有发生对上市公司权益有重要影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变化情况,天地科技主 要资产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 2022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 调整后 调整前 增减(%) 营业收入 2,992,764.59 2,741,615.54 2,741,615.54 9.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35,836.37 195,209.06 195,229.77 20.81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218,293.51 178,936.37 178,957.08 22.00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76,956.82 466,530.97 466,530.97 23.67 净额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 调整后 调整前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294,144.65 2,037,241.62 2,037,223.79 12.61 资产 总资产 5,323,249.51 4,344,302.86 4,342,005.14 22.53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 2022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调整后 调整前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7 0.472 0.57 20.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7 0.472 0.57 2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527 0.432 0.527 21.99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92 9.91 10.92 增加 1.01 个百分点 (%)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 2022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调整后 调整前 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10.1 9.09 10.1 增加 1.01 个百分点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上市公司不存在由于本次分拆上市导致上市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分拆上市后天玛智控没有发生对天地科技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五、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期内关于天玛智控及本次分拆上市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披露的相 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天地科技在本次持续督导阶段中不存在按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七、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天地科技在分拆所属子公司天玛智控上市后持续督导期间符合《分拆规则》的相关要求: (一)上市公司核心资产与业务在分拆后继续保持独立经营,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主营业务及未来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化 ,上市公司能够继续保持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分拆上市后上市公司所属子公司天玛智控没有发生对上市公司权益有重要影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变化; (三)上市公司所属子公司天玛智控不存在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四)上市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信息披露文件,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00582_20240403_MPZ6.pdf ─────────┬──────────────────────────────────────────────── 2024-04-03 00:00│天地科技(60058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天地科技(60058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00582_20240403_RAKN.pdf ─────────┬──────────────────────────────────────────────── 2024-03-21 00:00│天地科技(60058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 天地科技(60058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0582_20240321_6F2M.pdf ─────────┬──────────────────────────────────────────────── 2024-03-21 00:00│天地科技(60058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 天地科技(60058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0582_20240321_7M0Y.pdf ─────────┬──────────────────────────────────────────────── 2024-03-21 00:00│天地科技(600582):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12 月 31 日,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4,842,734,617.77 元人民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 元(含税),截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138,588,892 股为基数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58,804,889.76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3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比例为49.14%。公司本年度拟不向股东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也充分保障了股东应享受的收益权 。该分配预案审议程序规范合法,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现阶段的发展状况及资金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 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0582_20240321_BSNF.pdf ─────────┬──────────────────────────────────────────────── 2024-03-21 00:00│天地科技(60058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要求,天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丁日佳先生、夏宁先生、张合先生 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丁日佳先生、夏宁先生、张合先生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三位独立董事 2023年度均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规则中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0582_20240321_QIK5.pdf ─────────┬──────────────────────────────────────────────── 2024-03-21 00:00│天地科技(600582):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 天地科技(600582):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0582_20240321_VAH9.pdf ─────────┬──────────────────────────────────────────────── 2024-03-21 00:00│天地科技(60058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总经理提请董事会确认的其他 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组 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 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提名委员会研究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向委员会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对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材料进行研究,将讨论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代为主持。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的,公司应当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或者提供不及时的,可以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 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 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可以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职权,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 表决权,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第十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和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列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 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第二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形成决议,以书面形 式报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公司应当保存上述会议资料至少十年。 第二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0582_20240321_S4EI.pdf ─────────┬──────────────────────────────────────────────── 2024-03-21 00:00│天地科技(600582):《公司章程》(2024年3月) ─────────┴──────────────────────────────────────────────── 天地科技(600582):《公司章程》(2024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0582_20240321_NYSL.pdf ─────────┬──────────────────────────────────────────────── 2024-03-21 00:00│天地科技(60058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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