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592 龙溪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3 00:00│龙溪股份(600592):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职工股权及增资的公告(2024-012)
─────────┴────────────────────────────────────────────────
龙溪股份(600592):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职工股权及增资的公告(2024-012)。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00592_20240413_4H9U.pdf
─────────┬────────────────────────────────────────────────
2024-02-20 00:00│龙溪股份(600592):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土地收储及不动产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2024-011)
─────────┴────────────────────────────────────────────────
一、基本情况概述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27 日召开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全资子公司签订土地收储及不动产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金昌龙机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昌龙公司”
)与华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华安县收储中心”)、漳州市华安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华安县政府”)签订《福建金
昌龙机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建设用地收储协议》(以下简称“土地收储协议”),与漳州华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福建金昌
龙机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不动产转让协议”),以非公开方式出让金昌龙公司持有的土地、房屋构筑
物等不动产。其中土地收储价款 1,074.90684万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宗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14,634.4313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刊登于2023年 10月 28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及
不动产转让进展情况暨相关方拟签订收储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023 年 10 月 31 日,金昌龙公司与华安县政府、华安县收储中心签订土地收储协议,与漳州华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不动
产转让协议。2023 年 11 月 3日,金昌龙公司收到第一笔不动产转让款 2,195.1647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刊登于 2023年 1
1月 2日、2023年 11月 7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土地收储
及不动产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龙溪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土地收储及不动产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0)。
二、本次土地收储及不动产转让协议事项的进展
2024 年 2 月 10 日,金昌龙公司收到第二笔不动产转让款 5,200.00 万元,尚未收到不动产转让款余额 7,239.2666 万元及土
地收储补偿款 1,074.90684 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转让款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
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跟踪土地收储协议及不动产转让协议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
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0/600592_20240220_09PM.pdf
─────────┬────────────────────────────────────────────────
2024-02-01 00:00│龙溪股份(600592):八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4-010)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月 2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4年 1月 31日在公司碧湖总部 16 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经监事会半数以上监
事共同推举,会议由郑志义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纪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1/600592_20240201_QFHE.pdf
─────────┬────────────────────────────────────────────────
2024-02-01 00:00│龙溪股份(600592):章程(2024年1月修订)
─────────┴────────────────────────────────────────────────
龙溪股份(600592):章程(2024年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1/600592_20240201_LZVK.pdf
─────────┬────────────────────────────────────────────────
2024-02-01 00:00│龙溪股份(60059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56 号远洋国际中心 A 座 12 层
电话:(010)85865151 传真:(010)85861922
邮政编码:100025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证字[2024]LS-01 号
致: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许军利律师、殷庆莉律师对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书。
本所仅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本所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告文件一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
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刊登了《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
、联系人等。
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37.85%股份的股东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
公司关于提请增加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提请将陈纪鹏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 1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刊登了《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就上述内容予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 年 1 月 31 日 14:30 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
湖滨路 1 号碧湖城市广场 1 号楼 16 楼第二会议室举行,公司董事长陈晋辉主持;网络投票于 2024 年 1 月 31日进行,采用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
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
公告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2 人,均为 2024 年 1 月 25 日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代表股份 163,054,19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9
9,553,571 股的 40.809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162,643,1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399,553,571 股的 40.706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 人,代表股份 411,09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9
9,553,571 股的 0.1028%。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
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系统,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已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进行认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网络投票的公告、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的统计均合法有效。
四、关于新提案的提出
单独持有公司 37.85%股份的股东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于 2024 年 1 月 1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增加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本所律师认为,其主体资格、临时提案
的提出时间及临时提案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临
时提案的提出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刊登了《福建龙溪轴承(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公告时限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就通知与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根据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
律师对现场表决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3,011,599 股,反对 42,6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8%,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654,799 股,反对 42,600 股,弃权 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58%。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选举吴匡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3,011,599 股,反对 42,6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8%,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654,799 股,反对 42,600 股,弃权 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58%。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选举陈纪鹏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3,011,599 股,反对 42,6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8%,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654,799 股,反对 42,600 股,弃权 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58%。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1/600592_20240201_6O8B.pdf
─────────┬────────────────────────────────────────────────
2024-02-01 00:00│龙溪股份(60059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09)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 1号碧湖城市广场 1号楼16楼第二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3,054,19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0.8090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陈晋辉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人,其中董事陈志雄因公请假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曾四新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张逸青、总工程师林振元、董事候选人吴匡、监事候选人陈纪鹏列
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住所变更为“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 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 1幢 B1501室-B1901 室”。
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组织落实工商变更备案等相关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3,011,599 99.9738 42,600 0.0262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3,011,599 99.9738 42,600 0.0262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纪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3,011,599 99.9738 42,600 0.026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11,654,799 99.6358 42,600 0.3642 0 0.0000
的议案
2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 11,654,799 99.6358 42,600 0.3642 0 0.0000
案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 11,654,799 99.6358 42,600 0.3642 0 0.0000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一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军利、殷庆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1/600592_20240201_E5D4.pdf
─────────┬────────────────────────────────────────────────
2024-01-27 00:00│龙溪股份(600592):2023年度业绩预告(2024-008)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的情形。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3 年度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 17,488万元,与上年同期-599万元相比增长 3019.53%,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0,270万元,与上年同期 9,904万元相比增长 3.70%。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99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大幅缩水导致,若剔
除股票公允价值变动因素,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642 万元;预计 2023 年度剔除股票公允价值变动因素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883万元,与上年同期同口径 13,642万元相比,增长约 23.76%。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7,488 万元,与上年同期-599 万元相比增长 3019.
53%,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270 万元,与上年同期 9,904万
元相比增长 3.70%。
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9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大幅缩水导致,若剔除股
票公允价值变动因素,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642 万元;预计 2023 年度剔除股票公允价值变动因素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883 万元,与上年同期同口径13,642万元相比,增长约 23.76%。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9,904万元。
(二)每股收益:-0.0150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公司持续拓展新产品、新客户、新市场,在航空航天领域等高端市场取得显著成效,成功抵御国内传统配套市场低迷、出口市场
需求下滑等负面因素的影响。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270万元,与上年同期 9,
904 万元相比增长 3.70%,延续逆势增长。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报告期,公司取得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土地房屋处置、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政府补助等,预计
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218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
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27/600592_20240127_X32K.pdf
─────────┬────────────────────────────────────────────────
2024-01-20 00:00│龙溪股份(600592):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4-007)
─────────┴────────────────────────────────────────────────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1 月 31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92 龙溪股份 2024/1/25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单独持有 37.85%股份的股东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4 年 1 月 18日提出《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增
加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
增加提名陈纪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该提案以书面方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以 8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增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议案》;同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八届十五
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纪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控股股东增加临时提案的建议,将选举监事的议案列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增加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