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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3(申华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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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653 申华控股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19 00:00│申华控股(600653):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整执行进展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沈阳汽车有限公司(简称“沈阳汽车”)已根据《重整投资协议》获得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集团”)股权 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沈阳汽车通过华晨集团持有申华控股 22.93%股份,为公司新增间接控股股东。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简称“沈阳市国资委”)通过沈阳汽车合计持有申华控股 22.93%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 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公司新增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含全资及控股企业)向华晨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确认公司申报债权金额 1.07 亿元左右,预计受偿金额 合计 2400 万元左右。上述债权相关的损失公司已于 2020 年度计提完毕。华晨集团债务清偿的具体时间及清偿款项分批安排尚未确 定。公司及子公司能否按预计时间及金额受偿存在不确定性。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华晨集团受偿资金。 鉴于华晨集团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华晨集团重整过程回顾 2020年 11月 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沈阳中院”)裁定受理华晨集团重整案件。 2021年 3月 3日,华晨集团等 12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2 年 6 月 2 日,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向沈阳中院提交《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 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 )》(简称“《重整计划(草案)》”)。2022年 7月 20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2022 年 1 2 月 10 日及 2023 年 3 月 15 日,沈阳中院分别作出(2020)辽 01 破 21-8、9号《决定书》,依法指定由调整后的华晨集团清 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3年 2月 23日,华晨集团等 12家企业第三次招募重整投资人。 2023年 5月 29日,确定沈阳汽车为华晨集团等 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资产(不包括破产重整程序中依法已通过拍卖或其他方式 处置的资产)的中选投资人。 2023年 6月 14日,沈阳汽车与华晨集团等 12家企业、管理人共同签署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 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 整之投资协议》。 2023年 6月 30日,华晨集团等 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召开。2023年 7月 31日,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债权人会 议表决通过。 2023年 8月 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0)辽 01破 21-9号公告,裁定批准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之重 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沈阳汽车作为重整投资人,将在华晨集团 100%股权交割后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 为沈阳市国资委。 2024年 2月 5日,沈阳汽车与沈阳财瑞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财瑞投资”)、沈阳财瑞汽车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 称“财瑞合伙”)签署《关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财瑞合伙将向沈阳汽车增资 43.80 亿元,增资后沈阳汽车的注册资 本将由 5亿元增至 48.80 亿元,财瑞投资、财瑞合伙将分别持有沈阳汽车 10.25%股权和 89.75%股权,沈阳汽车的实际控制人仍为 沈阳市国资委。 2024年 3月 14日,沈阳汽车就增资事项完成股东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4 年 3 月 15 日,华晨集团 100%股权已过户至沈阳汽车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沈 阳市国资委。 二、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申华控股股权结构图 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前(2024 年 3 月 15 日前)申华控股股权结构图: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辽宁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实际控制人完成后(2024 年 3 月 15 日起)申华控股股权结构图: 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财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沈阳地铁经营有限公司(LP) 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LP) %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直接及通过辽宁正国、辽宁华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446,365,266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2.93%。沈阳汽车通过持有华晨集团 100%股权,成为公司新增间接控股股东。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 过间接控股沈阳汽车,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公司 新增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含全资及控股企业)向华晨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确认公司申报债权金额 1.07 亿元左右(其中母公司 债权约 9000 万元,子公司债权约 1700 万元,形成原因主要为公司及下属汽车销售企业在经销华晨品牌汽车时发生的整车款、保证 金、维修、索赔等款项),根据重整计划的清偿方案,公司(含全资及控股企业)预计受偿金额合计 2400万元左右。上述债权相关 的损失公司已于 2020年度计提完毕。华晨集团债务清偿的具体时间及清偿款项分批安排尚未确定。公司及子公司能否按预计时间及 金额受偿存在不确定性。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华晨集团受偿资金。 4、公司将及时就华晨集团重整执行进展发布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9/600653_20240319_B3JT.pdf ─────────┬──────────────────────────────────────────────── 2024-03-16 00:00│申华控股(600653):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权变更即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 2023 年 8 月 2 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0)辽 01 破 21-9 号公告,裁定批准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市公司”)之间接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之重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作为重整投资人,将在华晨集团 100%股权交割后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 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沈阳市国资委”)。针对该等事项,上 市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2 日披露《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整法院裁定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38 号),于 2023年 8 月 4 日、2024 年 2 月 5 日先后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 2024 年 2月 5 日披露《于间接控股股东之重整投资人股权结 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 号)等相关公告。 2024 年 3 月 15 日,上市公司收到华晨集团《告知函》,华晨集团 100%股权已过户至沈阳汽车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已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完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沈阳市国资委。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6/600653_20240316_VJ96.pdf ─────────┬──────────────────────────────────────────────── 2024-03-15 00:00│申华控股(600653):关于间接控股股东之重整投资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2023 年 8 月 2 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0)辽 01 破 21-9 号公告,裁定批准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市公司”)之间接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之重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作为重整投资人,将在华晨集团 100%股权交割后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 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沈阳市国资委”)。目前,相关方正在 积极推动重整交割前的各项工作及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 2024 年 2 月 5 日,沈阳汽车与沈阳财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瑞投资”)、沈阳财瑞汽车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财瑞合伙”)签署《关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财瑞合伙将向沈阳汽车增资 43.80 亿元,增资后沈阳 汽车的注册资本将由 5 亿元增至 48.80 亿元,财瑞投资、财瑞合伙将分别持有沈阳汽车 10.25%股权和 89.75%股权,沈阳汽车的实 际控制人仍为沈阳市国资委。关于本次增资的相关情况,上市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5 日披露《关于间接控股股东之重整投资人股 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 号)及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 年 3 月 14 日下午,上市公司收到华晨集团《告知函》,沈阳汽车已于 2024年 3 月 14 日就上述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5/600653_20240315_R0BN.pdf ─────────┬──────────────────────────────────────────────── 2024-02-06 00:00│申华控股(600653):关于间接控股股东之重整投资人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8 月 2 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0)辽 01 破 21-9 号公告,裁定批准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市公司”)之间接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之重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作为重整投资人,将在华晨集团 100%股权交割后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 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沈阳市国资委”)。具体情况可参见上 市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整法院裁定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8 号),以及于2023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 年 2 月 5 日,上市公司收到华晨集团出具的《告知函 》,重整投资人沈阳汽车的股权结构将因增资事项而发生变动。增资后,沈阳汽车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沈阳市国资委。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本次股权变动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一、本次股权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到的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出具的《告知函》,2024 年 2月 5 日,重整投资人沈阳汽车、沈阳财瑞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财瑞投资”,增资前持有沈阳汽车 100%股权)、沈阳财瑞汽车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瑞合 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财瑞投资)签署《关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根据增资协议,财瑞合伙将对沈阳汽车增资 43.80 亿元,沈阳汽车的注册资本将由 5 亿元增至 48.80 亿元。增资后,财瑞合 伙将持有沈阳汽车 89.75%股权,原股东财瑞投资将持有沈阳汽车 10.25%股权。本次增资款项将用于沈阳汽车支付参与华晨集团等 1 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的投资款。本次增资前后,沈阳汽车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均为沈阳市国资委。 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前,沈阳汽车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后,沈阳汽车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变动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本次股权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动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之重整投资人沈阳汽车的股权变动,且不会导致沈阳汽车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变动不 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会对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6/600653_20240206_OGM0.pdf ─────────┬──────────────────────────────────────────────── 2024-02-06 00:00│申华控股(60065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申华控股(60065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6/600653_20240206_Y25M.pdf ─────────┬──────────────────────────────────────────────── 2024-02-06 00:00│申华控股(600653):关于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8 月 2 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0)辽 01 破 21-9 号公告,裁定批准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市公司”或“申华控股”)之间接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等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 整之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作为重整投资人,将在华晨集团 100%股权交割后成为 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沈阳市国资委”)。具 体情况可参见上市公司于 2023年 8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整法院裁定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8 号),以 及于 2023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华晨集团等 12 家实质合并重整企业之重整投资人沈阳汽车的增资事项所致。根据相关增资协议,沈阳财瑞 汽车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瑞合伙”)将对沈阳汽车增资 43.80 亿元并成为其控股股东,沈阳汽车的实际 控制人仍为沈阳市国资委。增资完成且沈阳汽车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取得重整后的华晨集团 100%股权后,财瑞合伙将通过沈阳汽车间 接取得上市公司 22.93%股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出具的《告知函》:2024 年 2 月 5 日,其重整投资人沈阳汽车、沈阳财瑞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瑞投资”,增资前持有沈阳汽车 100%股权)、财瑞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财瑞投资)签署《关于沈阳汽车有限公 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根据增资协议,财瑞合伙将对沈阳汽车增资 43.80 亿元,沈阳汽车的注册资本将由 5 亿元增至 48.80 亿元。增资后,财瑞合 伙将持有沈阳汽车 89.75%股权,原股东财瑞投资将持有沈阳汽车 10.25%股权。本次增资款项将用于沈阳汽车支付参与华晨集团等 1 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的投资款。本次增资前后,沈阳汽车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均为沈阳市国资委。 具体可参见同日公告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之重整投资人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 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瑞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沈阳财瑞汽车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3 年 9 月 6 日 营业期限 2023 年 9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出资额 438,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沈阳财瑞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3MACXP4524P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悦宾街 1 号方圆大厦 901(918 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 许可类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 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财瑞投资,持有 0.23%份额;有限合伙人为沈阳 地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经营公司”)、辽宁基金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基金”)、沈阳财瑞汽车产业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瑞汽车”),分别持有 48.86%、48.86%、 2.05%份额 通讯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 328 号产权大厦 联系电话 024-81660375 2、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瑞合伙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财瑞合伙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华晨集团直接及通过下属子公司间接持有申华控股合计 446,365,266股股份, 占申华控股总股本的 22.93%。沈阳市国资委将在重整交割后通过沈阳汽车间接持有申华控股 22.93%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财瑞合伙将取得沈阳汽车 89.75%的股份,沈阳汽车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取得重整后的华晨集团 100%股权后,财 瑞合伙将通过控制沈阳汽车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446,365,26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2.93%。 重整交割后,上市公司在本次增资前后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沈阳市国资委,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及股比不发生变化。 四、其他说明事项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上市公司将保持经营管理和业务的正常开展。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财瑞合伙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阳汽车已完成与重整交割相关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出具相关决定,对沈 阳汽车收购华晨集团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在华晨集团股权交割前,沈阳汽车尚需履行的主要审批程序为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的 境外直接投资备案程序;此外,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相关重整企业还需完成所持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晨中国”)0.44%股份的另行处置。 针对该等华晨中国 0.44%股份,管理人、重整企业前期拟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进行处置,但管理人、重整企业及竞拍买受方已于 2 024 年 2 月 2 日终止相关拍卖及转让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整计划仍在执行过程中,重整企业将通过其他方式另行处置该等 华晨中国 0.44%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阳汽车的增资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华晨集团100%股权交割亦未完成,上市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 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市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6/600653_20240206_IXS2.pdf ─────────┬──────────────────────────────────────────────── 2024-01-31 00:00│申华控股(600653):为子公司担保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公司关联人:芜湖宝利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慈溪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华宝汽车销 售服务有限公司。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合营企业,均非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芜湖宝利盛提供人民币 2000万元的担保,为慈溪宝利丰提供人民币 500万元的担保,为沈阳华宝提供 1000万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芜 湖宝利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579 万元, 为慈溪宝利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555.96万元,为沈阳华宝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591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非全资子公司由双方股东共同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慈溪宝利丰、沈阳华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 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在 2023 年度内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 拟为子公司提供综合担保计划为 151,740.65 万元。(详见公司临 2023—19、21 号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批准了本次担保,担保事项在上述综合额度内,具体如下: (1) 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宝利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桥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2000 万元, 期限三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2) 公司全资子公司慈溪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 民币 500 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慈溪宝利丰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慈溪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 司为慈溪宝利丰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为慈溪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3) 公司合营企业沈阳华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华宝”)拟向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借款 1000 万元,期限 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同时,潘强及沈阳华宝另一方股东沈阳 鹏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同意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授权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总裁批准了上述担保事项,该等担保事项在已经 股东大会批准的综合担保额度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序 被担保企 银行 担 保 担 保 合 担保起始 担保到期 担保发生 担保余额 其他股东是 号 业 金 同 日 日 额(万元 (万元) 否同比例担 额 ( 盖章日 保 万 元) 1 芜湖宝利 扬子农村商 2000 2024-1-25 2024-1-2 2027-1-2 0 6579 全资不涉及 盛 业 2 2 银行 2 慈溪宝利 宁波慈溪农 500 2023-9-20 2023-9-2 2024-9-2 500 6555.96 全资不涉及 丰 村 8 7 商业银行 3 沈阳华宝 交通银行 1000 2024-1-18 2024-1-2 2025-1-2 1000 6591 共同担保 6 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共涉及被担保方 3 家,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合营企业。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信用风险 较低,目前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均不存在大额未决诉讼,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有关被担保方的详细情况请 参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银行滚动放款,担保额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合营企业,因业务发展,需申请融资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上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 约能力,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0,689.35 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 55,098.3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44.37%;为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额为5,59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1/600653_20240131_LC5S.pdf ─────────┬──────────────────────────────────────────────── 2024-01-27 00:00│申华控股(600653):2023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 1、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2、 公司预计2023年度业绩将亏损,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3亿元至-1.5亿 元之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3.4亿元至- 1.7亿元之间。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3亿元至-1.5亿元之间。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3.4亿元至-1.7亿元之间。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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