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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9(上海三毛)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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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689 上海三毛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7 00:00│上海三毛(600689):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4 月 9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至 16: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 p://roadshow.sseinfo.com/) 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3 月 29日(星期五)至 4 月 8日(星期一)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 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wuxy@600689.com 提前留言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 3 月 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成果、 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年 4月 9日(星期二)下午 15:00至 16:00召开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活动将采取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 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9日(星期二)下午 15:00至 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独立董事代表及董事会秘书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4月 9 日下午 15:00 至 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 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3月 29 日(星期五)至 4 月 8日(星期一)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 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wuxy@6006 89.com 提前留言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3059496 邮箱:wuxy@600689.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 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0689_20240327_NQYY.pdf ─────────┬──────────────────────────────────────────────── 2024-03-27 00:00│上海三毛(600689):关于子公司合作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 ─────────┴──────────────────────────────────────────────── 一、事项概述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 11 月 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由下属子公司出资 5000 万元合作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麟毅创新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新壹号基 金”),用于专项投资沪江网项目(即沪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行藏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沪江公司”、“上海行藏”)。 2019年 10 月,公司收到创新壹号基金函告,知悉基金提出的股份回购等相关仲裁申请获得了上海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 际仲裁中心)仲裁裁决(﹝2019﹞沪贸仲裁字第 0991号)的支持。基金自 2019 年 11 月启动上述仲裁裁决的司法执行工作。 2022年 11 月,创新壹号基金书面函告公司,发现基金强制执行被申请人上海互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己被申请进 行破产清算(案号:(2022)沪 0115 破 100号)。 根据基金提供的相关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和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并结合其他可获取的书面证明材料,本公司于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2 年度分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519.01 万元、 2689.19 万元及 1791.8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月 31日,公司对 该项资产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5000 万元。 (详见公司于 2015年 11 月 3 日、2016年 1 月 9日、2016年 6月 4 日、2020 年 1月 22日、2020 年 4月 23日、2020 年 6 月 23日、2020年 12 月 30 日、2022 年 1月 7 日、2022 年 11 月 30日及 2022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 se.com.cn 的相关公告) 二、事项进展情况 2024年 3 月 26日,公司收到创新壹号基金发来的《基金投资项目重大事项报告(2024 年 3月)》。 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4 年 3月,前述仲裁裁决的执行工作仍在进行中,为推动法院执行工作,基金采取了一系列诉讼措施以保 障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执行异议之诉相关情况 2023年 12 月,基金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寄送的(2023)沪民终 541号《民事判决书》,法院终审判决驳回赖凤玉等七家主 体对于基金主张的对上海互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互捷”)持有沪江公司股权的执行异议。 基金认为,根据法院判定,上海行藏后续也将上述上海互捷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工商变更至上海互捷名下。 2、互捷破产对后续执行的影响 根据上海互捷破产管理人提供的相关信息,目前上海互捷破产普通债权人共申报并确认债权金额约 7.64 亿元,其中基金申报并 确认的债权金额为 1.44亿元。后续基金将配合法院和破产管理人尽快推动对上海互捷资产的处置工作,并对破产管理人在资产处置 中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 基金表示,由于基金的主要债务人上海互捷已经进入到破产清算程序,后续对于其持有上海行藏股权的变现及处置工作,依法均 由破产管理人主导,基金只能作为申报债权人通过债权人委员会行使投票权和监督权,并敦促管理人尽快实现上述资产的处置和变现 。 3、对沪江公司采取的诉讼措施 针对沪江公司屡次配合案外人出具股东名册并办理股权质押的侵害基金合法权益的事实,基金于 2021 年 1 月提起侵权之诉并 提交财产保全申请。2021 年 1 月 2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案(案号:(2021)沪 0115 民初 10297 号),依法保 全沪江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并冻结了相关银行账号。 2024年 1 月,基金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寄送的(2021)沪 0115 民初 10297号《民事判决书》,本案一审判决被告上 海行藏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创新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损失 9 900 万元。 基金表示,从沪江公司侵权之诉进程来看,根据法律规定尚有二审等司法程序,基金后续能够从上海行藏获得财产变现的时间存 在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报告日,创新壹号基金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尚未取得进展,基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的相关诉讼措施也未获得执行 。公司及基金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判断未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跟踪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0689_20240327_E7GM.pdf ─────────┬──────────────────────────────────────────────── 2024-02-02 00:00│上海三毛(600689):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关于上海三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 上海三毛(600689):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关于上海三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2/600689_20240202_L2GZ.pdf ─────────┬──────────────────────────────────────────────── 2024-02-02 00:00│上海三毛(6006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600689)于2024年1月30日、2024年1月31日和2024年2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截至公告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600689)于2024年1月30日、2024年1月31日和2024年2月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 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下属进出口贸易、安防服务、物业园区租赁板块业务有序开展。公司日常经 营环境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未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问询,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公司控股 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关于本公司 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问询,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A股 600689、B 股 900922)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下属进出口贸易、安防服务、物业园区租赁板块业务有序开展,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 化。公司已于 2024 年 1月 31日披露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400 万元到 2100 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1)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2/600689_20240202_YE6Z.pdf ─────────┬──────────────────────────────────────────────── 2024-01-31 00:00│上海三毛(600689):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400 万元到 2100 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 450 万元到 人民币 675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 1 月 1 日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400 万元到 2100 万元之间,与上 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2691.57万元到 3391.57 万元。 2、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50万元到 675 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 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591.28 万元到 816.28万元之间。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91.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1.28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6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核心业务发展,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持续优化成本与费用管控,各业务板块经营稳健,公 司整体业绩稳步增长。受此影响,本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本期因执行生效法律判决,下属子公司处置房屋致当期净利润增加 757万元;上年同期受所持基金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影响, 减少上期净利润 1792 万元。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1/600689_20240131_6U1H.pdf ─────────┬──────────────────────────────────────────────── 2023-12-23 00:00│上海三毛(600689):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再审裁定结果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裁定 所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上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为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驳回上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再审申请案件 所涉生效判决已于2023年6月执行完毕,因此本裁定结果不会 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北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蔡资管公司”)于2020年以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本公司下属全资子 公司上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印染公司”)返还位于浦东新区高科西路3019地块(房产登记簿记载地址:北蔡镇 北川公路2590号)内约6.076亩土地,并支付场地占有使用费。 2022年2月14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三联印染公司返还北蔡资管公司涉案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同时北蔡资管公司向三联印染 公司支付房屋补偿款1346万元等。三联印染公司后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联印染公司不服以上民事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再审申请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立案审查。 因二审判决已生效,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三联印染公司与北蔡资管公司就判决中的整体土地及房屋移交、款项结算等事宜进行 协商并签署《交接书》。2023年6月,三联印染公司向北蔡资管公司整体移交涉案土地及地上房屋,并支付土地使用费,北蔡资管公 司向三联印染公司支付房屋补偿款。 (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2022年2月15日、2022年7月30日、2022年10月12日、2023年2月1日、2023年4月14日及6月6日登载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诉讼再审情况 2023年12月21日,三联印染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沪民申3457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 院裁定驳回上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再审申请案件所涉生效判决已于2023年6月执行完毕,因 此本裁定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3/600689_20231223_0VR0.pdf ─────────┬──────────────────────────────────────────────── 2023-12-19 00:00│上海三毛(60068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 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12月 18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结算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确定合理考虑了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薪酬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结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杰、何贵云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220号)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何贵云先生不再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同意增补李迪董事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9/600689_20231219_ZZNQ.pdf ─────────┬──────────────────────────────────────────────── 2023-12-19 00:00│上海三毛(600689):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 (2008 年 2 月 26 日第六届董事会 200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 8 月 29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修 订;2023 年 12 月 1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 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 、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定期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 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五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应当确保独立董事与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确保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依据公司提交的年度报告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行职责。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公司应当向独立董事全面通报公司运营、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等情况并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事开展 实地考察等工作。履行定期报告职责应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应由当事人签字。 第七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八条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 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 行沟通,并应当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其更正情况。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公司是否及时安排前述见面会并提供相关支持。 第九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审- 2 - 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安排独立董事再次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独立董事应当再次参加该见面会,沟通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公司是否及时安排前述见面会 并提供相关支持。 见面会的沟通过程、意见及要求均应有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认可。 第十条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或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督促相关方立即纠正或者停止, 并及时向董事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报告。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审议年度报告董事会会议召开的程序与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包括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 、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完备性和提交时间,并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做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发现与召开董事会会议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的,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或者提供不及时的,以书面形式联名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 期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就本年度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相关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他人签署,也不得以对年度报告内容有异议、与审计机构 存在意见分歧等为理由拒绝签署。独立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应当 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说明具体原因,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独立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的,且经全体独立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可以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 机构,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通过公司披露,并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 向股东报告。 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应当说明独立董事当年具体履职情况,具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0号)第三十三条执行。 第十八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直至年度报告公布前,独立董事均负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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