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697 欧亚集团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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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欧亚集团(600697):2023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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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集团(600697):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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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欧亚集团(600697):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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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
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691,234,590.29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 元(含税)。截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9,088,075 股,以此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7,499,688.2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93.4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
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6日召开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
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在综合分析公司资金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期的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
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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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欧亚集团(6006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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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集团(6006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树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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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欧亚集团(60069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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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日召开了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2023 年度公司本
部及分、子公司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156.17万元。具体如下: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0.08 万元;收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3.90 万元;
(2)其他应收款: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984.15 万元,其中:子公司吉林欧亚置业有限公司收回应收款项在本期冲回坏
账准备 2,910.01 万元、子公司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回应收款项在本期冲回坏账准备 2,201.18 万元,公司本部
及其他分、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 127.04 万元;收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0.63 万元。
2、存货减值准备:
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1,852.43 万元,其中: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通辽欧亚置业有限公司已完工开发产品计提减值准备 896.11 万
元,子公司白山欧亚中吉置业有限公司在建开发产品计提减值准备956.32 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已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
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依据
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3 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 10.08 万元,收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3.90 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984.15 万元,收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0.63
万元。
2、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规定,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
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3 年度计提存货减值准备金额为 1,852.43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156.17万元,增加利润总额3,156.17万元,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
,013.57万元。
四、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情况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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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欧亚集团(60069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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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业务开展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
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
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
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
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宗生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淑影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薛燕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
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1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7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审计费用是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
上与公司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信永中和
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
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安排需要,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
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十届五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其中 7 人现场参会,2
人通讯表决参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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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欧亚集团(6006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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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集团(6006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和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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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欧亚集团(600697):十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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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并于2024年 4月 16日下午 13:0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十届五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 5 人,实际参加会议 5 人,其中
现场到会 4 人,通讯表决 1 人。董事会秘书苏焱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永
超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在综合分析公司资金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期的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
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2023 年,公司在内部控制过程中,加强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
,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反馈问题、核查问题原因,跟踪问题处理结果,实现了提高监管力度、强化细节管理、坚持跟踪问效、确保整改
到位的预期效果,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和测试,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
况较好,对公司经营起到了指导、规范、控制和监督作用,未发生影响内控评价报告有效性结论的事项,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
。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在 2023 年度审计
工作中,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过程较快,年审注册会计师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恰当的设计审计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其审计工作成果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状况。此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安排需要,决策程序合法依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70 万元。
六、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
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十一届监事会拟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 3人,职工监事 2 人。第十届监事会提名于洋、张光昕、黄永超为公司第
十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排名不分先后,以下皆同)。第十一届监事会 2 名职工监事,待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另行披露。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监事会同意对 202
3 年度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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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欧亚集团(6006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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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集团(6006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于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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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欧亚集团(600697):章程(拟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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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集团(600697):章程(拟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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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欧亚集团(60069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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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根据《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第一,公司章程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原第五十五条为:
第五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
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做出决议。
现修改为:
第五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
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
大会职权范围等情形的除外。董事会应在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前,对临时提案予以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做出决议。
第二、公司章程第五章董事会原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为:
(二)公司不得为除控股子公司及持股比例30%以上的联营企业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
本章程第四十三条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前述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并做出决议。
本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现修改为:
(二)公司不得为除控股子公司及持股比例5%以上的联营或参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
本章程第四十三条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前述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并做出决议。
本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除上述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0697_20240417_UDN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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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欧亚集团(600697):董事会对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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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集团(600697):董事会对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0697_20240417_25B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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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欧亚集团(60069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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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集团(60069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0697_20240417_S6R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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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欧亚集团(600697):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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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集团(600697):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0697_20240417_6ER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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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欧亚集团(600697):关于欧亚集团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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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专项审计报告
2、附表
委托单位: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关于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XYZH/2024CCAA1F000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集团)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 XYZH/2024CCAA1B003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
6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欧亚集团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欧亚集团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欧亚集团的责任。我们对汇
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欧亚集团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
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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